組織介紹:
Ethernet POWERLINK中國用戶組織由貝加萊、上海工業自動化儀表所、步進科技、山東大學、廣東工業大學、赫優訊等國內的知名自動化廠商、研究機構、大學共同發起組織的非盈利性組織,其旨在推廣這項前沿實時通信技術到中國自動化組件廠商,提供技術咨詢、支持和研究的技術性活動,以及市場推廣的各種展會、研討會、學術交流會的組織。每個參與者都將成為“Ethernet POWERLINK”這個源代碼開放、純軟件實現、免專利費的技術的“共同持有者”,并受益其中。
中國用戶組織機構為成員共同發起,并規劃為理事會結構,成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決策機構。成員代表大會下設理事會,由理事長與若干副理事長組成,負責組織的發展方向和決策并向成員代表大會匯報,理事會設秘書處,協調組織日常事務工作,召集會議并傳達落實成員代表大會文件和負責日常事務的溝通,同時設有技術支持組、市場推廣組、預算組來具體執行組織的日常技術支持、市場宣傳與推廣、預算使用情況,并向理事長匯報,在每年召集的成員代表大會上理事長向全體成員匯報組織的工作開展和未來的工作計劃。
組織機構:
POWERLINK中國用戶組織組織架構為理事會結構,由成員大會-理事會、秘書長與各工作組構成,所有成員為該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向成員大會負責,理事會成員由理事長和副理事長構成,秘書長由理事長任命并領導日常各工作組的工作開展,向理事會負責。
會員章程:
第一章 總則
1.1 名稱 Ethernet POWERLINK中國用戶組織,簡寫EPAC
英文名:Ethernet POWERLINK Association China.
工作地址:上海市田林路487號寶石園21號樓,200233,上海,中國
EPAC是一個非盈利組織。
1.2 性質
中國用戶組織委員會的性質,為實時數據通信技術POWERLINK的用戶組織,由使用實時工業以太網POWERLINK的用戶,中國國內的自動化組件制造商、系統集成商、通信技術相關科研院所、技術推廣服務、媒體和專家自愿發起并組成,以貝加萊為主導發起者公司先行組建組織的基本架構,是Ethernet POWERLINK技術在中國地區唯一的代表組織,并與國際組織EPSG(Ethernet POWERLINK Standardization Group)保持緊密的技術交流和溝通。
本用戶組織屬于非贏利性組織。
1.3 愿景/使命
EPAC以推廣POWERLINK實時通信技術在中國的應用及開發為目的,并支持中國本土自動化組件企業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使得自動化企業在技術上能夠緊隨世界前沿,
并通過這種平臺分享獲得進步。
EPAC未來將發展為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中立性組織,成員共同成為這項技術的“共同持
有者”,并成為一個開放、自由的技術與市場的交流與分享平臺。
1.4 工作內容
用戶組織具體的EPAC的工作包含以下一些內容:
a.建立與國際組織EPSG的協調與溝通,跟蹤最新的技術動態,并參與國際會議;
b.通過技術推廣活動與成員進行技術交流、培訓、咨詢方面的工作,提供產品開發的技術支持與服務,并組織協調第三方資源給成員以支持。
c.編譯和出版相關的技術文檔、資料、手冊、宣傳資料,普及POWERLINK技術與知識;
d.積極發展與其它協會組織的交流;
e.與國家研究機構、行業協會合作,積極配合國家關于實時通信技術的市場研究、政策制
定等工作的配合。
f.出席成員公司組織的相關活動,并給予技術和人員的配合支持。
第二章 成員
2.1 用戶組織的成員可以是:
a).國內及國際商業企業、教育及研究機構、硬件與軟件支持與服務企業;
b).不隸屬于a)中的自然人和個人組織也可以成為會員。
每個會員由委派的代表參加。
2.2 加入
成員將書面的申請表遞交到EPAC,理事會每年召集的理事大會上對此申請進行表決以確定接受或拒絕該申請;提交申請后將由理事會頒發成員證書。
2.3 權利
成員將擁有以下權利:
a.在成員代表大會上的投票及決議;
b.參與用戶組織的活動;
c.使用標簽"EPAC成員;
d.獲得內部最新的技術資料、文檔和相關市場信息;
e.對本組織內理事會、技術組等工作監督和批評權;
f.可在組織參加的路演活動、研討會上展示自主開發產品;
g.可在組織的的官方雜志、網站上有成員企業的LOGO、產品宣傳.
2.4 義務
以下是成員的義務
a.成員必須用戶本章程;
b.執行成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c.維護組織的權益不受侵害;
d.積極參與組織活動,并積極發言;
e.支持市場組進行的市場調研工作,提供相關的可開放的數據與信息;
f.與組織成員分享開發過程中的經驗、可共享的資源;
g.發表有利組織的文章和應用經驗、總結等,提高POWERLINK知名度。
2.5 有效期
成員有效期取決于其所支付的會費;
EPAC初始階段暫不收取會費,是否收取會費由成員代表動議并由成員代表大會決議。
2.6終止
成員自愿終止資格可以在每個事務年度結束進行,在本年度的結束以書面形式發送至協會秘書長辦公室,并且必須包括2個月的終止通知.離開的成員將無法通過權利主張其在協會的資產或者它的部分,也無權從協會獲得任何相關的文檔。法律意義的個人死亡將自動終止會員資格.
2.7開除
嚴重背離協會目標和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成員將由執行委員會直接予以開除,執行委員會將開除事項通知成員大會,并由成員大會最終決定.
2.8更換 所有成員更換必須(新成員、終止等)在下一次成員大會進行
第三章 組織
3.1 構成
協會組織架構如下:
* 成員代表大會
* 理事會
* 秘書長
* 審計組
* 技術支持組
* 市場推廣組
3.2 發起者
組織由貝加萊作為初始發起者公司,并提供一定資金自助,組織的長期發展依賴于成員的共同支持與推進。
第四章 成員代表大會
4.1召集
通常,成員代表大會通常在每年度的上半年舉行,特別的成員會議由執行董事會20%以上的成員描述議題并決議,這種情況下,特別成員代表大會必須在收到決議2個月內。一次成員代表大會可決定下一次成員代表大會的召集。包含會議議題的邀請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至少20天發出。
4.2職責
成員代表大會職責如下:
* 審議通過年度財務報告;
* 授權預算及設置會費;
* 選舉執行委員會、主席和審計員;
* 章程修正;
* 決議表決;
* 回答質詢;
* 解聘執行委員會、主席、行政管理
4.3 決議
只有提交執行委員會的預案在成員代表大會上舉手表決,并且議案必須提前至少一周提交執行委員會。
4.4 質詢
質詢必須提前至少10天發送到成員代表大會。
4.5 表決
成員會議由當前成員獨立召集提供的法定人數構成,成員會議通過有效投票數內簡單方式進行表決,每個成員擁有一個投票權。2/3有效表決數通過可修改協會章程。公開時,如沒有表明意見即視為棄權。當出現相等票狀態時,由主席決定;成員代表大會必須有會議紀要,且由輪值主席和秘書(委任的紀要員)簽字并在會議結束14日內以書面形式發送給全體成員,成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必須在紀要發出14日內生效并裝訂。
第五章 理事會
5.1 大會
理事會必須由至少一名理事長、一個或多個副理事長及審計員構成,理事會內部可自身任
命。
5.2 任期
理事會任期一年,可重選,通常由于嚴重違背組織發展方向和定義的職責時,可解除理事會。
5.3 召集
理事會會議可由主席或25%董事會成員動議召集。
5.4 決議通過
理事會可通過半數成員表決簡單通過,在相等時由主席決定。
每次董事會會議應記錄所通過的決議,紀要由主席和委派的紀要員簽字。
5.5 職責
理事會負責所有商務事宜。
理事會負責制定發展戰略和設定目標內的活動重點,執行委員會向成員大會準備商業及決議草案。
5.5.1理事長職責
a.負責整個組織的目標愿景設定,發展戰略與方向的制定;
b.組建理事會,提名副理事長及秘書處成員;
c.組建技術支持組、市場推廣組與審計組成員;
d.預算審核與批準
5.5.2副理事長職責
a.參與每年度的POWERLINK技術路演與研討會并做主題發言;
b.每年撰寫相關技術分析、開發、應用類專業文章2篇以上,發表在期刊或行業雜志上;
c.為組織發展提出意見與建議;
d.為組織內的成員進行相關的技術;
e.協助市場推廣組發展POWERLINK成員.
f.在成員代表會議上做相關市場、技術的研究報告.
g.在其它場合積極宣傳POWERLINK,提高POWERLINK及用戶組織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5.5.3 秘書長職責
a.召集成員代表大會;
b.對組織日常事務進行處理,并回復咨詢;
c.配合理事會進行會議的組織和協調;
d.受理日常的成員申請;
e.整理技術文獻、下發資料文檔給成員;
f.維護成員數據庫;
g.維護組織的網站運行;
h.組織內部資料、技術文檔的技術審核;
5.6 附則
理事會決定章程和商業條款。
第六章 秘書處
6.1 秘書處
秘書處是負責依據協會章程進行事務性管理,對成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和指令予以
執行。
6.2任命
秘書長由理事長任命并向其匯報。
第七章 審計
7.1審計
審計員財務和薄記由兩名審計員審核,他們由當前或下財年的成員代表大會選舉并在成員中產生,審計也可以由外部財產委托管理公司進行。
第八章 工作組
理事長可任命和組件技術支持與市場工作組
8.1 技術支持組
POWERLINK技術開發包的設計;
提供技術咨詢的回復;
組織針對POWERLINK的技術開發培訓;
為開發POWERLINK公司提供有償的技術支持服務.
8.2 市場推廣組
負責開發適合于使用POWERLINK技術的自動化組件制造商,提供技術咨詢與需求分析;
負責相關的市場活動的組織和協調;
維護組織公開的良好形象;
與媒體溝通,及時將組織的信息通過媒介傳遞,擴大知名度.
編寫相關的技術與市場資料、文獻傳遞給組織成員;
第九章 代表
9.1 代表
理事會授權理事長和另外一名理事會成員代表協會,原則上,理事長和財務官代表協會。
第十章 財務
10.1基金
實現組織目標的經濟基礎是會員費用,自愿的捐助和費用的分擔由成員代表大會決議議定。
10.2 財年
以日歷年為財年
10.3 有效性
協會組織的有效性取決于協會資產。
第十一章 新聞發布
11.1 媒體
成員會議可選擇一個合適的行業雜志作為發布協會新聞的媒體。協會有獨立的網站。
第十二章 締約條款
12.1 解散
協會的解散可由一個特定目的而召集的特別成員會議決議進行,此決議應獲得四分之三多數通過。
12.2修正
對于協會章程內容修正的相關編輯由理事會通過并要求進行,而無需咨詢和相應的注冊,任何情況下,修正條款在下次成員代表會議中提交。
12.3生效
此章程于2009年10月2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