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2021-2023年)》,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方案提到,“到2023年,本市科技成果轉化活躍度、技術轉移能力明顯提升,統一開放、功能完善、體制健全、平等高效的技術市場體系基本建成。技術市場合同成交金額超過3000億元,科研機構技術合同成交金額超過300億元,發展100家以上多模式、專業化的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培育3-5個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區、創新創業集聚區,匯聚3000名以上專業技術轉移人才。”
“與三年前的行動方案相比,新方案以科技體制機制改革瓶頸和成果轉化薄弱環節的發現為抓手,以補齊短板、體質增效為主要措施,著力發揮科技成果轉化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作用,強調發揮上海科技資源、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及長三角的聯動協同。”上海交通大學先進產業技術研究院技術轉移辦公室主任劉群彥對記者表示。
解綁成果轉化“細繩子”
科技成果轉化是一個非常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多個方面,多重因素相互扭結相互制約,造成政策落地局部有障礙。雖然上海在“十三五”時期先后發布《上海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科改25條”等法規和政策文件,致力于推動該市科技成果轉化制度體系逐步完善、科研人員轉化積極性不斷增強、轉化效益逐年提升,但還有一些“細繩子”束縛著科研人員的手腳。
上海市科委副主任陸敏表示,總體而言,上海市科技成果轉化在政策制度設計上日漸完善成型,但從一線人員實際操作層面,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主要體現在:部分法規文件與改革發展要求不相適應,不利于成果轉化,導致不敢為;成果管理和轉化服務能力比較弱,導致無力為;技術市場生態還不健全,導致不便為等。
劉群彥坦言,“比如,高校科研人員利用科技成果創業過程中,其掌握的專有技術、專利申請等同樣是可以轉化的科技成果,但國家稅收政策與科技成果轉化政策相脫節,這些科技成果無法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科技人員取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辦理減稅政策,也不能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辦理遞延納稅政策。再如,由于教育部部屬高校直接利用科技成果開展作價投資存在一定問題,通常采用其全資資產公司代表學校作價投資的方式,但資產公司只能依據《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法》進行投后管理,導致其直接向科研人員進行股份獎勵存在問題。”
而此次的改革,讓不少擁有同樣困惑的一線科研人員看到了希望。劉群彥表示,此次《行動方案》強調科技成果的資源稟賦,在啟動轉化流程之后,納入無形資產的管理范疇;對沒有造成危害及有爭議的轉化行為,允許對部分轉化環節進行追溯性的重新辦理。同時,《行動方案》探索將技術轉移人才納入上海市“優秀技術帶頭人”等各級各類人才計劃選拔范疇,會對技術轉移服務人才的集聚和行業能級的提升起到較大的促進作用。
支持專項改革試點
為進一步解綁這些束縛手腳的“細繩子”,《行動方案》支持開展相關試點和機制探索,尤其是在賦權改革試點單位免責機制、成果管理等方面提出探索性的操作舉措。《方案》提到,支持開展相關試點,推動有關單位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在建立相關制度、流程合規、相關負責人履行勤勉盡職義務、未謀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對探索性的轉化行為不追究決策責任;對因政策變化而造成的程序問題,允許對部分環節重新辦理;支持上海交通大學落實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專項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推動開展相關機制探索,在科技成果未有明確轉化意向之前,可將其視同科技資源進行管理。
“2020年科技部等九部門提出的《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實施方案》,提出統籌推進試點工作。”劉群彥表示,上海交通大學作為試點單位之一,積極推進賦權試點工作,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下,形成了協調一致的轉化工作機制,建立了流程清晰的成果轉化制度體系,采用轉化前和轉化中相結合的賦權方式,實施教師創業“陽光化專項行動”,形成了轉化人才培養體系和人才評價機制,完善資產管理措施,取得了較大的試點成效。2021年上半年,上海交通大學已經將職務科技成果的所有權賦予科研人員數十項,完成教師創業項目10余家新設企業,轉化數量和金額相比往年同期有了較大的增長幅度,極大激勵了廣大教師的轉化積極性,產生了良好的示范效應。
此外,《行動方案》強調科技成果概念驗證,打通科技成果轉化的“最初一公里”。鼓勵科研事業單位籌資設立概念驗證基金,試點建立科技成果概念驗證引導資金,鼓勵投資機構、技術轉移機構等投資早期科技成果等。
豐富成果轉化主體
推動國企科技成果權屬改革
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是《行動方案》的重要內容。支持企業與高校開展產學研合作,共建各類合作基地;強化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科技小巨人工程等政策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行動方案》強調國企體制機制改革,包括推動國企科技成果權屬改革等。
據上海市國資委二級巡視員邵珉介紹,近五年來,上海市國資委系統企業實施科技成果轉化項目15884個,技術轉讓交易合同金額45.22億元,實現新產品銷售收入37702億元,約80%的成果轉化項目集中在制造業企業,主要分布在新能源汽車、智能制造、新材料和人工智能等領域,并呈現出系統企業由技術引進向技術輸出的變化趨勢。
此次,《行動方案》提出鼓勵國有企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用好國資收益支持資金、在經營業績考核中將創新投入視同于利潤等政策。健全成果轉化收益分配制度,積極穩妥推進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和各類股權激勵試點,推動國企科技成果權屬改革,完善國有創投企業市場化運作實施細則。探索高校科技成果作價入股形成的國有股權分類管理制度,完善相關國有資產考核、退出機制。對在改革創新過程中勤勉盡職、未謀取非法利益的,出現符合容錯情形和條件且屬于容錯清單的行為,不做負面評價或進行減責、免責。
來源:《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