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2013年10月21日
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提出,5年內重點化解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5大行業嚴重過剩產能。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細化措施,針對行業特點,開展有選擇、有側重、有針對性的化解工作。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5年內重點化解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5大行業嚴重過剩產能。針對這一任務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產業政策司副司長苗長興告訴記者,“我們將通過妥善處理在建和建成違規產能、做好淘汰落后產能和引導過剩產能退出工作、加快推進企業兼并重組和做優做強、引導產業合理有序轉移等辦法有效落實,針對這5大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根據行業特點開展有選擇、有側重、有針對性的化解工作。”
準入規范統一清理
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對已建成鋼鐵、電解鋁、水泥和平板玻璃項目統一用規范和準入條件進行清理,達不到的要進行整頓,整頓后還達不到的要逐步淘汰
據統計,2012年底,我國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產能利用率明顯低于國際通常水平,而且這些產能嚴重過剩行業仍有一批在建、擬建項目,產能過剩呈加劇之勢。
對此,苗長興分析說,我國出現產能嚴重過剩的原因很多,一些企業對市場預期過于樂觀,盲目投資,加劇了產能擴張;部分行業發展方式粗放,沒有形成由優強企業主導的產業發展格局,導致行業無序競爭、重復建設嚴重;一些地方過于追求發展速度,過于倚重投資拉動,助推了重復投資和產能擴張。同時,還包括資源要素市場化改革滯后,政策、規劃、標準、環保等引導和約束作用不強等因素。
“加強行業規范和準入管理,將成為清理建成產能的重要標準。”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業司副司長駱鐵軍表示,這次化解產能過剩,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對已建成鋼鐵、電解鋁、水泥和平板玻璃項目在以前工作的基礎上,統一用規范和準入條件進行清理,達到規范和準入條件的企業正常發展,達不到的要進行整頓,整頓后還達不到的要逐步淘汰。
不同于以往的行政審批,準入和規范管理是將政府管理和市場機制有機結合起來,著重在質量、環保、能耗上對企業進行規范,促進產業政策與國土、環保、金融、能源、進出口等政策的聯動,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促進優勝劣汰,加快化解產能過剩。
近年來,工業和信息化部已著手開展了重點行業的規范和準入工作,從產品質量、環境保護等方面對現有企業和新建項目提出了基本要求。
據介紹,今年5月公告了第一批符合規范條件的45家鋼鐵企業名單;水泥行業啟動準入管理一年來,已公告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312條,即將公告生產線125條,產能占水泥熟料總產能的27%;平板玻璃行業啟動準入管理2年多來,已公告了116條生產線,占浮法玻璃產能的52%。“今年7月,新修訂出臺的《鋁行業規范條件》也正式發布,目前正在組織實施,爭取年底前公告一批。”駱鐵軍透露說。
著重遏制產能擴張
在新增產能中,鋼鐵方面重點應控制環京津等環境敏感區域,電解鋁和水泥重點應控制西部部分省份,平板玻璃主要是控制東部沿海地區。
《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的主要任務中,首先提出的是堅決遏制產能盲目擴張。對此,駱鐵軍表示,將重點分3個層次切實遏制產能擴張,一是嚴禁建設新增產能項目,要堅決停下來;二是嚴控在建項目,“對確有必要建設的項目”,由地方政府提出申請;三是對于建成產能主要是整頓完善,改造提高。
從地區看,在新增產能中,鋼鐵方面重點應控制環京津等環境敏感區域,電解鋁和水泥重點應控制西部部分省份,平板玻璃主要是控制東部沿海地區。
從行業看,針對不同行業的不同特點,化解產能過剩的重點措施也不盡相同。
如根據《意見》,鋼鐵業將通過整合分散鋼鐵產能、推動城市鋼廠搬遷、優化產業布局等辦法,重點推動山東、河北、遼寧、江蘇、山西、江西等地區壓縮鋼鐵產能總量8000萬噸以上。
據介紹,目前,山東省鋼鐵產業結構調整方案已經國務院批復同意,河北省鋼鐵產業結構調整方案正在研究辦理。根據方案,兩省經過結構調整后共計壓縮鋼鐵產能總量約8000萬噸。遼寧、江蘇、山西、江西等省的目標則是保持鋼鐵產能總量不變。
“未來還將大力推廣高性能鋼鐵材料全面替代低品質鋼材,促進鋼鐵材料的產品升級和消費升級,重點在建筑、船舶、電工用鋼等領域開展工作。”駱鐵軍表示。
淘汰與發展相結合
更加注重運用發展的辦法化解過剩產能,建立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制度,緩解地方經濟發展與淘汰落后的矛盾“為了化解產能過剩,《意見》提出了許多措施,其中環保、能耗標準的提高是一大亮點。”苗長興表示。
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副司長楊鐵生介紹,將通過提高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加大執法處罰力度,加快淘汰一批落后產能;加緊制訂修訂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標準,在電石、鐵合金等行業開展試點,探索以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促進落后產能和過剩產能退出的思路和措施;嚴格執行特別排放限值要求,運用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水價等差別價格政策,充分發揮法律和經濟手段在淘汰落后產能中的作用。
淘汰落后產能將逐步從目前依設備大小而定過渡到依能耗和環保標準來定。以電解鋁行業為例,如果對電解鋁液交流電耗高于全國平均水平400多千瓦時即大于13700千瓦時的電解鋁實施上浮電價政策,加上淘汰16萬安培以下產能,初步估計可使400萬噸的電解鋁產能逐步退出市場,該目標實現后,電解鋁產能利用率有望提高到84%。《意見》明確提出,對高能耗電解鋁用電價格在標準電價基礎上上浮10%的差別化電價政策,將促進企業加快技術進步和淘汰落后產能。
在當前產能嚴重過剩的現狀下,既要防止無序擴張,又要考慮地方發展經濟、產業升級的需要,因此,《意見》更加注重運用發展的辦法化解過剩產能,提出建立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制度,緩解地方經濟發展與淘汰落后的矛盾,調動地方積極性。
“等量置換是指要上新的項目,就必須等量淘汰掉一批項目,從而保證產能總量不增加。”苗長興透露,將盡快出臺重點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指導各地對鋼鐵、電解鋁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項目建設制定產能置換方案,實施等量或減量置換,完善淘汰與發展相結合的良性互動機制,調動地方和企業積極性,爭取更多地淘汰一批產能;支持跨地區產能置換,鼓勵各地積極探索政府引導、企業自愿、市場化運作的產能置換指標交易,解決省區市建設項目等量或減量置換指標不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