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當前正在大力實施《中國制造2025》,圍繞重點行業轉型升級和先進制造領域,形成一批制造業創新中心是其中的一項重大工程。面對全球產業競爭格局深刻變化,中國各地政府、企業、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科研院所和高校應積極參與并采取應對之策,制造業創新中心在國外已有成功先例,這些成功經驗都可成為中國產學研中各創新主體打造制造業創新中心的參考。
為了避免創新資源的分散,制造業創新中心應專注于一個特定的戰略性技術領域。國家制造業創新平臺包括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和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按照《中國制造2025》和《指南》總體部署和要求,到2020年,形成15家左右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到2025年,形成40家左右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創新中心圍繞重大需求,依托地方資源,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將產業界、學術界和政府吸收進來,形成一個“產學研政”協同合作的創新生態系統,加速制造業科技成果商業化和產業化,顯著提升國家制造業創新能力。
(一)中國制造業企業
1.影響
制造業創新中心可以加強中國制造業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對智能制造的了解。大型央企先行先試,由于政府的引導大型央企充分發揮“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勢,將在重大裝備、重大生產工藝上獲得了突破性進展;中小型民營企業普遍缺乏對智能制造的了解和政策資金的鼓勵,但它們未來會采購大量的智能制造生產的軟硬件系統,從而倒逼上游智能制造設備的研發和生產。
2.應對之策
依靠創新,使傳統產業向價值鏈高端延伸。面對制造業的回歸,必須使傳統產業就地升級,實現從技術研發、渠道營銷到生產制造的全價值鏈覆蓋。
促進制造業先進成果商業化發展。發揮企業在產業化過程中的重要作用,積極參與各種關鍵技術的推廣與應用,通過典型示范帶動先進制造業的發展。
重視風險投資的作用。利用技術創新吸引更多社會資本,推動資本市場參與中小企業的創新投資項目。
關注技術趨勢和人才培訓。調動企業的開發技術專利的積極性,努力開展一些前沿性的技術創新活動。
(二)科技中介服務機構
1.影響
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是一個區域創新網絡中的主要節點,是技術創新供求雙方的紐帶,它們本身并不直接參與技術創新,但卻對創新主體的創新活動起著重要的輔助和促進作用。制造業創新中心的建設,一方面可能會給科技服務中介機構帶來機遇,協同促進先進制造科技成果轉化和區域創新網絡建設;一方面會對現存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產生沖擊和競爭,弱化其在區域創新網絡的紐帶作用和促進作用。
2.應對之策
創新科技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順應當前國家科技、金融與產業加速融合的發展趨勢,通過整合區域內外金融資源,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在推動行業資源整合、產業升級、創新商業模式探索方面,形成品牌影響力,打造科技創新投資孵化品牌服務,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助推產業轉型升級。
與制造業創新中心協同錯位發展。即與制造業創新中心相互補位,但更加注重跨界協同發展,也可以為制造業創新中心提供服務等。加強自身在各類創新資源或創新行為主體間的紐帶作用,有效溝通企業與研究機構、大學、政府等創新主體之間的關系,形成聯合開發、優勢互補、成果共享、風險共擔的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充分發揮創新資源合理配置的協同優勢,提升持續創新能力。
吸引更多高素質人才投入科技中介服務。高層次專業人才對有效降低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交易成本至關重要,中介服務機構的資金和技術的投入越是有效,其協調和匹配交易的能力就越強,因此要專業人才的政策措施要有所傾斜,增強行業吸引力,使更多的高素質人才加入到科技中介服務的行業中。通過政府多邊、雙邊及民間合作等多種途徑,鼓勵和組織國內外知名中介結構開展人才交流與項目合作,促進中介服務機構盡快與國際服務規范接軌。
(三)高校、科研院所
1.影響
當前中國制造業發展面臨許多障礙與瓶頸,面對逐漸失去的“資源紅利”和“人口紅利”,中國制造業轉變發展方式與調整產業結構迫在眉睫,而中國只有重視發展先進制造業并提升其技術創新能力才能突破制造業發展的瓶頸,才能真正變成制造業強國。國內高校、科研院所需更加重視提升創新能力和創新型人才隊伍建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突破關鍵技術,立足內需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掌握科技攻關核心技術,真正發揮調整經濟結構的戰略性作用。
2.應對之策
積極主動參與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可以根據自身發展,面向優勢技術成果和戰略必爭重點領域,立足產業前沿和共性關鍵技術研發,積極尋求政府支持,參與建設制造業創新中心,并積極參與制定制造業創新中心提出研發需求和展示交易研發成果,促進自身科技成果商業化運用。
調整自身產學研體制機制與之相適應。在積極參與制造業創新中心的建設過程中,加快自身產學研體制機制改革與創新,探索采取股權、期權激勵和獎勵等多種方式,鼓勵科技人員積極轉化科技成果,促進科技成果商業化應用。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運用。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和保護制度,在制造業創新中心成員間形成知識產權協同創造、聯合運營和收益共享。加強關鍵核心技術和基礎共性技術知識產權戰略儲備,形成戰略前瞻布局。加強知識保護,支撐和保障制造業創新發展。
(四)政府
1.影響
通過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要彌補實驗室產品與產業化之間的缺失環節,解決行業共性技術供給不足問題;要不斷完善制造業創新生態系統,形成高水平有特色的制造業協同創新網絡和平臺,塑造我國制造業國際競爭新優勢。制造業創新平臺的四大作用有:①加強大型制造企業在數字化制造方面對中小制造企業的示范和帶動作用;②促進本土企業與跨國企業的技術交流;③將中小企業數字化制造的需求直接同設備提供商對接;④促進企業和科研機構對智能制造技術創新和應用的協同創新。
2.應對之策
政府領投,營造制造業創新環境。政府采用類似產業母子基金的形式,吸引社會資本聯合投入,采取公私合作(PPP)模式,使制造業創新中心按照市場規則,自我管理,自負盈虧。
提供服務,推進制造業創新中心專業化運營。政府在制造業創新中心的建設中不過多參與創新中心的具體運營,僅扮演財務投資人的角色,或者應主動邀請知名專家指導創新中心的日常運營,更關鍵的要邀請科學家、專注科技企業的風險投資家,以及外部的專業人員,指導研發項目的投資。
強化引領,促進技術和產業發展緊密結合。遵循市場買單原則,根據市場需求制定研發計劃。同時,將創新中心作為智能制造技術和設備的推廣平臺,讓更多中小企業深切體會智能化制造帶來的效益提升。依靠市場的自身力量,推動智能制造技術的革新和普及。
(王東升系中國科學院沈陽分院科技處副處長、中國科學院山東綜合技術轉化中心常務副主任;王冕系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科技處主任科員)
摘自《中國科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