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評價改革穩步推進,過于倚重論文的傾向正在扭轉。
2月23日,科技部印發《關于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以下簡稱《措施》)的通知,直指科研評價體系,提出有針對性、實效性的措施,破除論文“SCI至上”“唯論文”痼疾,樹立正確的評價導向。
這一系列與評價制度改革有關的舉措,讓廣大科技工作者信心提振,備受鼓舞。同時,一些質疑聲音也在網絡上興起。
記者發現,備受爭議的為幾項具體措施,包括對論文評價實行代表作制度、發表不少于1/3的國內科技期刊論文、強化代表作同行評議等。
如何才能更有效地去除“唯論文”導向,使該政策落到實處?科技界學者紛紛建言獻策。
代表作制度不“代表”?
接受《中國科學報》采訪時,南京大學教授周志華介紹,他所在的南京大學計算機學科,近幾年在招聘、職稱評審等方面就已采用“代表性工作匯報”制度。
“SCI本身是一個文獻檢索系統,SCI論文并不代表高水平論文。計算機學科最重視的頂級會議論文通常不被SCI檢索。”他說。
針對《措施》中指出的“對論文評價實行代表作制度”, 浙江工商大學教授俞立平認為該條例不具有普適性。
“超一流科學家采用代表作是可以的,但是對于其他95%甚至更高比例的一般科學家,代表作不能反映問題,還是需要量化。”俞立平告訴《中國科學報》,而且這與學科的類別息息相關。
他指出,對于經濟學、管理學等學科,代表作不能很好地代表學者水平,對于發展緩慢的基礎學科來說更不適宜。
在云南大學研究員翟大有看來,他所從事的古生物研究就屬于“發展緩慢”的學科。代表作制度或無法體現本來就不能發高水平期刊論文的很多基礎性工作價值。
“比如一些冷門的生物分類學研究,研究者需要做大量的野外采集、標本整理和制作、形態觀察和統計、圖件清繪。最后所發表的通常是一些‘質量并不高’的研究論文——分類學的工作成果一般都發表在三、四區的期刊上。與那些熱門方向的研究者相比,在評議當中肯定處于劣勢。”他說。
“代表作制度非常好,各取所長也是大家普遍能接受的,可以避免低質量的成果重復累加給評審者造成困擾。”蘭州理工大學教授馬軍告訴《中國科學報》,代表作之間如何排位是關鍵問題。
“比如A選SCI論文作為代表作,B選發明專利作為代表作,C選專著作為代表作,D選科技成果鑒定為代表作,如果ABCD同時申請競爭經費或者人才項目,如何篩選他們的位次就有挑戰性。”他說。
另外,代表作制度應該體現周期性,不能靠一個代表作“通吃”。
“假如學者在《自然》發了一篇論文,此后10年甚至更長時間卻沒有任何基本的科研產出。這種情況下,該如何監督和激勵研究人員?”對此,馬軍提出了疑問。
同行評價看“人情”?
《措施》中提出的“國內科技期刊論文原則上應不少于1/3”,同樣引發了公眾的關注和議論。
長期以來,在學術期刊尤其是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成為高校、醫院等單位評職稱、晉升、評獎以及研究生畢業的主要甚至唯一條件。在“以刊評文”的導向下,中國學術界每年向國外繳納論文版面費約20多億元。
在俞立平看來,這些是中國進行國際交流的“成本”。我國本土期刊想要發展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高質量期刊,尤其是英文期刊尚需時日。
“政策現在開始執行,學者可能來不及發表中文論文。即使有中文論文可能質量也不夠,因為以前的優秀論文都發英文期刊了。”俞立平建議,政策要有1~2年的過渡期。
同時,國內科技期刊的“容量”也成為部分學者擔憂的問題。大連理工大學教授韓光潔向《中國科學報》反映,“國內科技期刊論文原則上應不少于1/3”的發表要求或會導致 “僧多粥少”的情況出現。
他介紹,計算機學科核心期刊有《計算機學報》《軟件學報》等。期刊數量有限,每年刊發的文章數也有限,但是從事學科研究的人員數量高達幾十萬。“如果論文都轉向本土期刊,就會大大降低錄用率,導致競爭激烈。”
采訪中,不少專家指出,《措施》中提出的“強化代表作同行評議”是他們最擔心的問題。反觀SCI論文自帶的定性評價功能,代表作的同行評價的操作是否公正尚未可知。
如何界定和篩選這些同行?官方指定的同行是否真正在本領域具有學術影響力?科學研究的分工越來越細,如何找到跨學科的交叉學科學者來擔當同行?同行的學術操守如何監督?采訪中,諸多專家接連拋出上述疑問。
“即使讓那些獲得了國字號頭銜的長江學者、杰青來當同行裁判也不能完全服眾。況且,這些國字號頭銜的人也沒有那么多時間不斷參與種類繁多的學術評價。”馬軍說。
他建議,同行評價不能局限于國內專家范圍內的評價,相關部門可以考慮梳理國內各個領域的國際知名專家數據庫,對這些知名專家進行咨詢,以使同行評價國際化。
加強科學共同體建設
記者采訪發現,盡管具體實施方法仍待各高校和科研機構細化執行,但絕大多數學者對《措施》的出臺持肯定態度。
翟大有表示,此次出臺的“不唯SCI論文”提議尤其適合應用領域的科技工作者和醫生、工程師等。“我聽有的醫生說,他們評定職稱也很大程度上取決于SCI論文,我覺得這是不合理的。”
關于《措施》里涉及的其他方案,馬軍認為很多都體現了科研體系的進步。
“比如,對科研經費報銷付費出版成果的額度給出明確意見就非常好,這對國際上‘掠奪性期刊’從中國低層次研究人員那里獲取巨額外匯的打擊非常大。這對進一步規范指導國內期刊收費標準有很好的啟示。”他評價道。
“科技部出臺這樣的文件對于扭轉‘唯論文’的導向是有積極意義的。”清華大學中國科技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清華大學蘇世民書院院長薛瀾告訴《中國科學報》,國家下了很大功夫出臺了一些似乎更加合理的措施,但不同研究機構、不同研究領域由于其評價功能不同,完全可能有不同的評價標準,很難用一套“金科玉律”統一。
他表示,建立合理的科技評價體系,最核心的是要加強科學共同體建設,讓各個學科和各個科研機構根據本學科特點和本機構的需求,逐漸建立起比較客觀公正的評價體系。
其次是要盡可能降低各類評價的數量。“目前評項目、評帽子、評學科太多太濫。為了保證公正,一個項目要安排七八個人來評,這樣真正同行的評審就被外行的評審完全稀釋了,而外行評審在不熟悉具體專業領域的情況下,只能數論文了。”他說。
破除“SCI至上”是學術評價改革的突破口
近日,科技部會同財政部研究制定《關于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教育部、科技部聯合印發《關于規范高等學校SCI論文相關指標使用 樹立正確評價導向的若干意見》,力圖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論文“SCI至上”的不良導向。
自2018年下半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若干意見》《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以來,一系列關于學術評價體系改革的文件相繼出臺。這體現了國家層面對改革學術評價制度的決心,切實推動學術評價“破四唯”從理念走向實操。
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科學引文索引)從上世紀80年代引入國內,如今已發展成職稱評定、績效考核、人才評價、學科評估、資源配置、學校排名等諸多方面的核心指標。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校以SCI論文數量、高影響因子論文、高被引論文為人才評價的主要方式,“SCI至上”屢遭輿論詬病,科研界也亟待一場學術評價體系的徹底改革。
科技部、教育部等近日印發的通知,既確立了分類考核評價、同行評價、規范評價評審工作的導向,也對成果考核的權重占比、論文具體的數量提出了詳細規定。正因為認識到國內科技期刊與國際期刊之間的客觀差距,通知也明確提出要培育和打造中國的高質量科技期刊。
當然,破除“唯論文”的導向,并不是要完全否定SCI及論文的價值和意義,而是要改變“SCI至上”和“論文至上”的極端偏向,合理把握好使用SCI的“度”。說到底,改革評價體系就是要扭轉現行的單一化、機械化的評價方式,朝著更加多元化、多樣化、靈活性的方向發展,構建權重比例更加合理與平衡的指標評價體系。
俗話說,不破不立。然而,解構容易,建構并不那么簡單。筆者注意到,很多網友關心如何確保新的評價方式公平、公正,也有網友認為,在更完善的學術評價體系建立起來之前,不如維持現有的評價體系。
其實,任何突破性的創新與改革都需要在質疑聲中“艱難前行”,破除“SCI至上”的評價導向當然不能一蹴而就。真正落實改革精神,需要突破不少主客觀乃至技術操作上的制約。
一方面,科研成果的評價并不是孤立的,猶如生態系統一般,和多種因素環環相扣。在“唯論文”制度的影響下,整個社會環境對高校、科研單位的認知與評價也呈現出一種簡單化理解。學術共同體習慣性地看重SCI收錄的論文數量,一些機構對高校的排名也是以此為重要依據,扭轉整個社會對此的“認知慣性”需要一段時間。
另一方面,任何評價工具和手段的形成都需要經過一定的時間積累和學術共同體的認可。改革需要經得起實踐的考驗,評價制度和體系的建設更是一步一個腳印,不斷完善的過程。摸著石頭過河,總要給予更多“試錯”的空間和機會,需要在實踐中發現問題并解決問題。改革者要通過建立對話和反饋機制,及時聽取實施的意見和效果反饋,適時給予調整和糾偏。
學術、科研成果評價的改革是個系統工程,破除“SCI至上”可以視作一個突破口。高校和科研院所管理部門還須增強積極性和主動性,探索適合各自特點的評價方式。能否拿得出有針對性與實操性強、效果明顯的措施,也有是對高校、科研單位的學術治理能力和水平的一次考驗。
摒棄論文“SCI至上”正當時
2月23日,教育部官網正式發布其與科技部共同研究制定的《關于規范高等學校SCI論文相關指標使用 樹立正確評價導向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這是自2018年11月教育部印發《關于開展清理“唯論文、唯帽子、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專項行動的通知》以來的又一項重大推進措施。
“五唯”中最基本和最具決定性的指標是論文,因為“帽子”、職稱、學歷、獎項幾乎都依賴于論文。而目前國內“稱霸”的論文主要是SCI論文,尤以高影響因子和高被引的SCI論文“為王”,這是我國教育科研評價與管理深受“SCI至上”負面影響卻難以根治的主要原因。本次《意見》的推出,直擊“五唯”頑癥痼疾之要害,對于確立中國教育科研的正確目標和評價導向、促進教育科研評價體系的建立健全、推動中國教育科研以服務國家建設和人類進步為己任等,可謂相當及時且有力。引導和指導國內教育科研活動按規律辦事,這是《意見》中各項政策的出發點和歸宿。其對于中國教育科研各項活動的科學意義有以下幾點。
讓SCI論文回歸成果載體的模樣。SCI論文是學者展現學術研究成果、進行國際學術交流的形式之一,所以發表SCI論文不僅是學者的科研需要,也是國家科技發展的必然。國家會一如既往地重視并鼓勵學者發表高質量的SCI論文。《意見》強調摒棄“以刊評文”,不把SCI論文與優質學術成果直接畫等號,這是基于SCI、SCI收錄期刊和SCI論文的客觀現實。很顯然,SCI論文終究還是發表在SCI收錄期刊上的論文,它不是“評價學術水平與創新貢獻的直接依據”。破除論文“SCI至上”,恰能使包括SCI論文在內的學術論文的內在品質得到更好的關注和發現。
讓行政管理回歸服務角色的模樣。SCI論文及相關指標之所以會得到超乎尋常的追捧, 主要基于SCI評價體系是目前全球唯一能對全學科論文給出定量數據的評價工具。廣大管理者和專業人士也清楚其中的不合理,但出于行政管理和績效考核的需要,也就將錯就錯下去了。這種行政權力對科研評價與管理的絕對主導,很可能會導致科研質量和效率的低下。《意見》明確“不把SCI論文相關指標作為科研人員、學科和大學評價的標簽”,行政賴以管理學術的“把手”被卸除,將迫使高校行政管理回歸到服務于教學科研的本職角色。
讓科學研究回歸探究真理的模樣。科研世界博大精深,科研人員出于興趣和愛好探索未知世界,他們中的許多人不受名利約束,心甘情愿長期坐冷板凳,吸引和支撐他們的是對科技事業的無比熱愛和崇高信仰。在科研領域,所有的科研勞動都值得尊重,得到滿意結果的科研勞動有價值,沒有得到滿意結果的勞動付出同樣珍貴無比。《意見》取消“直接依據SCI論文相關指標對個人和院系的獎勵”,就要使發表SCI論文與名利思想相脫鉤,激勵科研人員發揚追求真理、嚴謹求實、民主平等、敢于質疑、甘于寂寞、樂于奉獻的科學精神,胸懷大志,不斤斤計較于一時得失,更不為一己私利而學術不端,最終拿出優異成績來回報國家和人民。
讓外部環境回歸安靜寬松的模樣。高校辦學治學需要一定的專注和沉靜。各種“此起彼伏”發布的SCI論文相關指標、ESI指標排行以及以SCI論文、ESI為核心指標編制的排行榜,或以偏概全、或名不符實,大肆“渲染”指標數字的起起落落。殊不知一所高校的總體辦學質量在一段時間內是相對穩定的,沒必要看重數字的一時起落;教育科研指標理應是數量與質量的有機結合,為了數量而有意或無意忽視質量是相當危險的;有的重大科技成果需要幾十年如一日的“蟄伏”努力,數據的一時落后說明不了什么問題。雖然高校應有不為外界左右的定力,但以目前高校所處的相對不夠成熟的大環境而言,這類數據難免會影響學校的社會聲譽和資源獲得。《意見》叫停這類數據的發布,是免除高校無謂焦慮、助其安心踏實搞建設的實力之舉。
讓同行評議回歸客觀公正的模樣。《意見》針對高校內外部過度追求SCI論文相關指標的問題,提出要“完善學術同行評價”。學術同行評議制度是相對客觀、科學和公正的科研評價技術和手段,也是國際通用的科研評價的做法。客觀上國內學界卻對學術同行評議制度頗有質疑,認為在國內現有的文化背景和學術生態下,同行評議會演變為學術權威、長官意志的“一言堂”,以及各種幫派的“人情關系網”。的確,同行評議決策的科學性主要取決于評議專家的個體素質和評價經驗。為此,此次《意見》實施正是解決中國學術同行評議專家主觀公正性問題的難得契機,要切實構建起評審專家的遴選制度、承諾制度、回避制度、信譽制度、追責制度等。
再次強調,中國學者科學研究和成果交流需要在SCI期刊上發表論文,同時SCI期刊也需要刊載中國的各種論文成果。在中國國力和科技強盛的今天,中國學者的SCI論文不可或缺,中國學者發表高質量的SCI論文更值得鼓勵并以此為榮。《意見》堅決破除論文“SCI至上”,是要扭轉對于SCI論文“符號化”吹捧現象及其造成的不良影響。中國教育科研改革和評價又到了新的發力階段,摒棄論文“SCI至上”正當時!
來源:《中國科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