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有關智能建筑工程建設的新版國家標準將陸續付諸實施,標志著我國智能建筑產業的發展已經步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
國家建設部于2006年12月29日發布第536號公告,批準《智能建筑設計標準》為國家標準,編號GB/T50314-2006,自2007年7月1日起實施。原《智能建筑設計標準》GB/T50314-2000同時廢止。建設部于2007年4月6日發布第619號和第620號公告,內容分別是: 批準《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GB 50311-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實施,原《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GB/T 50311-2000同時廢止; 批準《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GB 50312-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實施。原《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范》GB/T 50312-2000同時廢止。
智能建筑是信息時代的產物,它是建筑系統自動化更高級的發展形式,它將建筑、通信、計算機網絡和監控等各方面的先進技術相互融合、集成為最優化的整體。智能建筑的“智能化”,主要是指在建筑物內進行信息管理和對信息綜合利用的能力,這個能力涵蓋了對信息的收集與利用、對信息的分析與處理以及信息之間的交換與共享。
智能建筑是建筑技術與電子信息技術相結合的產物,已成為二十一世紀房地產投資開發的主導方向。
走向規范化
信息時代,智能建筑作為數字城市形象工程的基礎,在現代城市建設中的地位日趨重要。在我國,伴隨著智能樓宇與智能小區的興起,與之相關聯的研討會、展示會此起彼伏,報刊、電臺等傳媒也爭相宣傳。以前開發商還把樓盤配有智能化系統當做賣點,而現在沒有智能化系統則成為了缺點,不論是居住園區,還是大廈的建設,都把智能化系統當做基本配置。也正因為如此,對智能建筑的規范化發展提出了更高更多的要求。
在20世紀80年代末,國家建設部編制的《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中,就已經提出了樓宇自動化和辦公自動化,對智能建筑理念和各種系統有了比較全面的涉及。當時人們對建筑智能化的理解主要是將電話、有線電視系統接到建筑物中,同時利用計算機對建筑物中的機電設備進行控制和管理。各個系統是獨立的、沒有聯系的,與建筑結合也不密切。
隨著綜合布線技術的引入,在建筑物內部為語音和數據的傳輸提供了一個開放的平臺,加強了信息技術與建筑功能的結合,對智能建筑的發展和普及產生了巨大的作用。1995年,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通信工程委員會發布了《建筑與建筑綜合布線系統和設計規范》,促進了通信網絡和辦公自動化系統在建筑中的應用。同年上海正式頒發了地方標準《智能建筑設計標準》(DBJ08-47-95),它根據不同的需求,把智能建筑劃分為三級,為智能建筑規劃、設計和施工提供了依據,推動了智能建筑的發展。90年代,為規范智能建筑行業發展,國家還出臺了《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規范》(GB50174-93)、《民用閉路電視系統工程設計規范》(GB/T50198-9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工程設計規范》(GB50116-9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ll6—92)等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