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陸琦)2019年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工作即將啟動。為進一步守正揚清、把好增選“入口關”,建設一支適應新時代要求的院士隊伍,使院士制度成為引導科技創新人才健康成長的強大正能量,中國工程院于近日重申院士增選紀律規定,并提出“八不準”。
一、院士不準從事任何違背科學道德、損害院士聲譽、可能影響院士增選公正性的活動,必須站在國家高度,客觀公正地做好院士增選工作。
二、院士不準收受候選人及其單位贈送的禮品、禮金;謝絕候選人及其委托人的拜訪,堅決抵制“跑院士”等不正之風。
三、院士不準參加候選人及其單位在增選期間組織的活動,確因學術交流需要參加的,須向所在學部書面報告,并不得領取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講課費、評審費、咨詢費等。
四、候選人及其單位不準通過任何方式向院士贈送禮品、禮金,從事助選拉票活動。
五、候選人及其委托人不準以匯報、請教、征求意見等名義拜訪院士,為當選院士進行活動。
六、候選人不準有弄虛作假、侵占他人學術成果等行為,對個人以往有關學風道德和違紀違規問題須如實報告。
七、機關工作人員不準在提名、評審和選舉過程中違規干預增選工作,不得收受候選人及其單位贈送的禮品、禮金。
八、所有參與增選工作的人員不準泄露增選過程中對候選人的討論、評價、投訴及調查處理意見、選舉結果等評審選舉信息。
中國工程院有關負責人表示,院士如有違反,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取消提名權、取消投票權等處理;候選人如有違反,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取消當次候選人資格、取消今后被提名資格等處理;機關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視情節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摘自《中國科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