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財政部、教育部和中科院聯合印發的《關于持續開展減輕科研人員負擔 激發創新活力專項行動的通知》提出,根據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攻堅克難,切實推動政策落地見效,減輕科研人員負擔并強化激勵,擬在前期工作基礎上,持續組織開展減輕科研人員負擔、激發創新活力專項行動(簡稱“減負行動2.0”)。
2018年,科技部、財政部、教育部、中科院聯合印發了《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兩院院士大會上重要講話精神開展減輕科研人員負擔專項行動》的通知,在全國范圍開展減輕科研人員負擔7項行動(簡稱“減負行動1.0”),取得積極成效,廣大科研人員反映的表格多、報銷繁、檢查多等突出問題逐步得到解決。與此同時,科技成果轉化、科研人員保障激勵、新型研發機構發展等方面又暴露出一些阻礙改革落地的新“桎梏”。對此,《通知》明確,要持續深化已部署的專項行動,鞏固和擴大行動成果;組織開展新的專項行動,回應科研人員新期盼。
《通知》提出,要開展減表行動、檢查瘦身行動、精簡牌子行動、精簡帽子行動、“四唯”清理行動和信息共享行動。其中,精簡牌子行動是在已摸底掌握的科技創新基地牌子存量情況基礎上,推動重組國家重點實驗室體系。“四唯”清理行動提出,要深入推動落實破除“SCI至上”“唯論文”等硬措施,樹好科技評價導向,改進學科、學校評估;優化臨床醫務人員職稱評審和其他領域職稱(職務)評聘辦法;扭轉考核獎勵功利化傾向,優化高校專利資助獎勵體系。信息共享行動則是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已開放信息基礎上,進一步拓展開放內容和對象范圍,在確保科技安全前提下,逐步向科研管理各相關主體分權限開放。
在組織開展新的專項行動,回應科研人員新期盼方面,《通知》明確,開展成果轉化盡責擔當行動、科研人員保障激勵行動、新型研發機構服務行動和政策宣傳行動。其中,針對新型研發機構服務行動,《通知》明確,要對重點新型研發機構實行“一所一策”,在內部管理、科研創新、人員聘用、成果轉化等方面充分賦予自主權。
據悉,專項行動將在2021年12月底前開展總結評估。對于行動積極主動、成效顯著的單位,將作為典型案例宣傳推廣,對于落實不到位的以適當方式予以通報。專項行動進展和成效及時報送國務院和中央改革辦。
來源:《高新技術產業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