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知識產權局等單位制定的《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明確了下一階段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行動措施。《行動計劃》三大亮點引人關注:首次提出“建設知識產權強國”的新目標;強調提高知識產權成果轉化率;要求發揮各類機構對知識產權的保障服務功能,拓展知識產權國際合作,助力企業“走出去”。
業界公認,知識產權是創新原動力,是創新和市場之間的橋梁與紐帶。《行動計劃》將對業界產生怎樣的影響?國內知識產權的發展現狀與《行動計劃》目標的差距有多大?如何解決當前知識產權多而不優的矛盾?如何強化擴充知識產權保障服務功能?近日,業界專家和相關機構負責人針對當前我國知識產權的現狀與存在的問題各抒己見,并提出諸多可行性建議。
主持人:
嘉賓:
王成剛 北京市長城企業戰略研究所合伙人、國際業務部經理
傅耀 國家技術轉移東部中心知識產權顧問
賈郡 PatSnap智慧芽首席專利分析師
朱家群 思博知識產權網首席執行官
劉剛 北京集慧智佳知識產權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總監
加速知識產權布局提升企業話語權
記者:此次《行動計劃》明確了下一階段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行動措施,提出到2020年,知識產權創造水平、運用效果、保護狀況、管理能力、基礎能力等均要顯著提升。這樣的目標會對國內知識產權發展產生什么樣的影響?
賈郡:《行動計劃》明確提出“構建支撐產業發展和提升企業競爭力的專利儲備”的目標,提出“加強專利協同運用,推動專利聯盟建設”,“促進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識產權轉移轉化”,“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機構”,這些措施對高科技行業中的中小企業、新興企業的發展非常有利。中國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由于自身專利實力不強,勢必會遇到更為嚴重的問題。在這樣的前提下,專利協同運用就成為很有必要的選擇。期待《行動計劃》能夠盡快提升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識產權運作意識,進一步增強國內研發成果的影響力。例如,在通信領域,參與國際通信標準制定是提升技術影響力和商業價值的有力保障。但目前除中興、華為、大唐電信外,國內研發實體愿意參與產業標準制定的很少,這會降低國內企業在標準專利池中的比例。期待《行動計劃》能進一步激發研發實體積極參與知識產權布局、運用和轉移轉化,盡快提升話語權。
記者:無論是推動創新驅動發展,還是支撐經濟發展新常態,在諸位看來,我國現在的知識產權水平能否滿足這些要求?
朱家群:就知識產權對經濟發展新常態的支撐作用而言,我國現在的知識產權水平還不夠,而且,要彌補這種差距必須付出一定代價,這種代價就是制度差距的學習成本。以手機行業為例:之前國內手機行業在知識產權方面風平浪靜,并非各手機廠商知識產權豐富到可以相互制約,而是由于國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較弱,讓手機廠商認為有沒有知識產權無所謂。相比而言,國外市場已經形成了為知識產權買單的規則。盡管小米和華為在國內市場不分伯仲,但在國外市場推廣中,小米由于國外專利積累不夠,沒有足夠的談判籌碼;而華為則通過多年專利積累換來了國外市場的自由通行權利。這個例子說明,知識產權對經濟發展的支撐需要數量和質量的積累,這個過程很漫長,不可能一蹴而就,應該未雨綢繆。
賈郡:知識產權給發明人提供了一定時間內的排他權,可以補償發明人的投資風險。但由于一些不可避免的原因,國內企業在高科技領域存在一些缺陷,這在不同行業有不同的表現。例如在智能手機領域,按照技術的通用性,專利可以分為標準核心專利、重要功能專利、普通技術專利。標準核心專利涉及無線通信的底層實現,是實現手機通話功能的必備專利;重要功能專利涉及操作系統、WiFi、藍牙、視頻、郵件等技術,雖然和語音通信技術并不相關,但卻是智能手機商品化的必備功能;其他專利是對智能手機在面向特定用戶群體的個性化設計,如手機操作細節的實現、手機外形的設計等。前兩類專利的通用性最高,其創新性和商業價值也最大;后一類專利通用性、創新程度低,容易被規避,商業價值不大。
劉剛:我認為這個問題可以分成兩個視角來看,一個是企業視角,一個是政府視角。
從企業視角看,不同產業和企業的知識產權水平差異較大。為了使企業的知識產權能夠支撐起企業的核心戰略,為企業“走出去”保駕護航,保障企業不斷盈利,必須將知識產權和企業的自身發展水平相匹配,在專利布局區域、技術領域、核心專利、外圍專利等方面進一步優化,在產品的研發、制造、生產、銷售等過程中嵌入專利預警分析,一方面通過提前“掃雷”、“排雷”等工作,來降低產品在上市過程中可能存在的侵權風險;另一方面,通過對“友商”、“競品”進行針對性的分析,結合商業情報信息,從而預測技術發展趨勢和下一步可產業化的商品,為技術和產品創新決策提供有力支撐。
從政府視角看,當前,改革處于深水區,為了從制造大國向創新大國邁進,越過“中等收入陷阱”進入高收入國家,實現創新驅動戰略是必然選擇。對于政府部門和行業主管機構等,隨著知識產權服務業的大發展,充分發揮“智庫”的作用,為國家重大科研項目立項、地方重大攻關項目、區域產業規劃、高端人才引進等發揮關鍵作用,只有這樣才能為經濟發展新常態提供有力支撐。
劉剛:很多地方政府部門在知識產權工作上已經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例如,江蘇省大力推進“專利戰略推進計劃”,為提升專利質量實施的高價值專利培育工程;廣東省圍繞多個優勢產業開展的戰略新興產業專利預警分析工作,為當地經濟發展、產業升級提供了幫助;圍繞中原地區發布的《關于深入實施知識產權戰略,促進中原經濟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安徽省開展的圍繞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區域專利產業分析等工作,也很好地支撐了“中部崛起”戰略,承接產業轉型升級,為科學決策提供支撐。
在科技園區中,作為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領頭羊,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近年來也開展了多項先行先試的政策。2014年1-11月,中關村示范區企業申請專利36514件,同比增長14.1%。其中發明專利申請量達到21749件,同比增長16.0%。聯想、京東方、北汽福田、奇虎、小米和百度等6家企業專利申請量突破千件,其中聯想和京東方專利申請量超過2000件。中關村示范區已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開展了“641”創新引領工程,通過支持企業建設研發中心、實驗室、公共技術研發平臺和中試基地,增強工程化研究、設計和驗證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轉化進程。開展專利導航試點工程,積極探索專利運營等新方向,為建設科技創新中心貢獻力量,突破一批核心技術,成就一批領軍企業,培育一流創新品牌,培養一流國際人才。通過開展“全球領先技術團隊分布研究”,在全球若干先進產業集群內,發現前沿及顛覆性技術的狀態、分布、趨勢及權利布局,并找到研究人才;通過與中關村技術和產業現狀進行比較研究,找出發展差距,從而促進中關村優勢產業鏈的發展,為中關村企業的發展提供智力支持,為中關村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創新引領工程的實施和政府科學決策提供參考。
行動目標要從“數量”轉向“質量”
記者:截至2013年年底,我國發明專利申請量連續3年位居世界第一,商標注冊申請量連續12年位居世界第一,作品和軟件著作權登記量等均創下歷史新高。不少人認為,我國已成為名副其實的知識產權大國,但還算不上知識產權強國。諸位對此怎么看?
傅耀:“大”指數量,“強”指質量。關于我國知識產權質量低、缺乏核心知識產權的詬病由來已久。但在這方面,我恰恰有一些不同的看法。以專利為例,我們如何評價一個專利是否有“質量”,就是看這個專利在市場上所獲得的反饋怎樣,能否為企業產生價值。專利產生價值的形式主要有三種:第一,企業生產產品,通過專利,企業可實現合法壟斷,從而獲得超額利潤;第二,企業通過專利轉讓、許可,直接產生價值;第三,企業通過專利在資本市場獲得認可。
那么,我們到底是“缺乏有價值的專利”,還是“有價值的專利在目前的中國環境下無法體現價值”?如果答案是前者,我們應該進一步加大科技研發投入,以求獲得更好的技術,然后再用知識產權將技術成果保護起來;如果答案是后者,我們要做的是進一步改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提高公民及企業的知識產權意識,構建通暢的知識產權交易許可的市場路徑。實現了以上各點,資本市場中自然會愈發重視知識產權對企業價值的影響。
依據我個人對中國經濟和知識產權發展的觀察,我認為,真正的問題是后者。我們現在坐擁一座金礦,而不知應當如何挖掘其價值,我們到底是應該持續尋找更大儲量的金礦,還是應當想辦法挖掘呢?回答好這個問題將直接影響我國政策的導向。
朱家群:量變是質變的基礎,我國用30年的時間完成了發達國家用幾個世紀實現的知識產權絕對數量積累,這是不可否認的偉大成就,但是相對的,知識產權的相對質量還不夠。換句話說,中國確實是知識產權大國,但不是知識產權強國。我認為目前重視知識產權質量的主要有兩類人:在知識產權上面嘗過甜頭的和吃過苦頭的人。也就是說,當前我們的知識產權環境問題主要體現在對創新者激勵不夠、對侵權者懲罰不力,進而導致對創新與知識產權的社會認同低。其實山寨就是一種典型的低質量模仿、抄襲,但是在當前社會上“英雄不論出處”的價值觀引導下,使得山寨某種程度上成為中國式創新的代名詞。
記者:《行動計劃》提出,要更加注重知識產權質量和效益,在產業集聚區實施專利導航試點項目,在關鍵技術領域形成一批專利組合,構建支撐產業發展和提升企業競爭力的專利儲備,不斷提高專利成果轉化率。如何看待專利成果轉化率?
王成剛:首先,我想作一個比喻,簡單理解,知識產權像一頭大象——當從不同角度看時,就會強調知識產權的不同方面。從法律角度看,知識產權是一個法律概念,如同物權一樣,強調的是所有者權益;從競爭的角度看,知識產權就是一種市場競爭的手段。如果說到“專利轉化率”,就更加側重于強調知識產權的技術屬性。“專利轉化”就是技術成果的轉化。我認為影響“專利轉化率”的直接原因有兩個:第一,專利技術本身是否符合市場需求。如果技術研發不是從市場、企業需求出發,而是一味強調技術自身的進步方向,那么這項技術很可能就不具備轉化最基本的條件;第二,技術成果轉化渠道不通暢,存在機制上的制約,所需的支撐環境不完善。
記者:專利的轉化包括自行產業化、許可、技術入股、質押貸款等多種形式。以專利交易為例,這方面制約專利成果轉化率的主要障礙是什么?
傅耀:以專利的直接交易為例,一個交易要完成需要三個要素:能夠提供大量優質交易品的供方、具有強烈欲望的需方、公平公開且能提供全套服務的市場。在我看來,專利交易的障礙并不主要存在于供應方。
首先,我們來看看需求方的欲望。雖然具體的需求類型很多,但從根本上來說,只有兩個方向:為了獲得更高的利益,抑或為了減少可預見的損失。問題是,目前的商業環境下,新技術產生的價值一方面面臨商業運營風險,另一方面還會被仿制行為嚴重削弱;而在司法環境下,侵權成本也較低。兩相作用下,目前的專利交易市場中,需求方表現出嚴重的欲望不足的現象。這是目前存在的最大障礙。
其次,我們來看看市場。隨著各技術轉移中心的成立,我國目前形成了“2+N”的技術轉移大布局。然而,目前各轉移中心尚處于摸索階段,尚未具備全面的服務能力和成熟的交易模式;圍繞各轉移中心的技術交易中介機構的服務能力的沉淀依然需要大量的試錯和積累。
提高專利轉化率 邁向知識產權強國
記者:剛才探討的是當前的知識產權布局、環境、存在問題等話題。現在,請大家集思廣益,針對當前我國的知識產權現狀,談談如何進一步提升專利成果轉化率,邁向知識產權強國?
王成剛:找到原因之后,建議就不難提出了。第一,要建立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的研發機制,著力形成具有商業價值的專利。也就是從選題開始把關。例如,人們常說的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就是針對這一問題的。因為,企業研發大多數是針對市場需求,以創造收入和利潤為目標。第二,拓展技術成果轉化的渠道,解決機制上的障礙,完善所需的中試、科技金融等所需支撐環境。在轉化渠道方面,我想特別強調創業。國際經驗表明,專利的發明人攜帶技術創業,是技術成果轉化的最重要渠道。在解決機制障礙方面,近年來最集中的探索就是在中關村示范區先行先試的一系列政策,目前這些政策正在向全國推廣。在支撐環境方面,我國各級高新區在這方面的探索已經不少,包括建立開放實驗室,設立相應的創業引導資金等。
剛才提到的兩點主要是在宏觀和政策層面,如果到了產業、企業等中觀和微觀層面,所需的則是知識產權運營的策略。《行動計劃》提到“在產業集聚區實施專利導航試點項目,在關鍵技術領域形成一批專利組合”,這本身就是一種提高專利轉化率的策略——在單項技術無法取得競爭優勢的情況下,專利組合則更加有價值。目前,在國內外已經出現了一系列先購買專利然后經過二次開發或者專利組合,形成整體解決方案的專利運營機構,高智公司就是其中的代表。因此,中國也需要重視相應的產業知識產權運營策略研究,培育本土高水平的知識產權運營機構。
傅耀:我的建議是,一方面要大力提高知識產權保護力度,讓擁有知識產權的企業獲得更大的收益,讓侵權者付出更大的代價;另一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大對技術轉移中心的投入,采取混合所有制方式建設各中心及其下屬服務機構,通過各中心為尚處于萌芽階段的技術中介機構提供政策支持、各類資源和一定的風險保障,鼓勵各服務機構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技術轉移路徑和配套服務。
另外,我還想提出一個我個人較為擔心的問題:過去幾年知識產權申請數量的激增所產生的后果,不僅僅是產生了一批無用的專利,更重要的是它促使企業將過往留存技術和未來開發技術在短短幾年的時間內做了集中性的申請。這是一種透支,對我國的許多企業而言,這是缺乏長遠戰略布局的行為。如果這種透支沒有能夠使得企業在市場上獲得回報,企業將喪失對知識產權價值的信心。這種損失恐怕是難以估量的。因此,強化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提供有利于知識產權運用的大環境,已經是刻不容緩的事情。最終,市場會幫我們挑選出那些真正有價值的知識產權。
朱家群:我國已經用30年時間完成了知識產權申請制度的引進、吸收與發展,現在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已經獲得較為廣泛的認可,下面要做的就是如《行動計劃》所稱,建設完善的知識產權司法環境,加大保護力度。從知識產權的應用、運營端,來促使知識產權真正發揮作用。一百次宣講不如一個教訓,只要保護力度提上來,將會對我國知識產權的整體環境產生巨大影響,進而實現知識產權由量變到質變的轉型,極大地推動我國向知識產權強國轉化的進程。
摘自《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