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十一五”國家科技計劃工作總體部署,為切實組織好2010年度國家火炬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組織
1. 申報部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司局。
2. 申報渠道。
(1)產業化引導示范項目通過地方科技廳(委、局)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司局申報。
(2)高新技術產業集群項目通過地方科技廳(委、局)申報。
(3)產業化環境建設項目通過地方科技廳(委、局)申報。其中,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的項目也可通過教育部、中科院申報。
(1)原則上同一單位當年度只能申報一項國家火炬計劃項目。同一項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名稱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科技部當年度其它政策引導類計劃。
(2)正在承擔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項目(經費支持項目)實施尚未完成驗收的項目單位不得申報今年的火炬計劃項目。
(3)申報部門的申請材料和電子數據應集中統一上報,對于申報部門分頭報送和多次報送不予受理。
二、申報方式
國家火炬計劃項目的申報采用電子數據和書面材料相結合的方式。項目電子數據申報一律通過科技部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申報。
1. 申請單位操作流程。
(1)注冊。申請單位需要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網站(http://program.most.gov.cn)進行注冊,具體注冊及審核過程請認真閱讀網站說明,并按照有關要求將相關審核資料以特快專遞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萍疾啃畔⒅行氖盏劫Y料后,將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單位注冊信息的審核。
往年已經在申報中心登記注冊的申報單位,仍用原單位管理員賬號和密碼登錄,不需要重新注冊。
(2)在線填寫申請材料。根據申請材料填寫說明,在網上認真填寫,確認無誤后在線提交至申報部門。
2. 申報部門操作流程。
申報部門登錄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網站(http://program.most.gov.cn),受理申請單位電子文檔和書面材料。申報部門須對申請單位上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認真核對、審查有關文件、數據。
3. 紙質材料須與電子數據內容一致。申報書可從系統中打印,申報材料按要求順序裝訂。紙制材料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后按要求寄送。
三、申報材料
申請項目“總投資”中,如申請國家計劃撥款,還需按照要求填寫《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項目預算申請書》。預算申請書需附在項目申報書后一起裝訂。
(一)申請單位。
1. 產業化引導示范項目
(1)產業化項目申報書
(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3)企業上年度財務報表和資產負債表
(4)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科技成果(產品)鑒定證書或最近兩年內的科技查新報告、檢測(驗)報告。
——可說明知識產權歸屬的證明文件,如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專利證書、技術轉讓合同等。
——特殊行業:藥品生產許可證、新藥證書;食品衛生許可證;農藥、化肥生產許可證、登記證;通信產品、電力設備入網證;公共安全、計量產品生產許可證;化工、能源等易造成環境污染的產品,需提交環保合格證明。
——承擔其它科技計劃的證明、獲得科技經費支持的合同、政府有關部門給予資金匹配的意向或合同。
——產品(技術)獲獎證書、企業獲獎證書、ISO質量體系認證證書、醫藥GMP證書、銀行信用等級評估證明、產品用戶意見報告、銷售合同或意向等。
2. 高新技術產業集群項目
服務機構類項目申報應符合環境建設項目申報要求,填寫“環境建設項目申報書”,并按照相關要求提供申報材料。
3. 產業化環境建設項目
(1)項目申報書
(2)項目可行性報告
(3)上年度財務報表
(4)法人證明材料
(5)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二)地方或行業科技部門需提交的材料。
3. 國家火炬計劃項目地方推薦意見(請附在項目申請材料內)
4. 申報紙質材料一式兩份
(三)材料裝訂。
1.裝訂順序
(1)項目申報書
(2)可行性研究報告
(3)原則上為經審計的上年度財務報表,新注冊機構應附驗資報告
(4)附件目錄
(5)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2. 裝訂要求
(1)申報材料統一使用A4紙打印和復印。
(2)全部申報材料應按要求的裝訂順序裝訂。
(3)申報書的封面作為首頁裝訂。建議增加書脊內容:項目名稱和申報渠道。
(4)不允許使用文件夾裝訂。
(四)有關要求。
1. 報送材料應按有關規定逐級申報。
2. 填寫申報書前,應仔細閱讀“填表說明”,并按要求認真填寫,務必完整、準確、有效。
3. 附加材料要有針對性,不要提交與申報項目或企業無關的材料,同時注意提供材料的時效性。
4. 須在規定的欄目內簽字、蓋章后再報送材料。
四、聯系方式及技術咨詢
1.紙質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復興路12號C座3層北京3823信箱,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項目受理處,郵政編碼:100038。
2. 聯系電話:
(1)受理咨詢
科技部高新司:010-58881566,58881565。
科技部火炬中心:010-63923533、63923525、63923522。
(2)軟件及網上申報咨詢
科技部火炬中心:010-63923599。
科技部信息中心:010-51292636、68522908(傳真)。
一、申報組織
1. 申報部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司局。
2. 申報渠道。
(1)產業化引導示范項目通過地方科技廳(委、局)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司局申報。
(2)高新技術產業集群項目通過地方科技廳(委、局)申報。
(3)產業化環境建設項目通過地方科技廳(委、局)申報。其中,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的項目也可通過教育部、中科院申報。
3. 其他規定。
(1)原則上同一單位當年度只能申報一項國家火炬計劃項目。同一項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名稱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科技部當年度其它政策引導類計劃。
(2)正在承擔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項目(經費支持項目)實施尚未完成驗收的項目單位不得申報今年的火炬計劃項目。
(3)申報部門的申請材料和電子數據應集中統一上報,對于申報部門分頭報送和多次報送不予受理。
二、申報方式
國家火炬計劃項目的申報采用電子數據和書面材料相結合的方式。項目電子數據申報一律通過科技部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申報。
1. 申請單位操作流程。
(1)注冊。申請單位需要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網站(http://program.most.gov.cn)進行注冊,具體注冊及審核過程請認真閱讀網站說明,并按照有關要求將相關審核資料以特快專遞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萍疾啃畔⒅行氖盏劫Y料后,將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單位注冊信息的審核。
往年已經在申報中心登記注冊的申報單位,仍用原單位管理員賬號和密碼登錄,不需要重新注冊。
(2)在線填寫申請材料。根據申請材料填寫說明,在網上認真填寫,確認無誤后在線提交至申報部門。
2. 申報部門操作流程。
申報部門登錄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網站(http://program.most.gov.cn),受理申請單位電子文檔和書面材料。申報部門須對申請單位上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認真核對、審查有關文件、數據。
3. 紙質材料須與電子數據內容一致。申報書可從系統中打印,申報材料按要求順序裝訂。紙制材料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后按要求寄送。
三、申報材料
申請項目“總投資”中,如申請國家計劃撥款,還需按照要求填寫《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項目預算申請書》。預算申請書需附在項目申報書后一起裝訂。
(一)申請單位。
1. 產業化引導示范項目
(1)產業化項目申報書
(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3)企業上年度財務報表和資產負債表
(4)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
——科技成果(產品)鑒定證書或最近兩年內的科技查新報告、檢測(驗)報告。
——可說明知識產權歸屬的證明文件,如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專利證書、技術轉讓合同等。
——特殊行業:藥品生產許可證、新藥證書;食品衛生許可證;農藥、化肥生產許可證、登記證;通信產品、電力設備入網證;公共安全、計量產品生產許可證;化工、能源等易造成環境污染的產品,需提交環保合格證明。
——承擔其它科技計劃的證明、獲得科技經費支持的合同、政府有關部門給予資金匹配的意向或合同。
——產品(技術)獲獎證書、企業獲獎證書、ISO質量體系認證證書、醫藥GMP證書、銀行信用等級評估證明、產品用戶意見報告、銷售合同或意向等。
2. 高新技術產業集群項目
集群項目企業類單位應提供地方政府的產業規劃,申報應符合產業化項目的申報要求,填寫“產業化項目申報書”,并按照相關要求提供申報材料。
服務機構類項目申報應符合環境建設項目申報要求,填寫“環境建設項目申報書”,并按照相關要求提供申報材料。
3. 產業化環境建設項目
(1)項目申報書
(2)項目可行性報告
(3)上年度財務報表
(4)法人證明材料
(5)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二)地方或行業科技部門需提交的材料。
1. 項目報送函
2. 國家火炬計劃項目匯總表
3. 國家火炬計劃項目地方推薦意見(請附在項目申請材料內)
4. 申報紙質材料一式兩份
5. 申報項目電子匯總數據
(三)材料裝訂。
1.裝訂順序
(1)項目申報書
(2)可行性研究報告
(3)原則上為經審計的上年度財務報表,新注冊機構應附驗資報告
(4)附件目錄
(5)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2. 裝訂要求
(1)申報材料統一使用A4紙打印和復印。
(2)全部申報材料應按要求的裝訂順序裝訂。
(3)申報書的封面作為首頁裝訂。建議增加書脊內容:項目名稱和申報渠道。
(4)不允許使用文件夾裝訂。
(四)有關要求。
1. 報送材料應按有關規定逐級申報。
2. 填寫申報書前,應仔細閱讀“填表說明”,并按要求認真填寫,務必完整、準確、有效。
3. 附加材料要有針對性,不要提交與申報項目或企業無關的材料,同時注意提供材料的時效性。
4. 須在規定的欄目內簽字、蓋章后再報送材料。
四、聯系方式及技術咨詢
1.紙質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復興路12號C座3層北京3823信箱,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項目受理處,郵政編碼:100038。
2. 聯系電話:
(1)受理咨詢
科技部高新司:010-58881566,58881565。
科技部火炬中心:010-63923533、63923525、63923522。
(2)軟件及網上申報咨詢
科技部火炬中心:010-63923599。
科技部信息中心:010-51292636、68522908(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