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近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正式公布了《關于下達2019年動態調整撤銷和增列的學位授權點名單的通知》,各大高校或單位共撤銷193個學位點,新增231個學位點。
動態調整學位授權點,有利于優化高等教育人才培養結構,促進各高校重視人才培養質量。目前,撤銷學位點,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專項評估不合格,被強制撤銷。二是高?;騿挝唤Y合辦學定位,根據對學位點的質量審核,自主撤銷、調整學位點。簡單來說,就是教育主管部門的監管與學校的自主辦學相結合,進行學位授權點的優化。
當前,部分高校把擁有的碩士點、博士點數量,作為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指標。因此,一些高校很重視碩士點、博士點的申報,甚至不惜苦心“包裝”,而申報成功后卻不重視建設。解決這一問題,首先需要發揮主管部門的監管作用。對學位授權點進行合格評估,就是履行監管職責。合格評估和優秀評估、等級評估是不同的,合格評估實質是資質審核,審核辦學單位是否具備基本的辦學條件,達到基本的質量要求,不具備基本的辦學條件,不合格就不能再舉辦。取消優秀評估、等級評估,實行合格評估,符合教育管辦評分離改革的精神,主管部門要依法監督學校依法辦學,達到基本的辦學要求,在此基礎上,學校辦得如何,應進行專業評價和社會評價。
其次,需進一步落實和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有的高校之所以重申報輕建設,是因為獲得學位點多少還帶有行政評價的意味。因此,高校把申報成功本身作為辦學業績。在不少高校的介紹中,也都突出介紹博士點、碩士點數量和規模這樣的成果數據。對此,有必要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由學校自主根據本校的辦學定位、辦學條件來設置學科、專業和學位點。
在此輪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中,名單的增減變化自然少不了被各種比對和解讀。但相比具體學位授權點的撤銷和新增,其實更值得關注的是,高校采取何種機制進行學位點的撤銷和新增。因評估不合格被要求撤銷之外,有的學位點是學校自主撤銷的。那么,撤銷的依據是什么?這一決策的程序是怎樣的?對于新增學位點來說,也有同樣的問題。值得強調的是,學位點的“加減法”,要遵循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規律這些基本“運算法則”。
2018年,為深化學位授權審核改革,穩步推進高等學校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印發《關于高等學校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的意見》,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等20所高校獲準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如何用好辦學自主權,是高校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都需要深刻思考并作出回答的問題,而其中較為關鍵的一條,就是持續推進學校治理改革,建立現代學校制度。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