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投入不足一直是制約我國教育事業發展的“軟肋”。7月29日公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提出,提高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2012年達到4%。
《綱要》提出,各級政府要嚴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教育財政撥款增長明顯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并使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師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
《綱要》要求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務的職責,完善各級教育經費投入機制,保障學校辦學經費的穩定來源和增長。各地根據國家辦學條件的基本標準和教育教學的基本需要,制定并逐步提高區域內各級學校學生人均經費的基本標準和學生人均財政撥款的基本標準。
針對投入嚴重不足的農村地區,《綱要》提出,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進一步加大農村、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的教育投入。
據介紹,進入新世紀后,我國政府通過建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在農村實現了免除義務教育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為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2009年,農村中小學人均公用經費300元和500元的目標提前一年實現。
(以上均據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