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18日電(記者 吳晶) 中國的國家教育咨詢委員會18日在北京宣告成立。這是中國教育史上首次設置專門機構,對國家教育重大改革發展政策進行調研、論證和評估。
根據《國家教育咨詢委員會章程(草案)》,委員會主要職能包括:對重大教育政策、重大改革事項進行論證評議,提供咨詢意見;開展調查研究,對解決教育改革和發展中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提出政策建議;對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以及重大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評估,提出報告。
咨詢委員會秘書長、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所長袁振國說: “咨詢委員會以制度化的形式,集合有經驗、高水平、關心教育、熱愛教育的專家,為中國教育改革發展出謀劃策,保障教育決策更加符合教育規律、更好反映人民需求。”
當前,要求中國實行教育改革的呼聲很高,教育改革需求迫切。2008年8月,在日益高漲的改革呼聲中,中國政府啟動《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的制定工作,對2010年以后10年的教育改革和發展進行規劃部署。
今年7月,《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頒布,提出要設立國家教育咨詢委員會。
經過將近半年的籌備,由64名委員組成的第一屆咨詢委員會產生。委員從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國務院參事、現任或曾任民主黨派中央、人民團體副主席、中科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大中小學校長中產生,平均年齡63歲,任期兩年。
早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就開始委托一些第三方機構開展調研,供政府在重大決策時參考。
“成立國家教育咨詢委員會體現了中國教育管理體制與國際接軌。”國家教育咨詢委員會辦學體制改革組組長、國務院參事室主任陳進玉說。
據了解,成立國家教育咨詢委員會的重要目的之一是推動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通過試點先行的辦法,保證改革既積極又穩妥地推進。
針對《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教育改革10大試點任務,咨詢委員會也相應分為10個工作組,分別是:推進素質教育改革、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職業教育辦學模式改革、終身教育體制機制建設、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現代大學制度建設、辦學體制改革、保障體制機制改革、省級統籌綜合改革。
目前,根據以省為主、自愿申報、專家評審、綜合協調的原則,中國已在10大改革試點的框架內,在全國各地確定了425個試點單位。國家教育咨詢委員會“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對各地各校教改實施方案進行評審。
據咨詢委員會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組組長、中國民辦教育協會會長陶西平介紹,委員會的工作方式包括“分兵作戰”、“微服私訪”、“定點跟蹤指導”、“提交專題報告”“獨立或聯合有關部門開展工作”等多種靈活形式。
“這不僅有助于防止教育改革偏離綱要、流于形式,也有助于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關注。”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