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門戶網站 www.most.gov.cn 2011年09月19日 來源:科技部
各相關單位:
為強化科技經費過程管理,保障科技經費合理合規使用,提高科技經費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 科技部關于改進和加強中央財政科技經費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56號)和《國家科技計劃和專項經費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科發財字[2007]393號)等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按照科技部統一部署,我中心將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部分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課題)(詳見附件1、2)承擔單位和合作單位截至2011年8月31日的專項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具體審計日期由會計師事務所與被審計單位協商確定。
請各相關單位財務部門、科研管理部門及課題組協調配合,并按要求提前準備好審計所需資料(詳見附件3)。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將視情況提出需要補充的資料。
本次審計費用由我中心統一支付。為嚴肅審計工作紀律,保證審計工作質量,請協助填寫《審計工作意見反饋書》(見附件4),并于10月底前郵寄至我中心。
聯系人:劉 旭 李寶智
電 話:010-68588735 68588743 傳 真:010-685887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玉淵潭南路3號C座705室
收件人:科學技術部科技經費監管服務中心 郵 編:100038
附件:1. 2011年科技經費專項審計被審計國家重點實驗室明細表
2. 2011年科技經費專項審計被審計項目明細表
3. 專項審計所需資料清單
4.審計人員工作紀律“八不準”、審計工作意見反饋書
科學技術部科技經費監管服務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