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圍繞“十二五”經濟社會和科技發展的前瞻性、戰略性問題,探索軟科學理論和方法的前沿,著力為決策提供參考與支撐。
2012年度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安排分為三大類:重大項目、面上項目和出版項目。
一、項目指南
(一)重大項目。
2012年度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重大項目分為公開招標項目、邀標項目和合作項目。
公開招標題目如下:
1.新型科研活動模式及組織機制研究;
2.全球創新資源轉移趨勢及對我國的影響研究;
3.產業技術創新生態系統研究;
4.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政策支持與市場環境研究;
5.分布式能源發展趨勢及對策研究;
6.農村科技創業金融政策研究;
7.社會流動與和諧社會建設研究。
公開招標項目的申報題目必須與上述題目相一致,具體研究內容由申報單位擬定。科技部將對申報題目組織專家進行網上初步評審。對通過網上初步評審的項目,科技部再組織會議答辯,選擇項目承擔單位。每個地方和部門申報公開招標項目不超過2項次。
邀標項目,主要是由有關決策部門提出的重要研究方向,按照保密項目申報組織程序,由科技部確定選題并邀請有關單位申報。受邀單位須在指定時間內將書面申報材料直接報送科技部。科技部組織專家進行答辯性會議評審。
合作項目,主要是由各地方和部門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發展的重大需求,與科技部協商確定選題,參照邀標項目的程序進行申報。科技部組織專家進行會議評審。每個地方和部門申報合作項目不超過1項。合作項目要求各地方、部門應在立項后保證給予相應的配套資金支持。
(二)面上項目。
2012年度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面上項目是鼓勵軟科學研究領域自由探索的研究項目,由各地方和部門擇優推薦。面上項目的選題方向是:
1.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前瞻性問題;
2.科技發展與改革的重大問題;
3.科技進步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4.軟科學理論與方法重大問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面上項目不超過3項,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不超過2項;國務院有關部門不超過3項,教育部不超過10項。面上項目采取專家網上評審制度,擇優選擇項目給予立項。
(三)出版項目。
出版項目主要資助各地方、各部門和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優秀成果及其他軟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的出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的出版項目不超過2項,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1項;國務院有關部門不超過2項,教育部不超過5項。
二、項目申報工作組織與流程
1.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司局(以下簡稱歸口管理單位)組織申報,科技部不直接受理項目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
2.2012年度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通過申報中心實行網上申報。項目申報單位按照要求在線填寫、打印申請書,并經承擔單位領導審核簽字蓋章后,報歸口管理單位。歸口管理單位對所有申報書進行審核,按申報要求選擇上報項目,并經領導簽字蓋章后,將書面申報材料,包括申報函(須列出項目清單)和申請書(1式5份,均為加蓋公章的原件)報送科技部。
三、其它事項
1.項目申報單位應是法人單位。
2.項目申報負責人限1名(合作項目除外),相同負責人同年度只能申報1項課題。課題組成員最多只能同時參加2項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在研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負責人未能按期結題的不能申報。歸口管理單位要認真審核把關。
3.項目申報負責人要如實填寫申報材料,根據研究工作的實際需要并按照有關科技計劃經費管理辦法填報資助金額。出版項目申報負責人要保證出版的成果沒有知識產權糾紛。凡在申請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后,將取消項目申報負責人3年申報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資格,如已獲準立項即作撤消立項處理并通報。
4.為保證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申報和評審工作的公正性和嚴肅性,在正式立項前,申報單位或項目申報負責人以及參加人員不得以任何名義走訪、咨詢評審組專家或邀請評審組專家進行申報輔導。
5.歸口管理單位要加強對項目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努力提高申報質量。要依據《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管理辦法》的規定以及申報要求和申報指南,認真審核申請書的內容,特別是嚴格審核申報資格,并簽署明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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