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經營報》報道 看到新的《勞動合同法》,小謝的“擔心”多過“歡喜”。她是一家公司的新員工,“害怕企業對我們‘壓榨’得更厲害。”
記者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獲悉,從2008年開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將開展大規模的“勞動監察”,屆時,一套具備24小時監控能力的“全天候”體系將建立起來。與此同時,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草案已首次接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中國內地的勞動用工制度正在面臨有史以來最為嚴格的全面監控。
用人單位面臨24小時監控
“我現在在全國各地給企業培訓、講課,不可否認的事實是,《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后,企業的用工成本大概增加30%-40%,”一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士說,“但是從今年年底開始,我們一定完成全國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置換。”
顯然,在此情況下,企業再想規避《勞動合同法》已非易事。上述人士進一步透露,勞動保障部門要在新法實施之后,對用人單位實行24小時監控。具體的做法就是要求用人單位向當地勞動部門匯報,然后由當地勞動部門派人檢查,不排除每48小時檢查一次也就是每隔一天查一次,從而加強監控密度。
監察方式力推網格化
《勞動合同法》實施后,網格化的監察方式將成為主導。所謂網格化,即是指將勞動保障監察管轄區域劃分為若干網格,明確網格化監察的人員、職責和任務,實時采集和監控網格內用人單位的用人情況。員工保險、試用期的約定、經濟補償金、最低工資保障、工資支付、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障,將是監察重點。“很有可能明年開始搞全國勞動監察,抓違法典型,抓住典型勞動爭議案例,以便檢查地方政府的某些行政不作為。”一位參與勞動保障部制定《勞動合同法》的培訓機構的負責人對記者說。
全國總工會法律工作部部長劉繼臣向記者表示,為了貫徹法律,明年肯定對于法律的執行采取一定的措施。
訴訟時效有望改為兩年
“員工在出現勞資糾紛的時候一定要注重訴訟時效的問題。”采訪中,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相關人士特別強調,“當然,隨后我們的‘勞仲法草案’正在準備審議,而草案中有望把原來60天的訴訟時效,改為2年,這就與《民法通則》接軌并保持了一致。”
但無論如何,可以肯定的是,“勞仲法草案”側重調解。草案起草階段,就有專家指出,我國自1987年恢復勞動爭議處理制度以來迄今已20年,伴隨勞動關系的發展特別是勞動爭議多發階段的來臨,以“一調一裁兩審”為主要內容的勞動爭議處理制度亟待創新發展。
此外,“勞仲法草案”還在體系上對原有法律作了重大調整。據透露,在草案階段,就有提議把勞動爭議調解部分交給企業自治,形成企業、工會、勞動局三方的爭議解決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