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燕趙都市報 2008年01月03日
本報記者王麗 楊佳薇 蔡艷榮
◎核心提示
1月1日,《勞動合同法》正式施行。昨日,在新法施行的第二天,本報記者分頭采訪了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石家莊市法院系統以及石家莊市的部分人力資源市場、職業介紹所、企業等,意圖探詢新施行的《勞動合同法》已經或即將給我們的生活帶來的變化。
◎反應
人力資源市場悄然“變臉”
■人才市場驟然降溫
“《勞動合同法》的施行將大大提高企業的用工成本,因此,我們只能在招工方面比過去更謹慎些。”昨日上午,在中國石家莊人力資源開發中心,一家商貿企業的招工代表張先生說,《勞動合同法》對于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以及用工期間的社保繳納都有明確規定,因此,企業只能在招工方面下更多工夫,不隨便招人也不會輕易招人。
招聘現場的大屏幕上顯示,昨日,該中心共有31個單位招聘,提供崗位677個。“與最高峰時期相比,工作崗位減少了一大半。”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最高峰時,這里每日有近200單位進場招聘,提供崗位5000余個,應該說,崗位減少原因很多,但《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和施行,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原因。
■人力資源業火起來
隨著《勞動合同法》帶來的企業和勞動者維權意識的增強,記者發現,與用工需求降溫不同,相關的人力資源衍生行業卻“火”了起來。
“以前勞務派遣屬人力資源的冷門項目,但近來詢問者卻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遞增著。”石家莊市就業局職介網工作人員馮巍介紹說。
據了解,隨著《勞動合同法》的施行,一些企業為了節省人力成本,紛紛將本來自己請人做的稅務、會計以及其他工種,以外包或勞務派遣的形式交給專業機構處理,這也帶來了一些相關行業的突然興旺,有的日常的工作量甚至增加了一倍。
企業積極修改合同條款
“隨著《勞動合同法》正式施行,1月1日起,公司開始按照新的計算方法為員工發放加班工資了。”昨日,石藥集團黨委書記張冬梅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據了解,除了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有變,對照《勞動合同法》的內容,按照人性化管理的思路,該集團的休假制度、薪酬制度、新員工錄用制度等都進行了一定修改。”
張冬梅告訴記者,《勞動合同法》頒布后,該集團很快組織管理層人員和人力資源系統的全部員工系統地學習了新法,并對照《勞動合同法》的內容,全面地審核了集團內部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其中和新法有沖突的條款進行修改,對不夠人性化的條款進行完善,最終在新法正式施行前完成了最后的修改工作。
記者還了解到,該集團對新員工的錄用制度進行了一定修改。以往,高校畢業生在見習期內是定額工資,重點院校和普通院校畢業生工資差別較大,制度修改后,員工見習期的工資以公司管理崗位的一定比例為標準,不同院校之間的差別也縮小了很多。
◎觀察
違法用工成本有多大?
隨著《勞動合同法》的正式施行,石家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仲裁處、石家莊市勞動監察大隊、12333勞動咨詢熱線關于勞動工資或勞動合同方面的咨詢都在快速升溫,很多企業也開始關注《勞動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單位的違法成本和用工成本問題。
違法用工成本究竟有多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勞動工資處處長劉建平粗略地算了一筆賬,假如企業及時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按月支付給員工的工資是每月1000元,每月為員工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支出約為500元,人工成本為1500元。
如果該企業沒有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一個月內和員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沒有為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將要支付員工兩倍工資,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保費,并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企業如果違法一個月,用工成本至少是2590元。如果員工發生工傷,用人單位還要按照工傷保險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支付員工賠償金,這筆支出也將是一筆無法預計的大額支出。
對此,有關部門特別提醒,《勞動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單位的違法成本明顯提高。過去,企業不和員工簽訂任何用工合同,不替員工繳納養老、失業等社保,今后再這樣做,將受到一系列法律條款的制裁。如果員工工作一個月企業還不與其簽訂正式合同,不繳社保金,第二個月起就要支付雙倍工資;一年內不簽合同,第二年員工有權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預測
《勞動合同法》不具溯及力
依新法維權一個月后或有高峰
《勞動合同法》正式施行,記者采訪省勞動保障廳及石家莊市法院系統時了解到,因為《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以及有關法的原則,目前尚無依據該法主張權利的案件發生,估計一個月后才能出現該類案件。
“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勞動合同法》應該是不具有溯及力的。但目前我們還沒有接到最高院相關的司法解釋或答復,相關的案件也還沒有。”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陳秀春說。“估計至少要等一個月,關于要求訂立勞動合同的案子才會上來。因為《勞動合同法》有這樣的規定‘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系,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石家莊市橋西區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表示。
記者了解到,在《勞動合同法》施行之前,已經有一些單位為了規避法律,進行了裁員。“2007年底單位和我們解除了勞動合同,我能不能拿到經濟補償金?”昨日,一位咨詢者將電話打到石家莊市農民工法律援助中心。該中心律師崔進軍解釋,合同是在《勞動合同法》施行前解除的,不能按照《勞動合同法》主張經濟補償金,因為該法不具有溯及力。但是,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單位也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
對于《勞動合同法》的溯及力問題,崔進軍律師認為:《勞動合同法》第97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本法第14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后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系,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終止,依本法第46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此外,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勞動工資處處長劉建平認為,《勞動合同法》的正式施行調動了勞動者舉報違法用工行為的積極性,預計一個月后可能會出現勞動者舉報投訴企業不簽訂勞動合同的高峰。
◎提醒
勞動者要抓住時機簽合同
昨日記者在石家莊人力資源開發中心采訪時發現,很多求職者都對《勞動合同法》施行充滿期待。
“我特意在《勞動合同法》施行后來找工作,希望能和用人單位簽合同。”昨日下午,求職者小王對記者說,《勞動合同法》頒布后,他已經學了學,這次出來找工作心里更有一種期待。
在此,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勞動工資處處長劉建平提醒說,勞動者要維護自己的權益,就要抓住《勞動合同法》剛剛施行的時機,要求用工單位按規定與自己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相對于認定事實勞動關系,書面勞動合同在解決勞動爭議,維護勞動者權益方面更加直接、有效。
新合同文本可網上下載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勞動工資處處長劉建平表示,《勞動合同法》正式施行,國務院正在制定貫徹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條例,目前已進入最后階段,不日就會出臺。該條例一旦發布,《勞動合同法》的執行將更加具體、明確,可操作性更強。針對一些用人單位咨詢新的勞動合同文本的情況,劉建平表示,近期內用人單位即可通過河北勞動保障網查詢,并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