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劉麗琦
中國新聞周刊:我國的社會保險現階段存在的問題是什么?
庹國柱:社保工作是取得了較大的成就,但存在的問題還很多的。最大的問題是社保的覆蓋面還很低。
中國新聞周刊:社會保險的推廣上最突出的群體是……
庹國柱:農民工和失地農民。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工業化、城市化的速度加快,第一產業農業在國民總產值和國民收入中的比重還會繼續下降,將有越來越多的農民進入農民工的行列。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是加速我國經濟社會轉型的迫切需要。
另外,隨著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也使越來越多的農民失去了他們賴以生存的土地。一部分青壯年勞動力開始涌入城市成為農民工,由于土地的補償金不高,缺乏就業能力的失地農民和失去勞動能力的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也會日益凸現。
中國新聞周刊:農民工群體對社會保險的認識不夠?
庹國柱:對,認識不夠。但這只是主觀原因。農民工的收入本身就不高,按7%的費率繳納保險費對于更關注眼前利益的農民工來說,養老保險成了額外的負擔。企業主為了減少企業開支以謀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也不愿意為農民工買養老保險。最主要的問題是,現階段推行的養老保險基金區域統籌與農民工跨省區流動存在矛盾,農民工調換工作崗位后沒有辦法轉移、保持養老保險關系,即使個別的能轉移,但是費時費錢費精力,而使農民工很難真正享受老有所養待遇,才是農民工消極對待養老保險的真正原因。
中國新聞周刊:《社會保險法(草案)》已經在2007年12月23日第一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立法能夠解決社會保險的覆蓋率低的問題嗎?
庹國柱:能夠有力地促進社保的覆蓋面。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分別通過單項法規或政策進行規范,缺乏綜合性統一法律;社會保險強制性偏弱,一些用人單位拒不參加法定社保,或長期拖欠保費。
中國新聞周刊:法律的強制性如何保障社會保險的覆蓋和推廣?
庹國柱:法律的實施使社會保險有了強有力的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草案)》規定: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經其主管部門同意,可從逾期不繳納或不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中劃扣社會保險費。對不足額繳納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相應價值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中國新聞周刊:《社會保險法(草案)》中對解決農民工養老保險轉移的問題怎樣解決?
庹國柱:社會保險法草案規定,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職工、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的社會保險登記,以公民身份證號碼等作為其社會保障號碼。事實上,國外很多國家在社會保險方面采用的都是這種方式。
中國新聞周刊:2008年《中國社會保險法》能夠實施嗎?
庹國柱:不出意外,應該在2008年能夠頒布實施。我國的社會保險已經進行了13年。社保體系已經初步形成。立法已經是勢在必行。而提請審議的草案對目前社保存在的基本問題也提出了根本的解決方案。
中國新聞周刊:除了立法保障社保的覆蓋面之外,是否還有其他的解決方案?
庹國柱:還應該降低靈活就業者參加社保的成本。過去我國的就業人口幾乎都有隸屬單位,國家制定社會保障政策時,主要是以“單位人”為保障對象的,對“無單位人”考慮的不夠多,導致現在他們參保難、參保率低。隨著靈活就業人員隊伍的日益龐大,這個問題已到了必須解決的時候了。
中國新聞周刊:你認為2008年社會保險在哪方面能夠取得最大的突破。
庹國柱:還是農民工和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問題。因為認識上的不足以及政策上的不成熟,這兩個群體的社保問題還有很大的空間。所以也是近年來最受關注、同時也需要亟待解決的問題。這也是維護經濟穩定,社會和諧的需要。★
消息面
● 養老金在已漲3年的基礎上將再連漲3年 2007年國務院再次做出部署,養老金再連調3年,且調整水平高于前3年。其中2008年的調整從1月1日算起,屆時全國范圍內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平均水平將超過每人每月1200元。
● 單位不給買社保就得賠償 新勞動法實施后,若單位沒有依法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今后不但要補足應該交的部分,還要向勞動者付出經濟賠償。根據《勞》46條,勞動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用人單位要作出賠償,并補繳拖欠的社保資金,還要交滯納金。
● 部分省市探索“社保一卡通” 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將逐步建成全省標準統一、功能齊全的社會保障卡系統,實現全省范圍內的勞動關系、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社會保險異地繳費、領取,醫療保險異地結算等跨地區的信息交換,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全省通用”。這種實驗將對全國范圍內“社保隨身帶”起到重要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