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葉一劍
6月13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聯合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版權局等相關部門,就《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以下簡稱:《綱要》)舉行新聞發布會。
會上,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張勤稱,國務院已于6月5日正式印發了《綱要》,這標志著中國知識產權戰略正式啟動實施。
該《綱要》的制定歷時三年,是我國首次從國家總體發展的戰略高度就知識產權問題作出戰略部署,其中明確了到2020年將我國建設成為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較高的國家目標。
“完善知識產權制度”排在《綱要》所提出的五大戰略重點的首要位置。具體內容包括: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健全知識產權執法和管理體制,強化知識產權在經濟、文化和社會政策中的導向作用等。
在此背景下,新一輪知識產權領域新法律法規制定和已有法律法規的修訂工作將提速。
中國社科院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知識產權法研究會副會長李順德對本報記者表示,本輪就知識產權領域已有法律法規的集中修訂和一些新法制定的研究,更多體現了我國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以及與國際上所存普遍共識進一步對接的思路。李全面參與了《綱要》的研究和撰寫。
此外,出于我國特殊國情的考慮,對知識產權實行有中國特色的司法保護和行政保護的雙軌制保護模式,在《綱要》中亦在重點強調之列,而且,通過行政推手逐步完善知識產權管理的戰略意圖凸顯。
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引發新一輪修法
我國上一次集中對知識產權領域的法律法規進行修訂和完善發生在2001年入世前。主要目標是為了符合入世的要求,依據WTO《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規定展開。
“當時在修法的時間上比較緊,所以,有些問題并沒有完全考慮到,有些問題在當時也沒有統一的認識。”李順德說,“本輪有關法律的修訂和完善是與國家制定知識產權戰略的工作同步展開的。”
在當日發布會上,張勤表示,完善中國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不同法律增訂或者修改所需要的時間不一樣。
張勤透露,《專利法》正在修訂過程中,預計今年要提交人大表決。
此外,針對《商標法》的“新一輪修改已經開始,并被全國人大列入后五年立法規劃”。工商總局副局長付雙建在會上稱,“按照人大法工委的要求,今年年底要提出初稿。”
針對《著作權法》的修改,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副司長許超表示,《著作權法》在2001年入世之前做了很大的改動,現在來看《著作權法》和WTO知識產權的協議是一致的,但是,國家版權局認為,即便如此,也有必要考慮《著作權法》的修改。
相關立法工作要在2020年前完成
除了這些已有立法先例的知識產權類別法律以外,在保護傳統知識、遺傳資源、民間文藝等新的知識產權類別的法律問題上,張勤表示,這“是比較復雜的問題,現在正在研究過程中”。
還有一些法律尚處在討論要不要立的階段,比如是否應當制定“統一的知識產權法典”或者“知識產權基本法”,對此,張勤說,如果研究決定需要制定這些法,就會進而確定具體的立法時間表。
而且,他指出,根據《綱要》確定的目標,如果確定了,這些立法工作都要在2020年前完成。
除此之外,針對知識產權應用中所可能產生的一些法律問題,在其它門類的法律中也開始更多的被體現。比如將于今年8月1日正式實施的《反壟斷法》中,就知識產權使用中可能引起壟斷行為也給出了相關規定。
《反壟斷法》第55條規定,“經營者依照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行使知識產權的行為,不適用本法;但是,經營者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適用本法”。
做出這一法律規定的背景之一是,鑒于跨國公司在知識產權領域享有絕對優勢,其進軍中國市場最為有力的“武器”之一便是“知識產權保護”。國內很多人認為,為防止跨國公司濫用知識產權制約中國企業的發展,中國立法部門應該加強對知識產權濫用的反壟斷規制。
付雙建稱,這次修改《商標法》大體的思路就是,要縮短商標審查周期、完善商標的確權程序、提高對商標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提高對商標企業的服務水平。同時,也考慮和國際商標條約的接軌和銜接。
許超表示,從2001年到現在,國家的社會、經濟、法律等各方面都發生了很大變化,這些變化對現在的《著作權法》是有影響的。特別是去年實行了《物權法》,對此,《著作權法》都要有明確體現。另外就是新技術引進的問題和這幾年法律實踐中提出的實際問題,都需要在修改法律當中解決。
《專利法》的修訂中體現了李順德的這一判斷。比如針對專利申請中所要求的新穎性絕對標準的采用,以及出于協調專利保護和公共利益的矛盾有針對性的規定。
“這在2001年修訂的時候是沒有涉及到的,現在根據新的發展現實,在這次修訂中就進行了變革。”李順德告訴記者。
與我國在知識產權領域不斷完善法律法規體制的立法進程相對應的是,西方發達國家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指責,也由原來的法律體系不完善轉向了對我國執法不嚴和執法效率不高的指責。
所以,在本次的綱要中,也進一步明確了我國將進一步加強司法保護和行政保護的雙軌制保護模式。
中國特色雙軌制保護將加強
《綱要》中明確提出,要健全知識產權執法和管理體制。具體包括,加強司法保護體系和行政執法體系建設,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產權的主導作用,提高執法效率和水平,強化公共服務。
具體到長期以來被西方國家指責的打擊盜版不力的問題,許超表示,國家對盜版行為打擊力度日益嚴厲,具體表現之一就是,除了對版權予以司法保護外,還給予嚴厲的行政保護。
中國特色雙軌制保護將加強
李順德告訴記者,中國的雙軌制保護模式和國外是不同的。在國外,海關和警察作為行政機構是有責任和權利就知識產權違法事件進行查處的,但是知識產權的行政管理機構是沒有權利進行知識產權執法的,而在中國,作為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的知識產權局、工商總局、國家版權局是有執法權的,“當然,基于中國的現實國情,這一中國特色的針對知識產權的雙軌制保護模式可能是最高效的”。
不過,李順德也指出,從國際趨勢來看,是要逐步削弱和減少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的執法行為,將主要的精力放在知識產權的管理上,加強國家對知識產權的行政管理機制的設立上。
《綱要》明確提出,國家要“深化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制”,并且,“健全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政策,建立和完善對外貿易領域知識產權管理體制、預警應急機制、海外維權機制和爭端解決機制”。
針對海外維權機制的建立,商務部條法司副司長李成鋼表示,國家將盡快建立海外知識產權維權相關信息的通報機制,以及在政府職責范圍內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以駐外經商機構工作資源為依托,建立政府、企業、行業中介組織、研究機構以及相關法律服務部門,多方面聯合協作,實現主體之間信息迅速共享。同時,在適當時候,利用政府資源與境外相關的政府部門進行交涉、溝通,為企業維權創造一個公平的環境。
“不過,這些政府行為必須在符合WTO的規則之下進行。”李順德告訴記者,如果中國企業所遭遇的涉外知識產權糾紛牽涉到其它國家的法律或政策,我國政府就可以就此類糾紛先啟動與該國家的雙邊交涉,如果不行,就可以根據規定,向WTO提起申訴。
對于預警應急機制,張勤解釋,知識產權預警應急機制包括預警和應急兩個部分,所謂預警就是根據經濟發展的現象情況,通過對有關知識產權信息情報進行檢索和分析,整合相關政府機構、企業、中介機構有關資源,及時掌握世界上有關行業知識產權發展狀況,及時提供有關知識產權動態信息。
同時,預警也包括對國際上知識產權政策或者制度變化調整及時的跟蹤、了解,并及時向企業和相關單位提供有關動態信息。
“企業對此是有大量需求的,但要建立這樣的預警機制,從資金投入、信息搜集能力以及人才儲備等多方面考慮,對單個企業來說,都是很不現實的,所以,需要政府統一投入和組織。”李順德說。
當然,張勤也表示,預警應急機制由政府和企業兩個層面構成,政府“也將支持和鼓勵有關的企事業單位建立自身的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