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伊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下文簡稱《意見》),在社會上引起廣泛關注。這項改革的含金量高在哪?將給職稱評定帶來哪些變化呢?
北京網友讓子彈飛:像我這樣的會計崗位,平時用不到外語,但為了評職稱,只能臨陣磨槍。職稱評定中一些不必要的“硬杠杠”是不是該改改了?
主持人:在完善職稱評價標準方面,此次職稱制度改革突出品德、能力和業績導向,注重考察專業技術人才的專業性、技術性、實踐性、創造性,不能僅靠論文、學歷、計算機、外語。
《意見》明確,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不將論文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確實需要評價外語和計算機水平的,由用人單位或評審機構自主確定評審條件。
同時,突出評價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增加技術創新、專利、技術推廣、標準制定等評價指標權重,注重考察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有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可直接申報高級職稱。推出這些舉措的目的,就是要讓工作稱職的人能夠評上職稱,讓那些干工作的人、有貢獻的人能夠評上職稱。
海南網友折子戲:以前在評職稱的過程中總覺得程序過于復雜,能否更加簡潔一些?
主持人:為進一步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意見》提出發揮用人主體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科學界定、合理下放職稱評審權限,逐步將高級職稱評審權限下放到符合條件的市地和社會組織,推動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大型企業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業單位按照管理權限自主開展職稱評審。
職稱評審要化繁為簡,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簡便”的原則,科學合理地設置評價條件和程序,減少交叉評價和“多頭”評價,讓專業技術人才少跑腿、少填表、少準備資料,減輕人才“被評價”的負擔。同時,要避免“一放就亂”,對于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確保評審質量的,將暫停自主評審工作直至收回評審權。
浙江網友威震天:我是一名新興領域的企業職員,但我們的職稱評定機制不太順暢,職稱評定范圍能否擴大到更多新興領域?
主持人:隨著經濟多元化發展,新興經濟領域里的人才職稱評定問題也逐漸顯現。針對這些問題,《意見》明確提出,進一步打破戶籍、地域、身份、檔案、人事關系等制約,創造便利條件,暢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渠道。科技、醫療、文化等領域民辦機構專業技術人才與公立機構專業技術人才在職稱評審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當然,評審權下放了,評價主體多元化了,還得用好職稱評定這個“指揮棒”。《意見》提出了多項措施以加強評審監督,比如完善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核準備案管理制度、建立職稱評審公開制度等,從而讓職稱評定更加公平公正。
摘自《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