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太陽能熱水器行業作為綠色、朝陽產業得到了迅猛發展。但是,太陽能熱水器行業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一系列強制性國家安全標準嚴重缺失的問題。由此,不僅導致消費者的消費安全及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而且太陽能熱水器行業的規范、良性發展也受到不利影響。
8月28日,城市消費維權聯席會議2012年輪值主席單位——南京消費者協會與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沈陽、大連、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廈門、濟南、青島、武漢、廣州、深圳、成都、西安、昆明、香港、澳門等21城市消協組織及本報聯合向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出《建議函》,呼吁盡快制定、出臺太陽能熱水器一系列能夠保障消費者人體健康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強制性國家標準。
涉及安全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嚴重缺失
在這份《關于盡快出臺太陽能熱水器國家強制性安全標準的建議函》中,22家消費維權單位指出,近年來,太陽能熱水器行業相繼出臺了《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技術條件》、《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主要部件選材通用技術條件》、《全玻璃真空太陽集熱管》等30多部標準,但除了今年8月1日起實施的GB26969-2011《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屬于強制性國家標準以外,其他的都是推薦性標準,不具有強制效力。而且《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也只是對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的熱性能做出了強制性要求,并沒有涉及到安全與健康標準。
即使是推薦性標準,部分標準的要求也相對較低,或者比較籠統。例如《家用太陽能熱水器電輔助熱源》對輔助電加熱的抗干燒時間要求為大于或等于4個小時,明顯偏低;《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技術條件》規定“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提供的熱水應無鐵銹、異味或其他有礙人體健康的物質”,比較籠統,對于有害人體健康的重金屬析出量沒有具體的量化指標。
22家消費維權單位強調,一些涉及消費者健康、安全的標準至今仍是空白。例如現有的推薦性標準對電加熱及內膽的防腐蝕性、水箱與保溫管路的連接、固定方式等都沒有做出規定,會導致保溫管路直接暴露在外,造成管路凍裂、漏水。《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技術條件》中對于太陽能熱水器的安裝固定也沒有做出具體的強制性要求,這使得一些企業在安裝時偷工減料,導致太陽能熱水器安裝不牢,“站”不穩。再如《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技術條件》對于帶輔助電加熱產品的電線連接沒有規定是否要安裝及如何安裝防電墻等。
強制性標準缺失致產品安全隱患叢生
在《建議函》中,22家消費維權單位強調,強制性國家標準缺失致使太陽能熱水器行業出現了一系列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由于該行業并沒有實施生產許可制度,也無需經過3C強制認證,企業生產水平參差不齊。很多小作坊企業生產工藝落后、質量管理混亂、產品性能不過關,偷工減料、粗制濫造現象嚴重,導致流入市場的產品出現漏水、爆裂、漏電等諸多安全問題,以致太陽能熱水器行業屢屢受到消費者的質疑。2011年2月,中央電視臺《每周質量報告》節目披露了部分企業用廢料冒充保溫材料、水箱內膽厚度不夠、支架板材變薄變窄、假冒名牌產品等現象。《建議函》特別指出了由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缺失導致太陽能熱水器存在安全隱患的四個主要方面:
一、安裝固定強制標準缺失,導致部分太陽能熱水器墜落傷人。
2008年10月,江西省九江市吳女士路過某化工廠時,被從天而降的太陽能熱水器及支架砸中而致背部受傷。2009年6月,江蘇揚州江陽創業園內的一臺太陽能熱水器被風刮落,當場將一位65歲的老人砸死。今年七八月份,臺風頻頻光顧,很多太陽能熱水器不堪一擊,有的被大風掀翻在地,有的半掛空中、搖搖欲墜,有的則被連根拔起、險象環生。
從標準化建設的角度來看,導致太陽能熱水器不禁風雨、容易墜落傷人的主要原因,一是《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技術條件》中雖然規定“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安裝在室外的部分應有可靠的抗風措施”,但對于具體的抗風等級并無明確要求;針對支架的強度和剛度,也僅規定“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支架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及一定的耐腐蝕能力”,但對支架的具體材料選擇、表面防腐處理方式未作明確要求,從而導致一些太陽能熱水器支架材質低劣,抗風能力及耐腐蝕性能差;二是缺乏強制性的安裝固定標準,這導致一些太陽能熱水器不僅不抗風,還容易使其成為引雷針,引雷入室。
二、有關電伴熱帶材質及安裝的強制性標準缺失,導致部分太陽能熱水器漏電著火。
2010年1月,山東淄博一位姓翟的消費者家中太陽能熱水器電熱帶起火,把相鄰的4臺太陽能熱水器全部引燃,頂樓居民家具嚴重受損。2011年3月,山東德州任一家的新蓋大瓦房被燒得面目全非,起因也是太陽能熱水器的電熱帶漏電起火引燃保溫材料。《建議函》指出,導致太陽能熱水器電熱帶起火的主要原因,一是有關電熱帶材質的強制標準缺失,導致電熱帶質量不過關;二是電熱帶的安裝固定標準缺失,導致在安裝中出現電熱帶的接線處安裝不當,使用過程中出現連電著火現象。
三、有關電加熱材質、安裝的強制性標準缺失,導致部分太陽能熱水器漏電傷人。
2003年8月,浙江一位消費者在樓頂查看太陽能熱水器時觸電身亡。經鑒定,該太陽能熱水器在質量和安裝上存在問題——熱水器輔助電加熱器漏電,同時,室內電源開關未接地線、未安裝漏電保護器。
22家消費維權單位指出,造成太陽能熱水器漏電、水中帶電的主要部件是與水接觸的電加熱管,如果電加熱管腐蝕或爆裂,會造成水中帶電。從電加熱的相關標準上看,一是沒有對電加熱的材料做出規定,選材規范缺失;二是對不同材質電熱管的使用壽命沒有標準,對超過安全使用壽命的電熱管所應采取的相關措施也缺乏規定;三是針對電熱管安裝不當容易導致漏電的情況,缺乏強制性的安裝標準。
四、內膽材質工藝及管路材質、安裝的強制性標準缺失,導致部分太陽能熱水器漏水傷人、泡壞房屋。
2005年2月,哈爾濱一位姓李的消費者在行走時,被房樓頂墜落的冰塊砸傷頭部,搶救無效死亡,經調查是樓頂太陽能熱水器漏水形成冰柱墜落所致。2009年3月,黑龍江大慶丁香花園小區因太陽能熱水器漏水,淹了6樓到1樓所有居民家。
造成太陽能熱水器漏水的主要原因,一是太陽能熱水器管路選材方面的強制性標準缺失,從而導致管路質量不過關,有的使用不耐高溫的管路,長期使用易發生破裂漏水現象;二是對太陽能熱水器管路的安裝缺乏標準,導致上下水管路安裝不到位,如果在北方地區沒有冬季防凍保護措施,管路容易出現凍裂漏水現象,如果在南方地區沒有對上下水管路進行防紫外線保護,直接把上下水管暴曬在陽光下,容易導致上下水管老化,進而導致斷裂漏水;三是對內膽的焊接和防腐蝕性沒有做出具體規定。
出臺國家強制性安全標準勢在必行
對于上述安全隱患,22家消費維權單位強調,制定并出臺太陽能熱水器國家強制性安全標準已經迫在眉睫。首先,太陽能熱水器主要部件的選材要有強制性標準要求,特別是關系到消費者安全健康的真空管、水箱內膽、支架等主要零部件的選材、厚度、加工工藝、表面防腐處理等要有明確要求。其次,太陽能熱水器的安裝固定要有明確要求,對室外(固定方式,固定用材料的強度、抗風等級、防腐能力等)、室內(管路配件性能、儀表、電路連接方式等)的安裝要做具體要求。再其次,對太陽能熱水器的配件及儀表要有強制性要求。太陽能熱水器需要各種儀表、管路、配件組合成一個完整的熱水供應系統,而這些配件、儀表、管路等涉及人身安全、財產安全,這些相關項目需要明確參照家用電器及相應水暖建材施工的標準強制執行。《建議函》強調,盡快制定并出臺太陽能熱水器行業強制安全標準,將對規范行業發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同時將提高太陽能熱水器行業的進入門檻,改變太陽能熱水器行業目前的混亂局面,從而促進太陽能熱水器行業的健康發展。
22家消費維權單位還同時建議加大對太陽能熱水器出廠前的檢測、監管力度,從源頭杜絕不合格太陽能熱水器流向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