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課題組 袁東明 馬駿 王懷宇
《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2014年7月21日
這些年來,我國在科技領域的投入越來越大,科研成果也越來越豐富,科技人員發表的期刊論文數量、發明專利申請量都已超過美國居全球第一位。但是,我國科研成果轉化并不順暢,有數據顯示,我國高校未利用專利高達82%。究其原因,在于我國的創新鏈條存在“腸梗阻”現象,在“基礎研究、應用研究、中試、商品化、規模化”的創新鏈條中,中間環節非常薄弱,導致大量科研部門的成果無法轉移到產業部門實現創新。促進我國產業升級,必須盡快采取措施治療創新鏈的“腸梗阻”,重點解決我國重大關鍵技術創新鏈的中間瓶頸制約,形成科研促進產業創新、產業支持科研發展的正反饋效應。
創新鏈條存在三大瓶頸
從國家創新活動看,創新鏈條包括以下5個環節:一是基礎研究,探索新技術的原理。二是應用研究,在實驗室制作樣品或樣機。三是中間試驗(簡稱“中試”),驗證和改進實驗室技術,按照規模生產要求解決工裝、工藝、原料等問題。四是商品化,企業整合技術、資本、人力等要素,面對市場開展小規模經營,完善產品,尋找市場。五是規模化,企業開展大規模生產,獲取創新活動的回報。
目前我國創新鏈條中主要存在著三大瓶頸。一是應用研究脫離市場需求。我國科研機構在應用研究環節的突出矛盾是研究課題與市場需求存在脫節現象。當前行政主導的項目管理機制同時受到科研機構和企業的批評,科研機構認為申請項目花費精力太多,研發也缺乏連貫性;企業認為,我國科研項目存在研究內容與市場需求脫節現象,導致很多研究成果不具備市場應用價值。二是中試力量薄弱。我國科研體系存在“重科研、輕中試”的現象。這與國家創新體制有關,我國科技部門與產業化部門縱向分割,相互脫節,導致中試投入跟不上研發需求。科研體系內部,在科研成果為主要考核指標的體制下,科研機構對參與中試活動也缺乏動力。三是重大技術商品化缺乏吸引力。技術商品化是技術變成商品的過程。據調查,我國企業和科研機構對重大關鍵技術商品化的積極性都不高。從企業方面看,重大關鍵技術商品化存在巨大風險,包括技術不成熟、市場需求不確定等方面的風險。從科研機構看,搞技術商品化遠不如申請新的課題,后者經費有保障,而且還能產生新的學術成果。此外,我國國有技術資產的管理制度也不利于重大關鍵技術的商品化。
總的來說,造成我國創新鏈條瓶頸主要有兩大原因,一是我國科技體制機制不完善,成果轉化鏈條不暢通;二是科技成果轉化本身具有投入大、周期長、風險高的固有性質。解決第一個問題,需要推進科技體制改革;解決第二個問題,需要進一步發展科技孵化,加強市場激勵,降低科技成果轉化的門檻和風險。
加快科技體制改革
完善技術轉化政策
加快科技體制改革,包括改革不合理的科技管理體制和完善技術轉化促進政策。
首先,要改革科技管理體制。一是改革科研機構體制,可考慮建設新型研發機構。我國需要建立一批市場導向的應用技術研發機構。新型研發機構應將技術轉化和技術研發作為同等重要的使命,并以此為基礎對組織結構、資金管理等進行改革;應設立專門機構和專項資金,從事技術轉化工作;應改革單一化的科研成果評價標準等。我國一些地方在新型研發機構的試點中取得了寶貴經驗,如深圳先進技術研究院建立理事會制度,按照項目合同實施全員聘用制,形成了“市場化導向、企業化管理”的良好局面,科技成果轉化取得了重大進展。二是改革科技項目管理體制,加強需求方引導。采用事業經費和項目經費相結合的科技經費管理方式,既有利于發揮科技部門的主動性,也有利于發揮項目對科研資源的合理引導作用。目前最大的問題是項目設立機制不合理,不能真實反映市場需求,必須建立市場導向的項目管理制度。應用技術研究項目的管理,應建立多方參與的機制,既要聽取科技界意見,也要聽取產業界意見。
其次,要完善技術轉化政策。一是設立專業性中試平臺降低中試門檻。可考慮將“撒胡椒面”分散使用的支持技術產業化的財政資金集中起來設立一批專業性中試平臺。中試平臺可以設在產業創新領先地區,如產業集群和高新區;專業性中試平臺除了建設必要的設施和設備外,還要培養一批懂裝備、懂工藝、懂技術標準的專業人才。二是改革國有技術資產管理體制。建議以促進技術轉化為出發點簡化國有技術資產管理程序。此外,還要加大對參與技術轉化企業和科研人員的激勵,以調動科研機構實施技術轉化的積極性。三是加強創新早期階段的政策資金引導。比如,設立專門的中試引導基金,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形成風險收益共擔機制,促進技術中試環節的多元化投資;充分發揮政策性風險資本的引導作用。
促進科技孵化服務發展
我國科技孵化正在從政府主導向市場主導轉變,相關政府部門應調整政策思路,著力于釋放市場的潛力,促進科技孵化服務的發展。
第一,可考慮將科技孵化提升為創新服務新業態加以引導和發展。我國的科技孵化早期主要由政府主導,目前正演進為科技創新創業服務的新業態,有眾多企業和個人參與,以市場化方式進行運作,有獨特盈利模式,具有滿足創業企業整合技術、資本、人才等創新要素需求的能力,形成了全社會支持創新創業的資源動員力。建議將科技孵化提升為一個新興產業,不僅要為本地的創新創業企業服務,也要積極推動其向外輻射。
第二,鼓勵多種科技孵化模式相互補充共同發展。一是繼續完善傳統的基地型孵化。傳統的基地型孵化主要由政府下屬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以物業、辦公、政策性服務和初級商業服務為主,為創新創業者提供了基本的生存條件。對于傳統的基地型孵化器,應繼續發揮其基礎設施建設的優勢,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并適當集中資源解決科技成果轉化中的瓶頸問題。二是大力發展市場化的能力型孵化。市場化的能力型孵化一般由成功企業主導,聚焦于創新活動的早期階段,著力于提升科技創新企業的發展能力。市場主導的能力型孵化正在成為我國科技孵化的重要力量,政府應大力支持其發展。三是促進基地型孵化與能力型孵化的合作發展。基地型孵化器與能力型孵化器的聯合發展,可彌補基地型孵化器對科技創新企業服務能力不足的問題,為科技創新企業提供更有價值、更專業的要素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