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申請須知》中對承擔創新基金支持項目的企業提出了具體的條件,包括:
(1)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制、開發、生產和服務業務;
(3)領導班子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并有持續創新的意識;
(4)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 10%;
(5)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每年用于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于銷售額的 3%,開業不足一年的新辦企業不受此款限制;
(6)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
本文把科技部對承擔創新基金支持項目的企業應具備的條件看作是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界定。
科技型中小企業促進我國經濟發展的重大作用
科技型中小企業是我國中小企業隊伍中的一支新生力量,是廣大科技人員投身市場經濟、依靠技術創新將科技成果迅速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創舉,是科技與經濟成功結合的范例。歷經多年的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已從簡單地提供技術咨詢服務、課題攻關和成果轉化,發展成為國民經濟中的一支充滿生機和活力的生力軍,成為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的中國經濟的新增長點。
科技型中小企業在我國所起的作用可以概括為幾方面:
一是技術創新的主要源泉。科技型中小企業沒有規模經濟和資金雄厚的優勢,較弱的自身實力和激烈的市場競爭決定了其必須不斷通過各種方式進行創新,并及時將這些創新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以維持企業生存和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在成長過程中逐步探索出以市場為導向、技工貿一體化、產供銷一條龍的技術創新模式,進行了成功的技術創新,已成為技術創新的主要源泉。
二是活躍科技市場的基本力量。科技型中小企業雖然資金不足,但機制靈活,富于創新,可以發揮貼近市場的優勢,活躍在競爭十分激烈并快速變化的市場機制最鮮明最靈活的領域。
三是科學技術向生產力轉化的重要橋梁。一般來說,科技型中小企業是科技成果轉換為現實生產力最有效的實驗場地,承擔了科技成果轉化的中試基地功能。從我國近十年科技體制改革的歷史看,科技型中小企業實際上擔負了向市場傳播和普及高新技術和高科技產品的責任。
四是技術創新具有很高的效率。來自歐洲的一份調查表明,中小企業用于研究與開發的單位投入所產生的新產品數是大企業的 3.5倍。美國大企業的研究與試驗發展 (R&D)經費有 26%來自美國聯邦政府的資助,而中小企業僅占 11%,但中小企業卻創造出美國50%以上的創新成果,可見中小企業在技術創新方面具有很高的比率。
五是新興產業的探路者。高科技產業要發展,需要大企業不斷的兼并和收購,以實現快速和低成本的擴張,在此情況下一批優秀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存在是大企業發展的前提。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的技術創新,會導致其他企業的模仿,從而形成技術擴散,導致整個行業的創新,最終形成整個高新技術產業創新和增長的浪潮。
六是企業家的培訓基地。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出生率高,死亡率也高,在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生生死死過程中,一大批的企業家成長起來。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障礙因素
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具有創新活力強、組織靈活、技術轉型快等優勢,在我國高新技術產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是帶動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向結構多元化、創新多樣化發展的有效措施。科技型中小企業從其誕生之日起,就將技術開發工作放在企業的中心地位,已成為我國科技成果轉化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經濟技術活動覆蓋國民經濟的絕大部分行業,多數企業集中在通信、電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以及環保等領域,初步走出了一條以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轉化為主的發展路子。
我國目前的科技成果平均轉化率在 15%左右,技術進步對經濟的貢獻率為 30%,低于發展中國家的平均貢獻率 33%,與發達國家的平均貢獻率60%-80%相比相差甚遠。目前國際上許多跨國公司的科技開發費用已占到其銷售額的 5%-10%。但在我國,企業用于科技開發的費用平均不到銷售額的 1%,自主研發能力普遍較弱,企業的技術創新還面臨著科技投入總量不足、融資制度不完善、產權不清晰、缺乏創新動力、社會化服務體系有待建立和完善等外部障礙因素。同時,從科技型中小企業內部來看,也存在很多障礙因素,如企業經營者素質、企業經濟實力、企業技術實力影響技術創新,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的分離制約技術創新,企業作為創新主體投資意識不足,激勵機制缺陷嚴重等。
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基本對策
要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成長必須從整體和全局著手,有長遠眼光,著力解決其在創新創業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和困難,為之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具體來說,這不僅需要企業自身做出不懈的努力,還需要政府部門的大力扶持。
建立內部激勵機制
首先,科技型中小企業要提高認識,更新觀念,正確面對資金短缺、技術落后、人才缺乏和信息閉塞等難題,千方百計地尋求解決的途徑。
其次,科技型中小企業必須建立符合市場經濟的內部發展機制,以增強企業的發展動力和內部凝聚力。明確企業的發展方向和具體的奮斗目標,對于各項目標都要有相應的制度作保障。
第三,科技型中小企業必須提高自身的素質。通過開展技術創新,增強開發新產品的能力,提高市場競爭力。通過有組織地自學或教育培訓,提高管理者的管理能力,提高職工的技術熟練水平,加速企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
第四,企業應建立相應的激勵制度。在企業內部,要針對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創新建立一些獎勵制度,對于創新人員應加強激勵。通過完善企業內部分配制度,給予人力資本所有者一部分企業剩余所有權,使其地位有實質性的提高;推進知識產權的營運,讓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參與企業分配,通過實施技術股、管理股,充分調動廣大科技工作者、管理者的積極性。通過實施認股權制度對現行薪酬制度激勵弱化進行矯正,達到提供長期激勵機制、增加公司凝聚力、強化創新意識的目的。健全科技型中小企業社會保障制度,解除人才在住房、醫療、養老等方面的后顧之憂。
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
實施立法保護。國外發展中小企業的一個顯著特點是,通過立法手段,制定一整套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并借助中小企業管理機構加以實施。為保證企業技術創新活動順利進行和技術創新戰略規劃的有效實施,我們也必須促使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各項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
設立專門管理機構。由于受傳統體制的影響,目前我國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宏觀管理還沒有統一,有關管理機構重疊,職責不清,政出多門甚至相互掣肘,國家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缺乏長遠規劃和整體考慮。因此,建議明確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納入到國家的宏觀管理體系中來,確定專門機構或部門負責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統一管理和協調,制定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整體規劃以及政策措施,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能提供相應的服務。
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社會化服務體系。各級政府要提高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服務意識,強化政府的服務職能,創新服務手段,擴展服務領域,為科技創業營造良好的環境。政府的服務職能具體包括:規范市場秩序,保護知識產權,維護公平競爭;引導企業走技術創新之路,鼓勵技術創新,為推進企業與科研機構的科技合作和科技經濟的一體化牽線搭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孵化器、中試基地;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融資環境。
加快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政府支撐體系建設。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先后出臺許多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和法規,這些政策和法規對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起到了很大作用,但這些政策和法規還沒有構成一個協調、高效運作的體系,在實際運行的過程中不能很好的協調,主要表現在企業、大學、科研機構與金融機構等各個子系統之間相互脫節,缺乏密切合作等方面。因此,我國應盡快建立一個專門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政府支撐體系,在政府的宏觀指導下,各項政策和法規能夠協調、高效運行,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
摘自《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