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的方案》,提出將重點改革完善國家科技獎勵制度,引導省部級科學技術獎高質量發展,鼓勵社會力量設立的科學技術獎健康發展。
方案指出,科技獎勵制度是我國長期堅持的一項重要制度,是黨和國家激勵自主創新、激發人才活力、營造良好創新環境的一項重要舉措,對于促進科技支撐引領經濟社會發展、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具有重要意義。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和《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進一步完善科技獎勵制度,調動廣大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創造性,深入推進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制定本方案。
方案提出,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應堅持“服務國家發展、激勵自主創新、突出價值導向、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圍繞國家戰略全局,改進完善科技獎勵工作。以激勵自主創新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激發創新內生動力。加強科研道德和學風建設,健全科技獎勵信用制度,鼓勵科技人員爭做踐行社會誠信、嚴守學術道德的模范和表率。增強提名、評審的學術性,明晰政府部門和評審專家的職責分工,評獎過程公開透明,鼓勵學術共同體發揮監督作用,進一步提高科技獎勵的公信力和權威性。
方案重點任務包括實行提名制、建立定標定額的評審制度、調整獎勵對象要求、明晰專家評審委員會和政府部門的職責、增強獎勵活動的公開透明度、健全科技獎勵誠信制度、強化獎勵的榮譽性等。
方案印發后,將由科技部、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修訂《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并按程序報請國務院審批,由科技部負責修改完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從法規制度層面貫徹落實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精神。
關于國家科技獎勵具體實施工作中的提名規則和程序、分類評價指標體系、獎勵數量和類型結構、評審監督、異議處理等問題,由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分別制定相關辦法予以落實。
摘自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