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行監測協調局
發改運行規〔2017〕169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物價局、財政廳(局)、住建廳、國資委、能源局,北京市城管委,國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
2010年《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印發以來,各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科學用電、節約用電、有序用電的理念,積極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在促進電力供需平衡和保障重點用戶用電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電力供需形勢相對寬松,電力需求側管理面臨的外部形勢和內涵發生了較大變化,工作方向和重心需要及時調整。為貫徹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關部署,促進供給側與需求側相互配合、協調推進,現就新形勢下進一步做好電力需求側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近年來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
現行《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印發后,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各司其責、電網企業全力配合、電力用戶積極參與,無論是緊張時期保平衡,還是寬松時期提能效,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都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有序用電不斷規范,成為保障電力供需平衡的重要手段。一是強化政策引領。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有序用電管理辦法》,明確了在電力供應不足、突發事件等情況下,政府部門、電網企業、電力用戶保障電力供需平衡的責任分工,以及優先保障居民生活和公共設施用電原則,較好地貫徹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二是健全工作體系。形成了全國、省、市多級聯動,政府主導、電網實施、用戶配合的科學管理體系,建立了備案、摸查、宣傳、演練、實施的完整工作機制,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確保了實施效果。三是科學精準實施。電力迎峰度夏期間,通過有序用電轉移高峰負荷最大達到1600萬千瓦,切實保障了電力供需平衡和社會穩定。
(二)節約用電積極引導,成為節能減排的有效措施。一是電網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完成電力需求側管理目標責任考核任務。按照《關于印發<電網企業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目標責任考核方案(試行)>的通知》(發改運行〔2011〕2407號)有關要求,電網企業積極采取措施促進自身節電和開展社會節電。2012-2016年,累計節約電量553億千瓦時,節約電力1268萬千瓦,比目標任務分別超額完成131億千瓦時和359萬千瓦。二是城市綜合試點進一步探索了電力需求側管理的先進經驗和模式。北京、蘇州、唐山、佛山4個綜合試點城市,分別結合自身負荷特點和工作基礎,積極發揮財政資金的撬動作用,不斷探索電力需求側管理的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通過能效電廠、需求響應等一系列綜合措施,在2013-2015年累計削減高峰負荷283萬千瓦以上。三是電能服務產業健康發展。通過財政支持、價格激勵、市場化模式探索等多種方式,電能服務產業發展迅速,節能服務產業廣泛競爭的局面基本形成,為售電側改革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科學用電持續推進,成為經濟運行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是信息化平臺布局初步建成。國家電力需求側管理平臺成功上線運行,省級電力需求側管理平臺基本實現全覆蓋,企業級電能服務管理平臺快速發展,國家-省級-企業信息化平臺架構基本建成,協同效應充分發揮,在線監測、宏觀經濟分析等工作實現了數字化、網絡化、可視化。二是需求響應工作逐步深入。上海市在2014年開展電網、負荷集成商、工業用戶共同參與的市場化需求響應試點基礎上,將實施范圍拓展到商業建筑領域。江蘇省2015年在全國率先實現全省范圍內實施需求響應,2016年最大響應負荷達到345萬千瓦。
二、充分認識當前電力需求側管理面臨的形勢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十三五”時期用電量低速增長,電力供應能力充足,電力供需由總體偏緊、局地供需矛盾緊張轉變為總體寬松、局地供應富余,形勢已發生深刻變化。同時,生態文明建設、能源消費革命、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推進,都為電力需求側管理提供了新的發展機遇,也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一)面臨新的形勢。一是電力供需總體供大于求。近年來,隨著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全社會用電增速逐步放緩,“十二五”時期年均增長5.7%,與此同時電力裝機增長迅速,“十二五”時期年均增長9.3%,截至2016年底,全國電力裝機容量已達16.5億千瓦,供大于求形勢越發明顯,電力需求側管理的工作重心需從保障供需平衡向多元化目標轉變。二是可再生能源消納矛盾突出。隨著用電增速放緩和可再生能源裝機迅猛增長,棄水棄風棄光矛盾越發突出。2016年,全國棄水電量50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85.2%;棄風電量497億千瓦時,同比增長46.6%;棄光電量74億千瓦時,同比增長57.4%。
(二)提供新的機遇。一是“十三五”節能減排工作方案要求強化電力需求側管理。2016年12月國務院印發的《“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中,明確要求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建設電力需求側管理平臺,推廣電能服務,總結試點經驗,鼓勵用戶積極采用節能技術產品,優化用電方式。二是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對電力需求側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中發9號文件明確提出,積極開展需求側管理和能效管理,通過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培育電能服務、實施需求響應等,促進供需平衡和節能減排。
(三)拓展新的內涵。電力需求側管理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電力的需求側即是用戶的供給側,做好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有利于提升企業效率、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入推進,客觀上要求切實利用好需求側管理的重要工具,與供給側相互配合、協調推進,緊扣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新任務和新問題,實現新突破。電力需求側管理是推進“放管服”改革的有效抓手。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需大力提升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公用事業服務質量和效率。通過電力需求側管理不斷強化居民等重點用戶的供電服務,促進電網企業保障電力供應、提高電能可靠性、優化電能服務,是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重要途徑。電力需求側管理是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的關鍵手段。可再生能源發電的間歇性、隨機性、不可控性,對需求側用電負荷曲線柔性度的要求越來越高,通過深化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積極發展儲能和電能替代等關鍵技術,促進供應側與用戶側大規模友好互動,是促進可再生能源多發滿發的重要手段。
三、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的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
新的形勢下,電力需求側管理除繼續做好電力電量節約,促進節能減排工作以外,各有關單位應堅持問題導向,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進電力體制改革。細化落實優先購電制度,結合有序用電工作基礎,進一步研究細化改革推進中優先購電用戶的類別和保障方式,實現市場推進和保障民生兩促進、兩不誤;探索市場機制建設,總結需求響應試點經驗,及時向全國推廣,進一步完善需求響應工作中的市場化機制,為電力市場建設積累經驗。
(二)實施電能替代。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在需求側領域合理實施電能替代,促進大氣污染治理,擴大電力消費市場,拓展新的經濟增長點。要不斷創新電能替代領域、替代方法和替代內容,進一步擴大電能替代范圍和實施規模。
(三)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加強消費與生產的協同互動,從需求側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的有效消納利用,推進能源綠色轉型與溫室氣體減排。
(四)提高智能用電水平。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通過信息和通信技術與用電技術的融合,推動用電技術進步、效率提升和組織變革,創新用電管理模式,培育電能服務新業態,提升電力需求側管理智能化水平。
結合新形勢和新任務,我們對現行的《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在執行過程中,各有關單位要樹立“電力的需求側即是用戶的供給側”的理念,切實發揮好需求側管理的重要作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2011年1月1日發布的《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 政 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務院國資委
國 家 能 源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