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落后產能加速出清及產業結構調整不斷推進,環保產業的很多業務正在從末端治理向各個生產環節滲透,環境治理正從單個污染源治理指標轉向整個環境體系治理效果,并由此衍生出綠色產業、綠色制造及綠色產品等。
在這一背景下,傳統環保企業亟需向投融資、環境咨詢服務、環境技術及運營服務等產業鏈高端領域延伸。在環保產業深度調整過程中,應警惕技術空心化、產能過剩和金融運營這三重潛在風險。
首先是一些企業由于規模擴張、核心技術儲備不足,容易導致技術空心化風險。一方面,在政策驅動時期,龍頭企業或者有資本實力的企業快速“跑馬圈地”,主營業務高速增長掩蓋了產業技術自主創新能力不足的尷尬,部分裝備、技術主要依賴進口,未能規避核心技術“引進—落后—再引進—再落后”的怪圈。另一方面,隨著產業轉型升級和環境治理的持續推進,需求側比如市政環保和工業環保需求旺盛,但企業供給端技術儲備不足,很容易導致部分市政與工業環保項目在治理后“水土不服”,陷入效果不佳需要反復治理的怪圈。
其次,資本盲目跨界布局,容易導致發展質量不高、產能過剩的風險。一方面,部分機械、輕工、建筑等傳統行業企業,錯把轉行做環保當成自身轉型升級的重要路徑,在沒有技術儲備和研發機構的情形下盲目布局環保產業,甚至有“僵尸企業”搖身一變成為所謂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另一方面,產業集中度亟需提高。據統計,我國4萬家環保企業中近90%屬于中小微企業,上市企業不足百家,雖然初步形成了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及沿長江經濟帶的產業布局,但很多中小企業面臨“不轉就死,不進則退”的境地。
此外,應防范金融運營風險。為解決融資貴、融資難問題,地方政府、企業和金融機構相繼設立綠色信貸、債券、保險等支持產業發展。其中,綠色信貸余額占各項貸款比例從2013年的8.7%上升到2015年的9.7%,已發行的89只綠色債券規模達2752.7億元,占同期全球的30.34%。但有部分環保企業為了通過綠色金融實現政策性融資,紛紛為項目貼上“綠色”標簽,卻無綠色之實,這一問題值得重視。
預防技術空心化、產能過剩和金融運營這三重潛在風險,應加大對關鍵共性技術的研發,切實加強對自主創新環保技術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應進一步規范環保產業市場,除了建立信息發布制度,適時發布企業數量與產業規模、淘汰落后產品技術目錄、綠色制造示范企業案例集等,引導企業理性跨界投資;還應完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特別是要盡快出臺及完善對綠色金融項目的認定和考核標準,加速發展綠色債券和綠色保險。
摘自《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