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財政部網站公布了《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通知》稱,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這里的小額貸款是指單戶授信小于1000萬元(含本數)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貸款;沒有授信額度的是指單戶貸款合同金額且貸款余額在100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
這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小微企業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進行的又一次較大的制度完善與補充。早在2017年11月兩部門就下發了《關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單戶授信小于100萬元(含本數),或者沒有授信額度,單戶貸款合同金額且貸款余額在10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業內專家表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免征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增值稅既給金融業帶來重大利好,也給小微企業帶來新的發展機遇。此次將小額貸款從100萬元擴大到1000萬元,貸款金額擴大,企業受惠范圍也在擴大,進一步彰顯了政府意欲減輕小微企業負擔、降低小微企業成本的堅定決心。同時也是對8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具體要求的落實。這次會議指出,為鼓勵增加小微企業貸款,決定從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將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單戶授信額度上限提高到1000萬元。這是今年8月份國務院常務會議第二次研究部署推進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8月22日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要著力疏通政策傳導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增加小微企業貸款,降低融資成本;建立金融機構績效考核與小微信貸投放掛鉤的激勵機制,加快落實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適當提高貸存比指標容忍度,支持發行小微企業貸款資產支持證券。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國務院就部署緩解小微企業融資困境,已連續召開近10次相關會議。政策的發力正促進銀行業加大小微金融投入。國家銀保監會發布的2018年二季度銀行業主要監管指標數據顯示,用于小微企業的貸款余額為32.3萬億元,同比增長13.1%。
其實,在過去十多年里,政府在發展小微企業金融方面做出了多種探索。央行和原國家銀監會一直積極支持商業銀行為小微和涉農企業服務,包括綜合運用定向降準、再貸款、再貼現、抵押補充貸款(PSL)等工具,并動態調整宏觀審慎評估(MPA)相關參數,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重點領域、薄弱環節的信貸支持;按照政府工作報告的明確要求,多家大中型銀行已設立普惠金融事業部,加快發展普惠金融業務。另外,各地還建立了近萬家小額信貸公司。同時,為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監管部門近年來又推出了“三個不低于”和整治銀行收費等政策措施。
“小微企業是撬動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一極,也是國家重點扶持和大力服務的群體。應不斷深化小微金融服務,完善小微金融服務體系。”中國財政科學院教科文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張繪表示,在制定財政支持政策時,應拓寬金融支持渠道,推進普惠金融體系建設,包括重構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創新保險服務模式,深化稅銀合作項目,綜合運用再貸款、金融債等貨幣政策工具,助力小微企業科技創新闖關探路。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表示,深化小微金融服務是一項系統工作,需要有關各方協同努力,綜合施策,既要針對現狀解決問題,更要探索并建立長效機制。
董希淼認為,深化小微金融服務需進一步提升小微企業的營商環境。金融與實體經濟的發展是一個硬幣的兩面,都是經濟發展狀況的反映。提升小微金融服務的同時必須注重小微企業自身的發展,只有小微企業自身實現可持續發展,小微金融才能提供持續的服務。所以,要通過改革稅收、法律、管理等不利于小微企業發展的制度,降低小微企業各種不必要的負擔,為小微企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這是深化小微金融服務的重要基礎。
在央行和全國工商聯9月4日舉行的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座談會上,央行行長易綱強調,金融部門要始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對國有經濟和民營經濟在貸款政策、發債政策等金融政策上一視同仁。要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作用,通過市場競爭為民營企業、小微企業提供更優質的金融服務。采取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監管政策等“幾家抬”的辦法,激發金融機構的積極性,暢通政策傳導機制,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同時,要準確把握小微企業平均生命周期短、首次貸款難、風險溢價高的客觀規律,構建服務小微企業的商業可持續模式,加強風險防控。
據了解,金融機構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法之一獲得免征增值稅,一是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央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50%(含本數)的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高于央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50%的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繳納增值稅。
二是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該筆貸款按照央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50%(含本數)計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稅;超過部分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繳納增值稅。但是,金融機構一旦選定一種方式作為該年的免稅適用方法,則該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摘自《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