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將于8月1日起正式實施。目前,洛陽市在用電梯共計2.7萬多臺,并以每年20%至30%的速度遞增,電梯在給人們生活帶來便捷的同時,也存在管理責任主體不明確、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維保不規范、維修資金籌集渠道不順暢、問題電梯“帶病”使用等問題,《辦法》對上述問題做出了具體規定。
01
城區電梯發生故障,救援人員到場不超30分鐘
乘坐電梯被困,頻繁按下“呼救”鍵卻一直無人應答。這樣的遭遇讓人既害怕又著急。隨著我市電梯安全應急救援處置體系的逐步完善,您如果再遇到類似問題,只需用手機撥打24小時救援電話即可。
《辦法》規定,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正在組建以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為站點的電梯應急救援網絡,建成后將向社會公布救援電話和站點分布;將運用大數據、物聯網等信息技術,構建電梯安全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對電梯的運行狀況進行實時監管。維護保養單位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接到救援電話后,應及時到達現場開展救援,趕赴現場時間為:城區不超過30分鐘,其他地區一般不超過1個小時。
02
使用超過15年的電梯,要增加維保次數和項目
如今,我市不少“房齡”在10年以上的高層小區都裝有電梯,電梯和人的身體一樣,“歲數”大了,需要“保養”才能維持正常運轉。電梯應該如何“保養”?《辦法》也有明確規定。
公共聚集場所和使用超過15年的電梯,使用單位和維護保養單位應當根據電梯運行的實際情況,增加維護保養頻次和項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對電梯進行安全評估,按照評估意見確定繼續使用電梯、報廢或者對電梯進行改造、修理、更新。
●電梯故障頻率高、影響正常使用的;
●電梯曾遭遇水浸、火災、雷擊、地震等災害影響的;
●使用時間超過15年的;
●新裝電梯未告知、未經檢驗或未辦理使用登記的;
●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可以繼續使用的;
●原制造單位已經注銷、不再具有相應資格或者沒有能力進行改造、修理的;
●其他需要進行安全評估的。
03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需業主自愿,政府部門將提供一站式服務
因為年齡大了腿腳不便等,不少市民希望為老房子裝電梯。《辦法》規定,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當遵循業主自愿、政府引導、保障安全的原則,在加裝電梯前,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鑒定機構鑒定,不存在結構性安全隱患的,方可申請加裝電梯。
各級政府將按照簡化、便民、高效的原則辦理審批、驗收手續,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設立一站式服務窗口,并為業主多途徑籌集資金提供支持。
如果住宅小區的電梯需要改造、修理、更新,電梯使用單位和業主委員會應當及時組織落實,業主應當履行資金籌集義務,所需資金按照下列方式籌集:
●已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規定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對費用籌集、整改方案等達不成一致的,在住房、規劃、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等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電梯使用單位、業主代表共同商議,確定電梯更新、改造、修理方案和費用籌集方案。
●未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或者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的,業主對費用承擔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協助組織使用單位、業主代表籌集落實資金。
《辦法》同時規定,電梯使用單位不得對電梯轎廂進行過度裝修,裝修和懸掛(張貼)廣告不得影響電梯安全使用性能,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電梯使用單位應將基于電梯公共服務的經營性收入補貼電梯維修專項經費。
04
尚未交房的電梯出故障,項目建設單位要負責
業主購買的房子尚未交房,提前去參觀卻因乘坐電梯發生意外,遇到這種事兒,應該由誰擔責?《辦法》對此有明確說明:電梯使用單位是電梯使用安全的責任主體,對電梯的使用安全負責。
具體而言,自行管理的電梯,產權人為使用單位;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電梯,物業服務企業為使用單位;新安裝電梯未移交業主的,項目建設單位為使用單位;共有的電梯,共有人未委托管理的,共有人或者實際管理人為使用單位;電梯產權人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移含有電梯的場所使用權的,可以約定使用人為使用單位;政府出資建設的用于公益性事業的電梯,其實施管理者為使用單位。
05
未對電梯運行日常巡視的,或將被罰款
《辦法》對電梯生產、使用、維護保養、檢驗等單位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如何處罰做出了明確規定。
電梯生產單位(包括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縣(市)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施工期間未在電梯口顯著位置設置警示標志和公示牌等有關信息的;
●采用更改軟件程序、變動硬件設施等技術手段設置技術障礙,影響電梯運行的;
●電梯改造后未更換產品銘牌、標明相關信息的。
電梯使用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縣(市)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未按規定配備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或者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未持證上崗的;
●未進行電梯運行的日常巡視并如實記錄電梯日常使用狀況的;
●委托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電梯維護保養工作的;
●公眾聚集場所以及新建住宅的電梯使用單位未安裝電梯視頻監控裝置并保證正常運行的;
●電梯使用標志有效期內變更維保單位,未按規定辦理變更手續的;
●電梯轎廂過度裝修和懸掛(張貼)廣告影響電梯安全性能的。
摘自《電梯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