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加大基礎研究投入,健全鼓勵支持基礎研究、原始創新的體制機制”。
高校是基礎研究、原始創新最為集中的創新主體,既是培養基礎研究科研人員的源頭,也是擁有原始創新能力最多最強的科研人員的“儲蓄池”與“流動站”。高校承擔著國家創新治理體系中協同創新評價、協同創新政策、協同創新網絡、協同創新人才培養、協同創新成果轉化、協同創新市場“六大”子體系的“紐帶”與“發動機”作用,是國家創新治理體系有序運行的關鍵環節。高校的基礎研究、原始創新建設事關我國國家創新治理體系建設的方向與質量,對高校的科研人員、自組織創新網絡與市場配置創新資源有著重要影響,是推動國家經濟高質量發展演化的內生動力。
增強基礎研究、原始創新激勵效應
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高校的基礎研究、原始創新獲得了快速發展,產生了一批領先世界的前沿科技創新成果,但整體上看,基礎研究、原始創新的數量和質量與發達國家有一定差距。究其原因,高校還沒有完全實現賦予科研人員自主選擇技術路線的決策權與自組織創建創新網絡的運行制度,這降低了科研人員參與基礎研究、原始創新的激勵效應,影響了創新價值生成與創新成果的轉化效能,遲滯了經濟增長動能轉換與經濟結構優化的步伐。我們需要進一步夯實賦予高校科研人員自主權的制度基礎,并推動政策落地。
一是要準確理解把握高校科研人員在創新價值生成與創新成果轉化中的關鍵作用。科研人員的創新價值與普通勞動的價值不同,科研人員的創新價值是凝結在創新成果上的個別勞動時間,而普通勞動的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的社會平均勞動時間;科研人員的創新價值屬于超常價值,擁有二次或二次以上轉化潛能,轉化的價值量要遠遠大于普通勞動的價值量,而普通勞動的價值轉化為商品價值,有且僅有一次轉化;科研人員的創新價值在轉化為普通勞動的價值時幾乎不產生損耗,而普通勞動的價值在轉化為商品價值時有所損耗。
二是要準確理解把握高校科研人員在基礎研究、原始創新中創造知識的作用。學術界對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或專利技術研究得較多,研究集中于知識產權或專利技術的權益分配對創新的激勵影響,屬于創新的事后問題。創新的事前問題——知識的生成,作為研究的難點相對較少,主要是因為對知識作為生產要素與科研人員的不可分離性認識不足。在知識經濟時代,科研人員與專業知識是不可分離的,這就要求創新的組織形式與現代企業的組織形成有一定的區分。國家創新治理體系建設不應簡化為資本集聚形成的創新價值生成與創新成果治理體系,而是要逐步形成以高校等為基礎的跨學科基礎研究、原始創新的知識創新治理體系。知識創新的價值生成涉及一種新的組織管理模式,根據創新的不確定性呈現動態變化的特征。知識同時還具有耦合與擴散相互作用的機理,完全擁有自主權的科研人員應按照知識系統集成創新的模塊化分工原則,建立自組織創新網絡。知識創新項目結束時,科研人員搜尋新的知識創新項目,重新組建自組織創新網絡,逐漸構建起國家創新治理體系的自組織創新網絡的生態創新環境。
三是要準確理解把握不同的前沿科技創新對高校科研人員自主權制度建設的影響。現階段,我國國家創新治理體系正在從產業鏈國家創新治理體系向跨學科模塊化的國家創新治理體系過渡。政府部門推出了一系列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以期形成有效的激勵創新的體制與機制,促進國家創新治理體系的高效發展。如制定更傾向于科研人員的知識產權和專利權的收益分配機制,更靈活的科研人員管理體制等。然而,我們還需要根據創新的不確定性分類梳理模仿創新、引領創新與原始創新。因為,不同的前沿科技創新需要不同的國家創新治理體系模式。如模仿創新需要動員式的國家創新治理體系,需要快速集中創新資源實現模仿創新,科研人員要服從國家重大創新任務,按照協同創新分工承擔創新任務;引領創新需要充分發揮產業鏈國家創新治理體系優勢,充分發揮企業的創新主體功能,激勵擁有部分自主權的科研人員從事創新活動,最大化實現產品的功能價值;原始性創新則屬于跨學科模塊化國家創新治理體系,科研人員需要擁有完全自主權,通過創新網絡與市場互動構建起市場配置創新資源的激勵結構,建立起“小核心”的基礎研究、原始創新網絡和“大集成”的創新成果轉化相匹配的模式。
創新網絡能夠實現扁平化柔性管理
構建起高校的自組織創新網絡生態體系同樣是國家創新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內容。與正規組織創新網絡相比,自組織創新網絡缺少剛性制度的約束,更多的是利用柔性的文化或習俗來形成組織約束。高校的自組織創新網絡天然規避了部分科研機構封閉的創新模式,能有效構建起“小核心”的創新網絡組織,促使高校成為基礎研究、原始創新的創新主體。創新網絡具有自組織、協同互動、外部性等特征,能夠實現扁平化柔性管理,是新的創新組織形式。
首先,高校的創新網絡自組織性程度高,能夠最大限度地激勵科研人員的潛在創新能力。在高校的自組織創新網絡中,科研人員通過協同互動從事創新活動,能有效甄別科研人員的創新能力。創新能力較強的科研人員占據創新網絡核心位置,創新能力稍弱的科研人員會進入市場搜尋與之相匹配的創新活動。
其次,高校的自組織創新網絡具有協同創新的功能,是跨學科模塊化創新分工的最佳生態場所。跨學科模塊化創新是按照知識分工的要求對科研人員進行協作分工,科研人員在自組織創新網絡中擁有完全平等的地位。
最后,高校的創新網絡具有強外部性特征。高校的自組織創新網絡通過知識溢出對其他創新組織或市場產生正向影響,如制定的工藝標準、專利技術授權、知識產權出讓等。
構建適合高校的創新資源市場配置體系
市場配置創新資源是深化高校科研體制改革的重要方向,是國家創新治理體系的重要內容。我們可以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探索。
一是要構建能適應創新價值生成與創新成果轉化的市場配置創新資源的體系。創新本質上是一個動態發展的過程,會伴隨著專業知識的細化呈現不同的耦合形式,必然會引發創新組織結構的變革。創新組織結構的變革會進一步導致產權制度、創新資源配置以及運行機制的變革。高校的基礎研究、原始創新促使創新組織結構的發展超越自身邊界,加強了創新要素之間的聯系與甄別,使得市場配置創新資源的路徑清晰化。市場配置創新資源要匹配國家創新治理體系的不同階段,如動員式的國家創新治理體系的創新資源配置是計劃性的制度配置方法,產業鏈國家創新治理體系的創新資源配置側重點是產品市場的要素配置,跨學科模塊化的國家創新治理體系的創新資源配置是以科研人員創新價值生成為導向的創新要素市場配置體系。
二是要構建起具有梯度培訓科研人員創新能力的人才市場環境。高校科研人員知識同化會阻礙基礎研究、原始創新的效能。我國高校科研人員以事業編制為主,形成“超靜態”的創新組織結構,科研人員流動性不充分制約了基礎研究、原始創新的發展。要打破科研人員終身制的體制,通過設定不同等級的基礎研究、實驗室、科研機構、企業研究中心等創新組織,構建起以創新項目為主的科研人員流動的人才市場環境,形成激勵科研人員、提升專業知識背景的跨學科模塊化創新能力結構。
三是要構建起以科研人員創新價值的貢獻評價為主的收入分配體系。基礎研究、原始創新價值生成的不確定性、超常性與轉化的復雜性,使得科研人員創造的價值要遠遠高于重復勞動創造的價值。高校的基礎研究、原始創新要按照創新價值生成的貢獻大小進行勞動收入分配。勞動收入分配要遵循創新成果多次轉化凝結在商品中的價值計量。國家創新治理體系要充分評估高校的基礎研究、原始創新的價值,以此確定科研人員的報酬。如果高校的基礎研究、原始創新成果轉化與生產體系聯系不緊密,轉化時間長,就可能會因創新成本高誘發系統性風險。
新時期下,我們還需要進一步明確高校科學研究的引領作用,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為國家創新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建設作出更大貢獻。
摘自:《科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