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上海市科技成果轉化在政策制度設計上日漸完善成型。作為相關政策的參與者,上海市科委副主任陸敏深有體會。然而,在科技成果轉化實際操作層面,他也聽到來自一線人員的不同聲音:“不敢為、無力為和不便為。”
“部分法規文件與改革發展要求不相適應,導致不敢為;成果管理和轉化服務能力比較弱,導致無力為;技術市場生態還不健全,導致不便為。”陸敏對此分析道,上海市科技成果轉化的當務之急是需對癥下藥,“藥方”就是上海市前不久發布的《上海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2021—2023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
打破投入產出“悖論”
歐盟至今仍反思“歐洲悖論”,即歐盟在科研投入和創新資源上不輸美國,卻在成果轉化產出上長期落后于美國。這種“悖論”同樣發生在中國。
同濟大學上海國際知識產權學院副教授常旭華介紹,上海研發經費占GDP(國內生產總值)比例已經超4%。以專利為例,2016年上海高校平均申請和授權專利分別為213項和122項,遠高于同期美國高校的81項和37項。然而,上海平均每所高校出售專利6.9件,收入99.17萬元,遠低于美國。
近兩年,國家密集出臺系列政策文件,持續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在陸敏看來,其中有兩方面值得關注:一是強調技術要素市場化配置,先后發布的相關文件將技術要素與土地、勞動力、資本和數據并列為五大要素;二是推動賦權改革,提升質量、專業發展。
與此同時,上海市先后發布《上海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上海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2017—2020年)》《關于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 增強科技創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見》(簡稱上海“科改25條”)《上海市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等法規和政策文件,推動本地科技成果轉化制度體系逐步完善,希望打破“悖論”。
陸敏介紹,《行動方案》的主要任務部分共有四個方面十一條。從成果需求側,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從成果供給側,提升高校院所和醫療機構成果轉化運用能力;從成果轉化服務側,提升技術轉移服務能力;從技術市場生態方面,提升技術要素市場化配置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行動方案》除了關注高校院所的改革,還強調國企體制機制改革,包括推動國企科技成果權屬改革等。
上海市國資委二級巡視員邵珉介紹,近5年來,上海市國資委系統企業實施科技成果轉化項目15884個,技術轉讓交易合同金額45.22億元,實現新產品銷售收入37702億元,約80%的成果轉化項目集中在制造業企業,主要分布在新能源汽車、智能制造、新材料和人工智能等領域,并呈現出系統企業從技術引進到技術輸出的變化趨勢。
關注概念驗證階段
陸敏坦承,不同單位因對政策文件理解不同,實際操作也各有差異、有松有緊。為此,《行動方案》支持開展相關試點和機制探索,尤其是在賦權改革試點單位免責機制、成果管理等方面提出探索性的操作舉措。
比如,上海大學一直在探索技術轉移的新模式,一是對外依托市場化專業機構,柔性提升技術轉移服務能力;二是對內進行機制創新。鑒于編制難有突破,該校借鑒國外經驗,依托機電工程與自動化學院探索建設校內第一個學院(學科)級技術轉移平臺——上海大學智能科技成果轉化應用中心。
“我們的做法就是組織具體學科領域轉化經驗豐富的團隊服務其他科研團隊,建立共贏機制,一起做好本學院、本學科領域的成果轉化工作。”上海大學科技成果轉化政策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池長昀告訴《中國科學報》,學校希望通過試點學科級平臺推進成果轉化相關工作,探索成熟后可向校內其他學院(學科)推廣。
此外,上海大學技術轉移中心與溫州(嘉定)科技創新園共建“滬溫科技成果概念驗證中心”,以吸引溫州企業投資上海大學科技成果;上海大學聯合校外專家力量,推進成立上海第一家科技成果評價研究院。
池長昀指出:“成果轉化中的難題并不是若干個政策文件出臺就能馬上解決的,仍需要在實際操作環節不斷探索合適的路徑和模式。”
《行動方案》多次提及“概念驗證”,如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籌資設立概念驗證基金、支持市場化技術轉移機構開展概念驗證、鼓勵金融機構試點建立科技成果概念驗證引導資金等。
在池長昀看來,成果轉化資金缺口主要體現在應用研究階段、概念驗證階段、企業孵化階段和大規模產業化階段。“資本更傾向于投資后兩個階段,而應用研究階段有政府資金支持,只有概念驗證階段容易被忽視。”
他發現,國內對概念驗證仍處在探索階段。“高校可以會同社會資源先建立一個千萬級基金平臺,主要聚焦早期科技成果。所建平臺不僅要保證公允,還需要耐心,慢慢做大做強。”
專業機構雙向發力
今年上半年,池長昀在跟蹤上海大學與企業合作的一個成果轉化項目,該項目的專利轉讓費達3000多萬元。
池長昀向《中國科學報》介紹了項目的亮點,一是學校聚焦企業實際需求,將科研成果與企業需求結合,進行專利布局并協助企業實施;二是學校技術轉移機構與市場化技術轉移機構的有效結合,前者對接科研團隊成果,后者對接企業需求。他稱其為“雙向發力模式”,既是高校與企業的雙向發力,也是高校內設技術轉移機構與市場化技術轉移機構的雙向發力。
“見面3次,電話溝通22次,深夜線上組團溝通5次。”池長昀對此記憶深刻。功夫不負有心人,最終他們用了4個多月的時間促成了該項目成果轉化,項目啟動儀式即將舉行。
上海交通大學科學技術發展研究院技術轉移辦公室主任劉群彥發現,《行動方案》特別提出,支持上海交通大學落實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專項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去年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支持上海交通大學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專項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正式啟動專項改革試點工作。
劉群彥介紹,上海交通大學結合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試點,構建了支撐改革的政策體系,并持續優化科技成果登記、評估、公示、備案、產權確認等環節。今年1月25日,上海交通大學建立起科技成果轉化一門式服務系統,“一般許可、轉讓項目平均審批時間從大于30天縮短到了小于6天”。
“我們建立科技成果轉化專員的準入、培訓、激勵、考核等制度,逐步形成一支高水平、專業化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人員隊伍,為師生員工提供全流程、規范化的成果轉化服務,首批已完成12名專業人員的考核聘用,今年10月將啟動高級職稱競聘。”劉群彥告訴記者。
據統計,今年第一季度,上海交通大學成果轉化數量近60項,合同金額突破3.6億元,遠超去年同期水平。
根據《行動方案》,上海市將在2023年基本建成統一開放、功能完善、體制健全、平等高效的技術市場體系。其中,技術市場合同成交金額超過3000億元,科研機構技術合同成交金額超過300億元,發展100家以上多模式、專業化的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培育3~5個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區、創新創業集聚區,匯聚3000名以上專業技術轉移人才。
記者獲悉,目前上海市已有20家高校建立專門的技術轉移機構。包括上海交通大學、上海大學等在內的6所高校被教育部認定為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5所高校獲批科技部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單位。
來源:《中國科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