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時期,我國數字經濟保持了高速增長態勢。根據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數據,到2020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達到39.2萬億元,占GDP比重為38.6%,位居世界第二。特別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沖擊和全球經濟下行的疊加影響下,2020年我國數字經濟依然保持9.7%的高位增長,成為穩定經濟增長的關鍵動力。總體上看,我國數字經濟創新創業活躍,數字技術蓬勃發展,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的融合日益深化,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
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演進,數字時代已撲面而來,世界主要經濟體在數字經濟領域的競爭逐漸加劇。數字經濟拉動經濟增長的作用日益顯著,數據作為一種新生產要素的重要性日益凸顯,數字產品和服務與國家安全的聯系日益密切,這些因素都使數字經濟成為世界各國科技和產業競爭的新焦點。
在此背景下,我國要抓住數字經濟的發展機遇,以數字化轉型驅動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變革,積極應對“逆全球化”等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挑戰,實現更高質量的發展。
(一)
當前,我國數字經濟發展迅猛,顛覆性科技創新排浪式涌現。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等新興技術快速迭代,相關產業持續升級,同時還不斷有新的顛覆性科技創新成果涌現出來,釋放出巨大的發展動能,進一步催生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這些具有顛覆性的數字科技及其催生的商業模式、產業業態創新,會在中短期形成戰略性新興產業,而且還將隨著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持續深化,形成代表長期發展方向的未來產業。科技發展的方向具有很高的不確定性,后發國家和地區與先發國家和地區基本處在同一起跑線上,這就給后來者帶來了“換道超車”的機遇。在這些領域,初創企業誕生并迅速成長為行業巨頭的現象也會反復出現。
隨著數字經濟的發展壯大,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加速演進,其對經濟社會的滲透和影響也日漸深入和全面。與數字產業化相比,產業數字化的發展態勢更引人注目。2020年,我國產業數字化規模達31.7萬億元,占數字經濟的比重為80.9%,占GDP比重為31.2%,這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數字技術賦能產業發展的能力在不斷增強。數字技術的不斷成熟和完善,為其與實體經濟的深度融合創造了條件:傳感器、機器人、數控機床等傳統技術更加智能化、精準化且成本呈下降趨勢,具備了替代人工和實現大規模應用的基礎;在消費互聯網發展的過程中,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更加成熟,日漸能夠滿足產業特別是工業生產活動對高精準性的要求;消費領域的數據逐步與產業領域的數據打通,可實現跨產業互聯和從產品研發設計到用戶體驗的全生命周期的數據循環。可以預見的是,在消費互聯網迅猛發展之后,產業互聯網將成為數字經濟發展的新藍海。
此外,國家間圍繞數字經濟的競爭也在持續加劇。一方面,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范圍更廣,對其他產業的影響更大,在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等方面具有顯著作用;另一方面,數字經濟代表著未來的產業發展方向,數字經濟的發展水平將顯著影響未來世界各國的經濟地位和話語權。由于數字軟硬件設施和服務系統滲透到國民經濟、社會生活和政府治理的方方面面,伴隨著海量數據的生成和傳輸,一些國家開始高度重視自身核心數字科技和系統的自主性,圍繞數字科技和數字產業發展加強布局,推出支持數字經濟發展的政策、法律和戰略,甚至對其他國家的技術和產業發展進行遏制。
(二)
面向未來,如何進一步激活數據要素潛能,加快建設數字經濟、數字社會、數字政府,進而驅動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變革,已經成為一個重要課題。“十四五”時期,我們需更好順應數字經濟發展的趨勢,壯大經濟發展新引擎。
補短板與鑄長板并重。既要在數字產業鏈的關鍵環節發力,突破芯片、操作系統、工業軟件等基礎性技術瓶頸,減少我們對國際供應鏈的依賴,又要緊緊抓住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歷史機遇,爭取在顛覆性科技創新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的部分領域實現全球領先。
消費端與產業端并重。需繼續發展面向終端消費者的消費互聯網,這既是我國數字經濟發展的優勢所在,也是實現消費需求與產業生產互聯互通的重要一環。與此同時,要大力推動產業互聯網的發展,加快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培育更多新的大型高科技企業。
自主可控與對外開放并重。在外部環境日益復雜嚴峻的條件下,確保我國供應鏈順暢運行、產業鏈平穩發展是一項重要任務。對此,一方面要實現關鍵數字技術的自主可控,暢通國內大循環;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資源和市場,融入全球價值鏈,整合全球資源,生產、創造優質的數字產品和服務,并將其提供給全球客戶,力爭形成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良好態勢。
效率效益與包容普惠并重。在推動數字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我們既要繼續保持數字經濟的高速增長、發揮其強大的賦能作用,帶動經濟效率與效益的提升,也要注重數字經濟發展的包容性和普惠性,關注欠發達地區數字基礎設施建設、關注困難群眾的數字生活需要,使數字經濟的發展能夠惠及每個人。
市場機制與制度優勢并重。數字經濟領域的科技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企業需要大量試錯才有可能取得成功,我國數字經濟的高速增長主要得益于充分發揮了市場機制作用。同時,也要重視用好我國的制度優勢,在關鍵核心技術特別是“卡脖子”技術上集中力量攻關,加快實現技術突破。
競爭政策與產業政策并重。要加快確立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激發微觀市場主體的創新創業活力,防范大型平臺企業的壟斷行為。同時也要發揮產業政策的積極作用,對數字領域的科技創新、科技成果的產業轉化、“卡脖子”技術的突破等予以重點支持。
(三)
“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強調“充分發揮海量數據和豐富應用場景優勢,促進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賦能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催生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完成這一重要任務,我們需在以下幾個方面切實發力:
一是加大數字科技研發投入。特別是要加大政府對數字經濟領域基礎科學、產業共性技術以及“卡脖子”技術的研發投入,通過提高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等措施,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更多關注基礎研究。
二是加快推動數字技術標準制定。推動政府主管部門、行業協會、領軍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密切合作,加快數字經濟領域術語、新技術和數據格式、工業互聯網平臺架構等方面的標準制定,盡快形成業界共識,實現兼容和互聯互通。同時,積極參與國際技術標準組織的工作,推動更多中國技術標準成為國際標準。
三是支持科技成果產業轉化。改革科技成果管理體制,使科研人員能夠更好分享科技成果轉化的收益,增強其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的積極性;借鑒國際上比較成熟的經驗,通過國家重大工程等為新技術的工程化創造早期市場;通過政府采購、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等為數字科技的大規模產業化提供市場支持,加快技術迭代和成熟。
四是促進數據開放連接共享。研究制定政府公共數據開放制度規范,推動企業登記、交通、氣象、信用評價等不涉及國家安全的公共數據向企業開放以及各地區各部門間的數據共享;推動制定數據權利歸屬、數據交易等相關制度,建立數據交易市場,鼓勵企業間的數據連接與交易共享。
五是完善數字經濟法律體系。借鑒國外成功經驗并結合我國實際,著眼于促進創新、產業發展和國家安全等方面,加快數字經濟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的立法工作,在推動數字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維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群眾利益。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