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財政部等五部門發布《關于開展減輕青年科研人員負擔專項行動的通知》,這是4年來有關部門開展的第三輪科研人員減負專項行動(減負行動3.0)。此前,科技部等于2018年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減表、解決報銷繁等減輕科研人員負擔的7項行動(減負行動1.0);又于2020年持續部署了減輕科研人員負擔、激發創新活力的專項行動(減負行動2.0)。三輪減負行動直面科研人員的難點痛點問題,推出了一系列改革舉措,受到廣大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的普遍歡迎。
減負行動既貫徹中央精神又回應科研人員呼聲
減負行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的具體舉措。習近平總書記一直十分關心改善科研人員的工作環境。在2018年的兩院院士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通過改革,改變以靜態評價結果給人才貼上‘永久牌’標簽的做法,改變片面將論文、專利、資金數量作為人才評價標準的做法。”2021年5月,在兩院院士大會、中國科協十大上,他又指出:“要建立讓科研人員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上的保障機制,讓科技人員把主要精力投入科技創新和研發活動?!比啘p負行動持續推進,將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實處。
減負行動是科研領域“放管服”改革的持續深化。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持續推進科研領域的“放管服”改革。在科研項目管理方面,不斷簡化項目申報和過程管理,減少各類評估、檢查、審計等活動,最大限度降低對科研活動的干擾。在科研經費管理方面,不斷擴大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的經費管理使用自主權,提高科研經費使用效率。在人才評價激勵方面,不斷推進“破四唯”和“立新標”工作,并通過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改革等方式加大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在一系列改革舉措的背后,都貫穿著減輕科研人員負擔、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這條主線。而三輪減負行動,正是科研領域“放管服”改革不斷深化的具體體現。
減負行動是對廣大科研人員訴求的積極回應。在減負行動出臺之前,我們常常聽到科研人員反映科研項目經費不好花、項目日常管理占用時間過多、不必要事務性負擔重等問題。而對于青年科研人員來說,缺少科研啟動經費支持、承擔較大科研任務的機會少、評價考核壓力大等,則是他們面臨的突出問題。三輪減負行動在深入一線調研的基礎上,積極傾聽科研人員的呼聲,積極回應科研人員的關切,著力解決科研人員各項“急難愁盼”問題。
減負行動保障科研人員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上
四年來,減負行動層層遞進、不斷深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讓科研人員有更多時間從事科研。填報表格減少、評估檢查瘦身、財務報銷簡化,這些束縛科研人員的“繁文縟節”的減少,使得科研人員有更多時間投入科技創新和研發活動。我們于2011年和2020年開展了兩次全國科研人員的時間利用狀況問卷調查,對比調查結果可以發現,科研人員用于科研的時間增加了,而用于科研項目申報、結題,以及用于行政事務、應酬的時間均有所減少,減負行動的實施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是減輕了科研人員的阻礙性壓力。在心理學上,工作壓力根據性質的不同,可分為挑戰性壓力和阻礙性壓力。事務性工作的減少、“四唯”問題的逐漸破除,減輕了科研人員的“不合理負擔”,也減輕了他們的阻礙性壓力。而給青年科研人員“增機會”,加大對其科研的支持力度,實際上是給其加了“合理的擔子”,也即是增加了其挑戰性壓力。兩種壓力一減一增,激發了科研人員科技創新的動力和活力。
三是提升了科研管理的整體效能。減負行動的實施,完善了以信任為前提的科研管理機制,提高了科研管理部門和科研機構的工作效率,提升了科研人員的獲得感,營造了氛圍寬松、政策友好、服務到位的優良科研生態,將科研活動進一步導引到出大成果、出好成果、出國家需要的成果的正確方向上,促進了科研績效的提高。
推進減負行動的制度化和長效化
減輕科研人員負擔,需要持之以恒、久久為功。為了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的創新活力,建議未來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對科研人員的項目資助力度。近年來,我國科研人員隊伍規模持續擴大,競爭日趨激烈。未來有必要加大對科研人員的項目支持力度,提高項目資助率。此外,可以借鑒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的“早期階段科研人員”(ESI)支持計劃,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設立科研生涯早期青年專項,以“科研年齡”和博士畢業年限為標準,在充分考慮學科和性別差異基礎上,資助“科研新人”。
二是做好相關配套制度和平臺建設。在全國進一步推進科研管理數字化,在立項評審、中期考核、結題驗收以及項目績效評價、財務報賬審計等科研管理流程中,充分利用現代數字技術手段,減少對科研人員和科研活動的干擾。統籌各部門信息管理平臺,建立統一的國家科研信息管理系統,記錄科研人員的簡歷和成果等信息,在項目申報、獎勵評審、職稱評審時可以通用,減少科研人員提供各種材料和憑證的工作量。
三是確保改革措施落實落地和迭代優化。加強科技、財政、審計、紀檢等部門和科研機構主管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共同推動改革措施落實落地。建立健全改革舉措的動態監測和反饋機制,定期對改革措施的實施情況、成效和問題進行綜合評估,根據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的反饋,不斷調整優化政策措施,推進減負行動的制度化和長效化。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