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 (2006-2010) 制定了積極促進天然氣利用的明晰計劃:
減少煤炭使用,增加其他能源的使用:國家發改委制定的2010 年中國各類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例目標依次為:煤炭:66.1%、石油:20.5%、天然氣:5.3%、核電:0.9%、水電:6.8%、其他可再生能源:0.4%。發改委的目標是,到2010 年煤炭和石油的比重分別較2005年下降3 個百分點和0.5 個百分點,而天然氣、水電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比重分別增加2.5 個百分點、0.6 個百分點和0.3 個百分點。
通過降低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來自煤炭燃燒)排放來提高能源效率。工商業企業必須滿足更加嚴格的環保標準,我們認為最終這應會鼓勵天然氣的使用。
國家發改委發布文件,詳細制定了中國不同天然氣利用領域的利用順序。城市燃氣優先,允許工業領域中以天然氣代油、液化石油氣和煤炭項目。禁止13 個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區建設基荷燃氣發電項目,禁止新建或擴建天然氣制甲醇項目,禁止以天然氣代煤制甲醇項目。這與我們從中國投資前沿年會得出的要點基本一致,即工業用氣和汽車用壓縮天然氣將是主要的增長領域,發電用天然氣可能會增長,而化工生產用氣可能會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