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國家發改委以發改能源[2006]1781號文,就核準河北秦皇島熱電廠三期工程項目作出批復。
批復指出,為滿足秦皇島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對熱力的需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城市環境,核準秦皇島熱電廠三期擴建工程。本工程建設2臺30萬千瓦國產供熱發電機組,安裝2臺1025噸/小時國產循環流化床鍋爐,并對二期4號鍋爐加裝脫硫裝置。項目投產后(中國采購與招標網編輯整理),要形成1133萬平方米的供采暖能力,替代供熱區域內673臺小鍋爐。本工程在電廠一、二期工程擴建端場地建設,新增建設甲地按程序辦理報批手續。電廠投產后,年需燃煤約200萬噸,燃用唐山開灤煤礦和秦皇島市柳江礦的劣質煤,燃煤經鐵路轉電廠鐵路專用線運至電廠。本工程安裝高效靜電除塵設備和煙氣連續監測裝置,采用石灰石爐內脫硫工藝,電廠各項排放要滿足國家環保要求。本工程以220千伏電壓等級接人系統,由電網企業投資建設,具體方案另行審定。
本期工程靜態總投資28.4億元,動態總投資30.2億元,項目資本金6億元,約占工程動態總投資的20%,由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河北省建設投資公司按照各50%的比例以自有資金出資。資本金以外所需24.2億元,由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分別貸款12.1億元解決。
信息來源:中國電力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