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結構調整為主線,優化裝備制造業產品和產業結構。
重點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技術裝備和重要基礎裝備,在立足自主研發的基礎上,通過引進消化吸收,努力掌握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實現自主創新和自主制造;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裝備,通過與國外具有先進技術水平的企業合作,廣泛開展聯合設計、聯合制造,逐步實現自主制造的目標;全面提升一般機械裝備的制造水平,充分運用市場機制,進一步提高裝備的產品質量和技術含量,降低生產成本,增加產品的附加值。積極發展高效、節能、低(零)污染的優勢產品及清潔制造技術,逐步淘汰落后產品及制造技術。結合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充分整合現有資源,發揮比較優勢,合理規劃確定我國裝備制造產業布局,形成一批有特色、重點突出的產業集群和裝備制造集中地。
以科技進步為支撐,大力提高裝備制造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裝備制造企業要以系統設計技術、控制技術與關鍵總成技術為重點,增加研發投入,加快提高企業的自主創新和研發能力。國家將重點支持自主創新的項目,包括集成創新和在消化吸收基礎上再創新的項目。對關系國家全局和戰略利益、企業難以獨立完成的重大技術裝備,有關部門要給予必要的支持,集中力量取得突破。鼓勵企業與科研院所、大專院校聯合開展研發工作,并加快研究成果的產業化進程,創建一批享譽國內外的知名品牌。
以重點工程為依托,推進重大技術裝備自主制造。
國家在核準或審批重點建設工程時,要有針對性地安排一批重大技術裝備自主化依托工程,并要求項目業主和制造部門聯合制定詳細的裝備自主制造實施方案,有關企業和單位要給予大力支持。工程項目重大技術裝備需要引進技術的,承接技術轉讓的單位必須具有消化吸收、研發創新能力和實施產業化的基本條件。凡屬于重點領域的工程項目所需裝備,均應納入統一組織的招標工作范圍,國家有關部門對招標工作進行必要的組織、協調和指導。
以市場為導向,發展壯大一批大型裝備制造企業和工程公司。
鼓勵社會資金特別是大型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以并購、參股等多種方式參與國有裝備制造企業的改革和不良資產的處置。對在重大技術裝備制造領域具有關鍵作用的裝備制造骨干企業,要在保證國家控制能力和主導權的基礎上,支持其進行跨行業、跨區域、跨所有制的重組。大型重點骨干裝備制造企業控股權向外資轉讓時應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意見。鼓勵裝備制造企業之間、關聯企業之間、企業與科研院所之間的聯合、重組,通過多種途徑培育大型企業集團。發揮市場導向和政策支持的作用,形成一批跨行業、跨地區的集系統設計、系統集成、工程總承包和全程服務為一體的工程公司,參與國家重點工程項目的建設和管理,并積極開拓國外市場。
以裝備制造業振興為契機,帶動相關產業協調發展。
鼓勵重大裝備制造企業集團在集中力量加強關鍵技術開發和系統集成的同時,通過市場化的外包分工和社會化協作,帶動配套及零部件生產的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方向發展,形成若干各有特色、重點突出的產業鏈。加強電子信息技術與裝備制造技術的相互融合,以信息技術促進裝備制造業的升級。
以專業人才培養為重點,加強技術創新隊伍建設。
各級、各類教育機構要高度重視基礎教育和人才培養,支持國家重大技術裝備人才培養基地的建設。高等院校要與企業、科研院所加強合作,聯合培育一批年富力強、具有創造性的中青年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和高級技工,特別要培養重大裝備研制和系統設計的帶頭人才。采取持股、技術入股、提高薪酬等更加靈活的政策措施,吸引國內外高水平專業技術人才,為裝備制造業長遠發展造就雄厚的后備力量。對于重大技術裝備研制、開發、使用和推廣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來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