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頻頻拉響的缺電警鐘,我國水電開發步伐大大加快,特別是水能資源豐富的西南地區,正經歷著一個前所未有的黃金期。
從目前全國電力大格局看,比例失調、結構性矛盾十分突出。多年來,在用電負荷相對集中的東部省市,火電項目四處開花。我國的煤炭儲量并非世界第一,但年開采量卻是世界第一,這對我國社會可持續發展帶來嚴重的隱患。世界上很少有一個國家,它的經濟發展如此依賴于煤炭。
而作為水能資源極其豐富的大國,我國水電開發量在其可開發容量中所達比例不到20%,水電開發程度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調整我國電力結構,大力發展水電勢在必行。
我國是世界上水能資源最豐富的國家之一,技術可開發裝機容量為3.78億千瓦,年發電量可達1.92萬億千瓦時,但目前的開發程度很低。到2000年底,水電裝機在總裝機中所占的比例為24%,而在上個世紀60年代曾達到30%,從80年代開始,水電裝機比重逐步下降。
根據我國“十五”計劃和2015年遠景規劃,到2010年,我國水電裝機將達到1.25億千瓦,占電力總裝機容量的28%,到2015年,水電裝機達到1.5億千瓦,占電力總裝機的比重仍維持28%。屆時,水能資源開發程度將達到40%,我國將成為名副其實的世界水電大國。
但是,不能不看到,在水電開發步伐不斷加快的同時,也存在著諸多隱憂,出現了搶占資源、爭奪項目、部分河流無序開發嚴重等現象。在一些江河上,對資源的爭奪戰已非常激烈。
國家開發投資公司總裁王會生認為,目前我國水電開發真正進入了一個高峰期,在電力供應出現缺口的時候,眾多投資主體都想進入水電開發領域;但如果我們一味強調開發的速度,忽視水電開發運行的基本規律,在同一流域上多頭開發、齊頭并進,不僅流域梯級補償效益難以發揮,而且還會造成投資、管理的巨大浪費。
怒江工程:重審在即
2004年4月2日,包括鳳凰衛視在內的各大媒體報道了怒江水利開發計劃被叫停的消息。包括國家環保總局在內的環保界人士一直認為,怒江的全流域開發將可能使中國再失一條“生態江河”,即在河流上不存在高壩和重大水利建設項目的河流,目前我國境內只有兩條這樣的河流――雅魯藏布江和怒江。
國家環保總局環境監督司司長牟廣豐認為,怒江工程從前根本沒有流域性的環評報告,這次必須按照2003年9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評價法》做好環評報告。
關于怒江開發的爭論,是自三峽電站論爭以來,我國水電開發史上的又一次重要事件。聯想到2003年作為紫坪鋪水利樞紐配套工程的都江堰楊柳湖工程,因環保界與文物界的反對而被四川省政府宣布停建的先例以及三門峽水電站的棄留爭論,可以感到,我國對于水電開發方式的反思已經越來越深入。
怒江工程的重審應該是一個明確的信號,它表明了國家對于“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積極態度。
小水電群:無序與過熱
與大型水電工程相比,小水電具有投資小、見效快的優勢,已經成為近年來的投資熱點之一。對于眾多民營資本來說,他們的目光鎖定在五大發電集團跑馬圈“河”之后余下的中小河流。來自北京、上海、浙江、湖南、廣東、福建等省市和越南、新加坡、澳大利亞等國家的投資者都紛紛進駐大西南,要求投資參與中小水電開發。
云南的中小水電開發條件較好,裝機容量較小的水電資源遍布全省,有118個縣市可開發萬千瓦以上的中小電站,占全國中小水電可開發量的20%,但目前開發程度只占可開發量的16%。為此,云南省把中小水電的開發作為招商引資的重點,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并實行外資參與開發和國內企業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四川省政府也將2.5萬千瓦以下電站的行政審批權限下放到各市、州,小水電開發隨之成為地方招商引資的重點項目。
但是,在招商引資的熱鬧之后,行政監管被放松和忽視,“四無”(無立項、無設計、無驗收、無管理)電站開始大量出現。據媒體披露,云南省文山州有21座“四無”電站,都屬于政府的招商引資項目,均不符合基本建設程序。而四川省在建和已建的“四無”電站中,無可研報告或初步設計批文的達102座,無立項的達63座。“四無”電站已成大西南水電開發的“新疾”。
不僅僅在西南。在福建省南平市,攔河(溪)筑壩建水電站的無序現象也十分嚴重。南平下轄的建陽市截止到2002年共建84座水電站,裝機容量為4.78萬千瓦;而僅2003年一年就批準建設水電站32座,機組103臺,裝機容量8.12萬千瓦。建陽境內的麻陽溪全長約136公里,在建和計劃建設17座小水電站,也就是說不到10公里的距離就有一座水電站!
專家指出,在一個水系中大密度、不合理地開發梯級水電站,必將給水域生態環境帶來巨大影響。
在民營經濟大省浙江,用電量每年以15%以上的速度在增長,近兩年則在20%以上,每年的用電缺口高達100多億千瓦時,需要從省外調劑。去年的拉閘限電,極大地鼓舞了更多民營資本加入電力“餡餅”爭奪戰,水輪發電機價格已上漲30%。據浙江省水電開發管理中心提供的資料表明,近年來,浙江省共投入新建小水電站資金110億元,其中民間資本近80億元;共有1700多座小水電站建成投產,總裝機容量為105.8萬千瓦;在建電站仍有數百座,無序現象也相當嚴重。為此,2003年11月初,浙江省水利廳和浙江省計委聯合印發《關于加強水電資源開發管理的若干規定》,這是國內首個針對水電開發管理的地方性政策。
國際爭議:大壩之利弊
2003年年底,來自61個國家的300多位水壩專家、NGO(非政府組織)代表及農民聚首泰國東部帕孟河畔,召開國際水壩大會。之所以選在帕孟河畔,是因為當地人民最終爭得政府同意,讓已建成的水壩每年開閘放水4個月,以恢復生態系統和人與水、人與魚的生存依賴關系。這表明國際社會對盲目追求“水利利益”而隨心所欲建筑大型水壩的做法,已表示出更多的懷疑。
埃及,幾千年來定期泛濫的尼羅河水帶來的肥沃土壤,沖積形成了富饒的三角洲。阿斯旺大壩建成后,截斷了尼羅河,阻擋了尼羅河夾帶的大量淤泥,使兩岸土地日漸貧瘠。與此同時,高壩下游河段沉積物日積月累,使污染情況更加嚴重。一位著名專家最近警告說,如果這種狀況持續下去,尼羅河有可能在20年后改道,并導致一場大災難。
我國云南的漫灣水電站系瀾滄江8個梯級電站開發中的第一期工程,壩高126米,裝機150萬千瓦,于1993年建成蓄水。工程興建以后,庫區及工程影響區的生態環境日益惡化,泥沙很快淤積,蓄水后僅僅3年,有效庫容淤積率已達到第15年的水平,水質嚴重惡化。由于當地居民大量上移,開墾坡地,砍伐樹木,水土流失加劇,滑坡與泥石流災害頻發。有的專家認為,漫灣水電站可能連50年都用不到。
從國際上看,從上個世紀30年代開始,水壩建設發展得非常快,70年代以后達到了頂峰。隨著人們對環境生態的認識,到了80年代,水壩建設開始衰退,大家開始反思大壩帶來的負面效應。到了90年代,美國等國家就開始呼吁,認為應該結束大壩時代,“后大壩時代已經來臨”。
值得關注的是,面對日漸增長的反壩呼聲,獨立的世界水壩委員會于1998年成立,以便檢討水壩發展的有效性,評估水資源和能源發展的替代方法;對水壩的規劃、設計、評估、施工、運營、監督和退役的全過程,提供國際準則、指導方針和標準。
根據世界水壩委員會1998到2001年對全球300多個大型電站做的調查,總結出水電的一些負面影響:全球水壩造成了4000萬到8000萬移民,使當地社會相對貧困化;大壩造成生態系統的破壞,而且使當地的土著文化消失。他們的結論是:50%以上的水電站發電都低于預期值,70%的水電站達不到預期目標。
如何看待當前國際上對水壩的研究趨勢和成果,在國內仍有較大的爭議。我們必須立足我國國情,充分利用好我國的水能資源;但也絕不能無視國際上的相關研究與實踐,應該在我國水電開發中有選擇地借鑒與吸收。
水電開發:需要深入反思
今后,水電仍是我國電力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并且水電的綜合社會效益也極為可觀。但是,建造大壩并利用水能發電,畢竟才經過了100多年的歷程,我們對水電開發的認識仍有待不斷深化,尤其是它對整體生態環境的影響。面對國際上反水壩呼聲的逐漸強勁,面對我國已開發水電工程的諸多負面效應,對于傳統的水電開發方式,確實到了需要進一步認真反思的時候。
1. 江河的健康生命在于自由流動
流水不腐,這是我們從孩提時代就明白的道理。而流水在靜止時所經歷的化學、熱力和物理變化會嚴重污染一個水庫及其下游的河流,卻是近年來科學家們的誠懇告誡。一般來說,水質退化的程度與水庫保持的時間相關,在水質較差的河壩,主壩后面儲存了多個月甚至幾年的水,對下游幾十公里遠河流里的生物來說都是有威脅的。
有人認為,江河開發是讓億萬年白白流走的河水造福于人類,以現在的觀點看,這種說法已帶有很大的片面性。江河是地球數十億年形成過程中所構成的生態系統的有機組成部分,有其獨特的生態功能。在這個意義上,江河從來不曾白白流淌。當我們試圖向江河更多地索取時,將在很大程度上改變其生態功能,這對人類的生存環境必將產生正反兩方面的影響。
發展是第一要務,發展是硬道理。在發展的強大慣性和經濟增長的強大壓力面前,我們往往會忽視很多東西。然而,環境保護是我們越來越難以忽視的,因為環境的惡化已經越來越直接影響到我們的生活。
2. 綠色GDP與水電開發方式
1987年,在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的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中,把“可持續發展”定義為“在滿足當代人需要的同時,不損害后代人滿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這一定義得到廣泛的認同,并在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取得共識,可持續發展問題成為世界各國普遍關注的問題。
為了量化可持續發展的經濟指標,聯合國有關統計機構1993年正式出版的《綜合環境與經濟核算手冊》(SEEA)中,提出了生態國內產出(EDP)的概念,EDP就是“綠色GDP”,即從現行GDP中扣除環境資源成本和對環境資源的保護服務費用。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經濟發展中的生態成本有多大?目前世界各國還沒有一個準確的核算體系,還沒有一個數據使我們能一目了然地看出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情況。環境和生態是一個國家綜合經濟的一部分,由于沒有將環境和生態因素納入其中,GDP核算法就不能全面反映國家的真實經濟情況,核算出來的一些數據有時會很荒謬――例如,發生了洪災,就要修堤壩,這就造成投資的增加和堤壩修建人員收入的增加,GDP數據也隨之增加。
據統計,1985年至2000年,中國GDP年均增長率為8.7%,但如果扣除損失成本和生態赤字,這期間我國“真實國民財富”僅為名義財富的78.2%。這意味著,我國GDP的實際年均增長率只有6.5%。
因此,根據新的科學發展觀,對我國水能資源的估算不能不考慮更多新的因素。全國水電可開發容量為3.78億千瓦的數字,是1980年的普查成果;1992年的另一種估算則為2.9億千瓦。根據世界水壩委員會的標準,全世界的45000座大型水壩中,中國就有22000座,所占比例已達45%,而我國的中小型水壩更多達幾十萬座。我們是否真的有必要在所有可以建壩的江河溪流上都筑起大壩?當這些水壩完成使命而被廢棄后,我們是否沒有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造成損害?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我國的合理可開發水電容量應該有多少,評估的標準是什么,這些問題有必要進一步予以更充分的論證。
3. 建立科學規范的水電開發機制
針對當前由于缺電出現的中小水電無序開發熱的問題,不少專家建議,應該盡快出臺政策,將中小水電開發納入統一規劃,做到有序開發。在水電開發中,過分市場化可能會遺患無窮,這與火電有很大的不同。火電廠的建設風險如果完全由投資者承擔,電廠賠錢了可以關閉,對生態環境影響不會很大;而水電廠如果投資失敗,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失是很難恢復的。
另外,目前在不少江河流域開發中存在多方投資的問題,對此也有較大的爭論。從生態有利和綜合效益最大化著眼,“流域、梯級、滾動、綜合”是被國內外水電開發證明行之有效的建設開發方式。由一個流域公司為主體進行流域水電開發,有利于建立統一的流域梯級調度中心,有利于梯級統一運行調度,顯著提高流域各梯級的出力水平和調峰調頻能力,大大提高電網的穩定運行水平。由于統一規劃,綜合平衡,這種開發模式可以節約投資,縮短工期,實現管理效益,同時,有利于統籌考慮接入系統和外送規劃。在中小流域開發中,也應考慮盡快推行此種模式。
大力發展水電,是我國電力發展既定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在我國目前經濟發展水平條件下做出的必然抉擇。一批大型水電站強有力地支撐著國民經濟的發展,而星羅棋布的中小水電也為很多偏遠山區與落后地區的文明發展起到了難以替代的作用。關于水電開發方式的論爭,是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對水電發展的認識深化的過程。而各方專家意見的共同點,也許可以概括為:“合理審慎,規范有序與可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