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歐新黔在5日舉行的可再生能源法實施座談會上指出,我國將急需組織開展可再生能源資源調查和開發利用評價工作,為擴大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奠定資源基礎。
“目前,我們已經完成了水能資源調查工作,正在開展風能資源調查和評價工作,下一步將開展生物質能資源調查和利用技術評價工作,并準備對太陽能、地熱能的利用潛力進行研究和評價。”歐新黔說,在進行詳細資源調查的同時,將建立再生能源的資源管理體系,并向全社會公布有關信息,促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資源種類多,涉及部門廣,希望有關部門給予大力支持,共同做好這項工作。”
歐新黔表示,發改委將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對《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進行進一步的修改和完善,提出明確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并會同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分解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
歐新黔說,為保障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的實現,將建立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的配額管理體系。初步考慮對大型電力企業要給予一定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指標,將可再生能源液體燃料的發展目標分配給大型石油企業,并研究制定具體的配額管理辦法。
發改委還將制定可再生能源發展指導目錄、價格體系、產業化發展計劃。“我們將重點對風力發電、太陽能光伏發電和生物質能利用技術的產業化給予支持,通過技術引進和自主創新等多種方式,建立以自有技術為主體的可再生能源產業體系。”
發改委提供的資料表明,總體來看,我國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還很不夠,水電的開發利用率不足20%,全國風能資源有10億千瓦的資源潛力,而全國風電容量僅有76萬千瓦,風電建設才剛剛起步;高效清潔的生物質能技術尚處于試點階段,可用的資源量也沒有完全搞清楚;我國三分之二的國土面積有良好的太陽能利用條件,但太陽能利用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