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動安全系統投入市場以來引起了廣泛關注,尤其是ESP許多獨立的國際機構,如:美國高速公路安全保險協會、國家高速公路道路安全局、德國戴姆勒-克萊斯勒、大眾汽車,瑞典國家公路管理局、科隆大學、日本豐田汽車以及國家車輛安全及受害者援助機構都曾對ESP的有效性做過研究。雖然數字之間略有不同,但其結果都明確地顯示了ESP在提升車輛行駛安全性方面的巨大潛力:平均30%以上的事故可以避免,50%的嚴重事故可以避免,而在經濟方面的受益值也是巨大的,比如在美國每年可以避免大約82~112億歐元的損失。
在道路安全問題日益重要的現代社會,ABS和ESP等主動安全技術在提高道路安全方面的有效性得到了全球各國政府和各相關組織機構的關注,各地都紛紛推薦ABS和ESP,甚至是制定強行安裝的法規政策。2006年7月開始,歐盟25國生產的新車全部要求裝備ABS系統。歐洲委員會就ESP所作的公眾咨詢結果顯示:在2011年9月開始對所有的新車實行ESP的強制安裝幾乎得到了一致贊成。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州2008年2月6日剛剛公布了一項新的道路安全戰略,其中就包括從2011年起,所有新車都將裝配電子穩定程序,即ESP。而美國從2007年6月5日起便正式實施了新的聯邦機動車安全標準-FMVSS126,此標準規定從2011年9月1日開始,對于總質量4.5t以下的車輛強制標配ESC(即電子穩定程序,也叫ESP)。
不像ABS,不同的汽車生產廠商和部門機構給予電子穩定程序不同的名稱。但是盡管名稱不同,只要其具有ABS和TCS的功能,并且同時具有防側滑的功能那么和ESP的功能便是一致的。比如美國FMVSS126將其稱作ESC(ElectronicStabilityControl);戴姆勒克萊斯勒、菲亞特、大眾汽車、奧迪都用ESP;馬自達、寶馬用的名字是DSC(DynamicsStabilityControl),動態穩定控制;Nissan則稱之為VDC(VehicleDynamicsControl),車輛動態控制。其中ESP用得比較普遍。
目前,在全球的眾多地區ABS已成為標準配置——全世界3/4左右的新車都裝有這一系統。而ESP全球裝配率大約為31%,其中歐洲ESP達到46%,美國最高達到了47%。
信息來源于:汽車電子設計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