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勝出是‘深圳模式’在國家選擇未來發展道路時的必然勝出。”6月中旬,深圳終于結束了與上海、蘇州等地兩年多的競逐,在收到國家發改委的批文,成為國家首個“創新型城市”試點的那一刻,一位深圳官員如此感慨。
深圳主管科技的官員們則樂于如此解釋——“蘇州模式”是中國改革開放30年來外向型經濟的代表,其產值高、能耗高,附加值低,與國家戰略轉型方向不符;“武漢模式”則暴露了中國傳統科技創新體系的不足足,研發資源過多集中在高校及國家科研單位,科技成果轉化能力不足,產業化實現程度低;而“上海模式”中,跨國公司整體占據優勢導致本土創業氛圍不突出,本土企業力量較弱。
相比之下,深圳的企業創新能力和市場化、本土化能力明顯突出。深圳市政府近年做過一個統計:深圳高新技術產值當中,有50%來自本土企業;同時,深圳有一個“四個90%”的殺手锏,即90%以上研發機構設立在企業,90%以上研發人員集中在企業,90%以上研發資金來源于企業,90%以上職務發明專利出自于企業。這當中,尤以華為的成功為代表,這意味著深圳已經形成了一套市場化程度較高、以本土高科技力量為主體的“類硅谷”化創新模式。
然而在獲得首個“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市”這頂華麗帽子后,“深圳模式”并沒有接著獲得更為廣泛的認知。這個現象引發了業界人士的關注。
事實上,深圳正是此輪中國轉型危機中的聚焦點——深圳不正面臨眾多工廠倒閉,經濟減速的危機嗎?深圳模式不就是珠三角模式嗎?而珠三角模式不就意味著世界工廠和加工貿易嗎?
深圳必須對上述質疑給出一個答案,才能有力地證明自己作為首個“創新型城市”所代表的中國道路。
15年前的轉型樣本
東莞、蘇州、昆山等城市在今天產業轉型浪潮中面臨的危機和挑戰,深圳早在十幾年前就已經體驗過。
在1992-1998年間主政深圳的厲有為,至今還能回憶起初到深圳時,三來一補企業給深圳環境帶來的觸目驚心的一幕:僅蛇口半島那一片就有60多家小印染廠,沙頭角中英街的海則是臭的。
1993年,有感于加工貿易對深圳環境資源的傷害以及產出效益的低下,厲有為做出了一個大膽的、在當時極具爭議的決定:即在特區范圍內,停止發展三來一補企業。
這一決定做出后的1994年,大批以印染、服裝、玩具為主的港臺資企業從深圳向臨近地市轉移。深圳民間對這次以官方主導、自上而下發動產業轉移如此解讀——“正是深圳的這一撥產業遷移,促成了珠三角另一座城市東莞的崛起”。
在厲有為看來,促使他當時下此決心的背景是:經過前十年的發展建設,深圳在“貿工技”的發展模式上,已經向前邁出重要的一步,即以過度依賴港臺資低端加工貿易,到引入相當數量的國營企業、以及歐美日等高端制造業方向轉移,與此同時,活力更為驚人的民營企業也已開始抬頭。
“當時我們有一批企業已經上來,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發展非常快。那時財政收入每年遞增50%,處在一個上升趨勢,所以我才敢讓他們往外遷。”厲有為回顧說。
事實上,正如厲有為所言,1993年啟動的產業轉移,是在深圳過去十年自覺的產業升級基礎上完成的。
據1986-1993年出任深圳市委書記的李灝向本報回憶說,在上世紀八十年初,深圳仍舊只是以低端加工貿易為主,從1984開始,深圳開始成立相關國家企業,并于1986年在全國率先試行了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造,這當中以賽格集團、長城集團、中航集團為代表。
賽格、長城等國資背景企業進駐后,在“市場換技術”的產業方向指導下,分別于上世紀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以合資的方式為深圳引入了日立、三星、IBM等歐美電子制造業巨頭。
這使得深圳的產業布局開始形成一批機制相對靈活、產業能力較高的國有企業,同時也為深圳的外資力量增加了技術含量和附加值更高的歐、美、日等外資,豐富和完善了深圳的電子信息產業鏈。
值得一提的是,上世紀80年代末,隨著深圳在全國率先出臺“員工持股”等措施,深圳的民營企業開始萌芽,到90年代初,華為等新生力量開始嶄露頭角。
至1993年,由厲有為推動的深圳第一輪產業遷移啟動之時,深圳已經發展到了其歷史的關鍵時期。以這一年為界,外資力量、國營企業和本土民營企業,這三大力量在同一個改革開放大舞臺上發展壯大,相互影響,并互相博弈、競賽的局面的初步形成。
也正是這一年,廣東省委書記謝非在調研珠三角各城市高科技產業時,被深圳高新技術的發展所震驚,于是當即決定召開相關座談會,確立了高新技術產業作為深圳未來產業發展方向的目標,并開始利用特區的優勢,出臺大量扶持相關產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
這是深圳第一次自覺地推動的產業升級的開始。
回顧深圳的昨天,審視東莞、蘇州、昆山等更多中國城市的當下,它們正在遭遇的轉型困境,只不過是15年前深圳經歷過的困境而已。
民營科技勝出
深圳模式對于經歷了30年改革開放洗禮的中國經濟而言,其獨特之處就是在于多方力量博弈下,民營科技力量的勝出。
大體上,深圳產業發展史可以歸納為以下三大階段:首先是80年代初,依托香港形成最初的“前店后廠”格局;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期,南下的國營大企業、歐美日等外資力量與原有港臺資形成共同主導的局面;第三個階段始于90年代初,本土的民營力量崛起形成一批有活力的民營高科技企業,至90年代末初步形成規模,與國營、外資力量一起,形成三股相互影響、博弈的主導勢力。
回顧深圳民營科技創新力量的崛起歷史,最能說明“深圳模式”的最基本特征。
開放之初,也就是深圳發展的第一、二個階段,南下的國資企業,以及進駐中國外資力量在深圳改革開放的前15年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這一時期,以加工貿易為主的港臺資,以及“國企+外資”的模式對深圳早期產業結構、鏈條布局起到了重要作用。
比如,早年的深圳賽格集團引入了日立、三星等外企,建立合資公司,打造了深圳早年彩電業基礎,此后賽格還引入意法半導體,完成了深圳IC產業的最早、也是現在深圳較大規模的半導體生產線。此外,長城集團早年PC的所有產業,包括臺式機、硬盤,顯示器等,無不是早年依賴與IBM的合資而來。
然而,從上世紀90年代后期開始,賽格、長城紛紛從鼎盛走向衰退,而此時日立、三星等跨國公司也借橋過河,順利完成了其進入中國,并從合資走向獨資的布局。
大型國企的結局最終印證了“市場換技術”模式在走自主創新道路上的失靈——以“借雞生蛋”為主,技術上依靠外方,資金依靠銀行,忽視技術升級、管理創新,最終并不能形成自主創新的研發和管理體系。
在國企、外資唱主角的第一、二階段,深圳的民營力量已經開始萌芽,并逐步成長。華為、中興均草創于上世紀八十年代末,華為是民營企業,中興是國家科研機構與地方國企結合的產物。八十年代的中國電信市場已經被國外電信巨頭瓜分殆盡,華為、中興只能以代理國外產品起家,進入90年代,華為、中興開始轉入自主研發,同時對內部體制進行了大幅革新。
《華為基本法》是中國企業最早的企業管理大典;同時華為啟動了中國早年的全員持股計劃,解決了企業創新的根本動力問題;此后又引入IBM、HEY等國外的人力管理及研發流程,這是國內最早、投入最大的企業管理制度化、現代化的實踐。
90年代中期,中興也進行了“國企民營化”的改造,為此后區別與大唐的發展模式和路徑,此后又陸續推動了創業人員持股、以及核心員工持股計劃,為企業建立了根本的體制推動力。
在上世紀90年代末后的十年間,以華為中興為代表的深圳民營企業的成長成為中國高科技創新史上一個獨有的現象。近十年來,深圳還陸續孕育了比亞迪、邁瑞、金蝶、騰訊等質量極高的高科技企業。
到2004年,深圳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已達350.6億美元,多年來居全國第一,深圳目前有國家和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近千家,其中60%是民營科技企業,全市超過60%的高新技術項目在民營企業。
深圳模式的內在力量
“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不僅僅是深圳的事,也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步驟。”深圳市常務副市長許勤說,深圳模式對未來國家戰略有著重大意義。
究竟什么是深圳模式?它內在的力量又是什么?很多人將深圳的勝出歸因于深圳本土企業華為的成功,那么華為現象是深圳的偶然還是必然?它的成功是否足以證明深圳可以像硅谷那樣,在創新政策體系、創新服務體系、人才體系、文化體系等綜合體能力方面取得成功?
據李灝回憶說,深圳發展史上有個奇特的“1988”現象:深圳目前最具影響力的多家企業都草創于這一年,華為、中興,乃至于在中國金融行業最有影響力的招商銀行、中國平安皆是1988年前后創立。
李灝說,“1988”現象背后的推手是:1987年,在當時國內普遍歧視私營經濟的背景下,深圳市在國內率先出臺鼓勵科技人員興辦科技企業的規定,并出臺相關措施鼓勵科技人員以技術入股方式創業。
該規定給了華為等民營高科技企業“準生證”,李灝回憶,這一規定迎合了1988年全國上下掀起的下海潮,恰到好處地刺激了深圳的創業沖動,“公布了兩三個月,幾百家企業就登記注冊起來”。
事實上,華為從80年代末的代理海外設備的銷售型公司,逐步向自主研發公司質變的過程,與深圳市發展高科技的政策呈現了步調的一致。
1993年是深圳確立“科技立市”的關鍵年,是年5月,深圳市政府發布了文件,以資金及政策優惠等形式鼓勵企業加速科技成果商品化;6月,再次發布《深圳經濟特區民辦科技企業管理規定》,對內地科技人員來深圳創辦科技企業給予優惠政策——此類條例和規定出臺為此后數年深圳創辦民營科技企業的科技人員大幅增加,并為深圳90年代華為等民營企業的崛起奠定了“孔雀東南飛”的局面。
此后每年,深圳市均會出臺鼓勵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其中尤以1998年2月出臺的《關于進一步扶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若干規定》為重點,該條例充分利用了特區的優勢,涉及到稅務、財政、國土、人事、勞動、住宅、外事、銀行等多個方面。這是地方在財稅等經濟政策上進行突破的首次嘗試。
1998年9月,深圳市再次打破了國家規定企業“技術入股”不能超過20%的限制,使華為在1998年后的公司內部大規模實行“全員持股計劃”獲得了法律的支撐,也為更多創新型人才在深圳創業提供了法律保障。
深圳市政府相關人士表示,與早期獲得國家科技經費支持和政策鼓勵的巨龍、大唐到今天反而式微相比,華為、中興在深圳的成功說明,國家過去在科技創新體系上過度依賴國企、高校和科研機構,在方向上值得反思。
搖擺的深圳模式?
深圳過去在產業升級上所走的道路,是否可以成為其它城市轉型的樣本?深圳今天再次面臨的挑戰,能否再次踐行出一條新路?
早已被深圳接受的一個事實是,90年代由“政策紅利”帶動的區域創新優勢已經成為歷史。“目前深圳的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又到了一個關鍵時期,政策效應衰減,基礎支撐不足,市場競爭加劇。”深圳市長許宗衡在市經濟工作會議上說,如何制定“一批有重要影響的政策”是推動深圳下一步轉型成功的關鍵。
據悉,深圳將于9月底召開關于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的工作會議,研討深圳未來走向,以及相關的政策的出臺;深圳將針對商業、制造、金融等行業出臺配套政策。“但是都比較分散,重點不突出。”深圳政府人士評價說。
目前擺在深圳面前的困境是:在土地、人才等資源要素奇缺的現實條件下,外資(包括港臺以及歐美日)、國企、民營等三方力量在未來的深圳舞臺上必然相互爭奪資源,而深圳必須做出取舍。
事實上,深圳近年已經明確未來發展的四大產業作為發展“高端制造業”以及“高端服務業”的支撐:高科技產業排在第一位,其次是金融、生物制藥、現代物流。
“這是不夠的。”有深圳政府人士認為,創新型城市意味著一種方法和路徑,而不是經濟規模和總量,深圳未來發展必須忍受經濟規模總量下降的陣痛,將有限的資源向重點產業、企業集中,“比如民營高科技企業,處在創業期的創新型產業”,他還認為,同時要加大對高校、公共研發機構等人才基地建設。該人士表示,深圳市目前對調整與陣痛期的各類經濟數據下滑有過度的擔憂,以至于在政府制定上會出現搖擺。
上述人士稱,“什么都想做”會傷害深圳過去30年中總結出來的經驗和成果,從而扼殺了深圳模式的活力。他舉例說,比如80年代末到90年代,“孔雀東南飛”的人才聚合效應正在消失,因為“沒有高校,而房價等成本上升太快,招不到人”,這給只有一所深圳大學的深圳帶來的直接殺傷力是,大量企業的研發環節外流至北京、上海、成都、南京等地,長此以往,深圳發展高端環節的愿望將會落空。
難以想象,當華為將其代表未來的“4G"研發核心環節放至北京、上海,甚至更為內陸的西安、成都時,今后深圳模式還能成為真正意義的深圳模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