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發改委消息,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于加快火電廠煙氣脫硫產業化發展的若干意見》。
近年來,國家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火電廠二氧化硫治理,煙氣脫硫設施建設規模不斷擴大。到2004年底,全國約有2000萬千瓦裝機的煙氣脫硫設施投運或建成,約3000多萬千瓦裝機的煙氣脫硫設施正在施工建設。預計在未來10年內,約有3億千瓦裝機的煙氣脫硫裝置投運和建設。
但在火電廠煙氣脫硫快速發展的同時,仍存在以下主要問題:國家缺乏對煙氣脫硫設施進行科學評價的指標和要求;建設規模急劇增長,但產業化發展相對滯后;雖然大部分相關設備可以國內制造,但關鍵設備仍需要進口;供方市場存在著脫硫技術的重復、盲目引進,技術人員嚴重不足,招標中無序、低價競爭,質量管理環節薄弱等問題;需方市場存在著工藝選擇的盲目性,單純地以低價位選取中標單位;要求與機組“三同時”的脫硫設施,在實際中卻不能與新建機組同步建設、同步投運,投運后達不到設計指標、不能連續穩定運行等情況時有發生。因此,制定火電廠煙氣脫硫相關技術政策,加大監管力度,促進火電廠煙氣脫硫產業化發展已十分緊迫。
《意見》明確加快火電廠煙氣脫硫產業化發展的指導思想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環保法規和工程建設法規為準繩,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通過創新機制、加強監管、落實和完善相關政策、建立和完善技術標準體系、加強行業自律、加強協調管理,推動中國火電廠煙氣脫硫產業的健康、快速發展。
《意見》提出了加快火電廠煙氣脫硫產業發展的主要任務,即通過三年的努力,建立健全火電廠煙氣脫硫產業化市場監管體系,完善火電廠煙氣脫硫技術標準體系和主流工藝設計、制造、安裝、調試、運行、檢修、后評估等技術標準、規范;主流煙氣脫硫設備的本地化率達到95%以上,煙氣脫硫設備的可用率達到95%以上;建立有效的中介服務體系和行業自律體系。
《意見》就脫硫工程后評估提出了明確要求。后評估是針對已建成投產的脫硫工程進行評估,通過對所采用的煙氣脫硫技術的先進性(效率、能耗、資源消耗、副產品可利用情況、二次污染情況)、整套裝置的可靠性、投資的經濟性、本地化率等進行公正的評價,對以后將要建設的煙氣脫硫工程起到借鑒和指導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或委托行業協會對以下三種情況開展專門的火電廠煙氣脫硫工程后評估工作:一是每個脫硫工程公司承接的不同工藝、不同等級機組的首個煙氣脫硫工程,但對同類工藝技術,大機組上應用已通過評估的,小機組上的首個工程不再進行評估;二是每個脫硫工程公司承接的煙氣中二氧化硫含量4000毫克/立方標米以上的首個煙氣脫硫工程;三是國家重點示范工程。后評估的結果將作為考核脫硫工程公司業績的依據,同時也是處罰脫硫成本已進電價而脫硫設施不能在規定脫硫率下穩定、長期運行的火電廠的重要依據之一。
《意見》還就規范火電廠煙氣脫硫供方市場、火電廠煙氣脫硫工藝技術選擇原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火電廠煙氣脫硫技術規范體系、推動中介機構建設和行業自律、加強協調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意見》的發布將對規范火電廠煙氣脫硫產業市場,提高煙氣脫硫設施建設、運行水平,加快煙氣脫硫產業的健康快速發展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
信息來源:國家電力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