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環保廳近日確定,被列為國控水污染源名單的294家重點企業,必須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自動監控系統安裝。同時,要積極推行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社會化運行,實行污染源自動監測儀器強制檢定和比對監測制度,建立污染源自動監控工作經費補助制度和落實各級環保部門的監管責任。
環保部門負責組織重點水污染源排污口規范化建設
江蘇省環保廳要求,全省各市、縣(市)環保部門要負責組織轄區內重點水污染源排污口規范化建設、自動監控設施安裝和監控設備間建設。重點水污染源廢水排放口要實現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自動監控設備原則上由排污單位選用環境監測儀器檢測機構適用性檢測合格的產品,其數據傳輸要符合國家和省的相關標準;自動監控設施建設方案要經過充分調研和論證,自動監控設備的安裝要符合相關設備安裝技術規范,監控設備間應當統一樣式,符合省環保廳制定的推薦標準。
全省各市、縣(市)環保部門要對前期已建成的自動監控設備進行重新核查,對不符合安裝規范、不能通過強制檢定與比對監測、不能穩定運行的設備要限期改正。294家國控重點水污染源自動監控現場設施建設工作必須于11月底前完成,并與省、市環保部門監控中心聯網運行。
全省各地要推進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的社會化運行
江蘇省環保廳要求,全省各地要推進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的社會化運行。社會化運行單位必須具有環境保護部核發的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排污單位的監控設備間由當地環保部門與社會化運行單位管理,禁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自動監控設施社會化運行單位要將日常巡查、維護、儀器校準等信息記入江蘇省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作為考評社會化運行單位績效的主要依據;省環保廳每年公布各地社會化運行質量信息,實行社會監督。
實行污染源自動監測儀器強制檢定和比對監測制度。各市、縣(市)環保部門要督促排污單位全面開展自動監測儀器的強制檢定工作,負責本轄區內水污染源自動監測儀器比對監測,每季度至少監測一次。
建立污染源自動監控工作經費補助制度
江蘇省環保廳確定,重點水污染源自動監測儀器比對監測、第三方運行管理以及監控中心運行所需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安排,其中國控污染源所需經費由省環保廳實行定額補助。
同時,加大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的監管力度。市、縣(市)環境監察機構要對自動監控設施多次發生故障或超標排放的排污單位實施專項執法檢查。對不按照規定安裝、聯網或擅自拆除、閑置、關閉及不正常使用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的排污單位,要依法嚴肅處罰。對在運行管理中弄虛作假、管理不善的社會化運行單位,建議環境保護部取消其運營資質,并取消其在江蘇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社會化運行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