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來,為幫助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中央財政積極采取和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安排中小企業專項資金35.1億元,實施優惠的稅收政策,有力地支持了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一、 發揮財政政策導向作用,促進中小企業轉變發展方式
按照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總體要求,引導中小企業調整企業結構、節能減排,開拓國內和國際市場,加快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一是按照國家產業政策要求,中央財政加大并引導地方財政增加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投入。今年中央財政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5億元,增長25%。地方財政也都安排資金,重點支持中小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促進產業升級,推進產業轉移和實施節能減排,為企業搭建擴大交流和產品展示的平臺。二是打造為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政策平臺。今年安排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12億元,增長20%。按照以質取勝、科技興貿和打造自主品牌等戰略,重點支持生產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的中小企業拓展國際市場,取得國際相關資格論證,擴大海外宣傳。三是繼續支持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今年中央財政安排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及平臺式服務體系補助資金1.1億元,用于開展中小企業的業務培訓、創業輔導、管理咨詢等服務,鼓勵中小企業購買行業先進、共性、適用技術。
二、完善科技創新政策體系,支持中小企業創業和技術創新
今年中央財政安排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14億元,同比增長27.3%,另外還安排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3億元,用于支持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一是以新能源開發、節能降耗、環境保護等技術創新為重點,支持自主創新性強、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市場前景好的科技創新項目,促進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核心競爭力。二是加強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建設,為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提供技術研發支撐、創新資源共享及技術轉移等服務,改善中小企業創新環境。三是推進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試點,改善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投資環境。通過風險補助、資金投入等方式,引導創業投資機構擴大對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投資規模。四是繼續支持農業科技成果進入生產的前期性開發,促進農業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
三、 促進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
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總體部署,中央財政繼續大力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發展,引導金融機構開展小額擔保信貸業務。一是鼓勵擔保機構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提供擔保服務,提高中小企業的融資能力,減輕財務負擔。今年從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2億元,加大對擔保機構的獎勵、補貼力度,按照不超過擔保機構承保貸款數額的1.5%給予獎補。二是加大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力度,發揮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對就業的促進作用,進一步提高小額擔保貸款額度并擴大貸款范圍。三是引導地方財政部門支持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小額貸款擔保機構,完善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促進逐步建立區域性再擔保機構,完善多層次的信用擔保體系。
四、 實施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一是今年起實施新《企業所得稅法》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內外資企業統一實行25%的所得稅稅率。為減輕小企業負擔,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這些稅收優惠政策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二是為解決中小企業相對集中的紡織、服裝企業的實際困難,今年8月將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半年增加退稅100億元左右。
五、 完善政府采購制度,拓寬中小企業市場空間
為有效利用政府采購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根據國家有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財政部將于近期制定《中小企業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加快開展中小企業產品和服務政府采購工作,推動各級政府將政府采購資金向中小企業傾斜。
六、 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減輕中小企業負擔
按照國務院有關要求,全面清理和檢查對中小企業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整頓和取消涉及企業的不合理收費(基金)。從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國統一停征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減輕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負擔,促進市場經營主體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