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上海9月23日電---中國證券報周二報導,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修改後的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後的辦法加強了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資金支持,同時也擴大了支持資金的額度.
報導稱,與修改前的辦法相比,此次修改增加了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支持的內容.辦法規定,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式采用無償資助、貸款貼息和資本金注入方式,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項目,一般采取無償資助方式,特殊情況可采取資本金注入方式.
報導表示,此次修訂還擴大了專項資金的資助額度.專項資金無償資助的額度,由每個項目控制在200萬元人民幣以內增加到300萬元,專項資金貸款貼息的額度,根據項目貸款額度及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確定,每個項目的貼息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報導還稱,辦法規定以自有資金為主投資的固定資產建設項目,一般采取無償資助方式,以金融機構貸款為主投資的固定資產建設項目,一般采取貸款貼息方式,對市場開拓等項目采取無償資助項目也是修改後新增加的內容.
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是根據《中小企業促進法》,由中央財政預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業結構調整、產業升級、以及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等中小企業發展環境建設等方面的專項資金(不含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完)
--發稿 鄒元彪; 審校 林高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