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以下簡稱引導基金)項目申報的準備工作,根據《財政部、科技部關于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07]128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我中心將繼續開展引導基金資格申請受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創業投資機構申請引導基金項目之前,需首先提交資格申請,我中心受理申請后根據《暫行辦法》所規定的相關條件對創業投資機構進行資格審查,并公布資格審查結果,審查通過的創業投資機構可申請2012年度引導基金各類項目。
二、請各有關科技主管部門按照《暫行辦法》關于創業投資機構的條件要求,組織本地區創業投
資機構積極申請,并指導創業投資機構按照“引導基金資格申請材料目錄”(附件一)的要求認真填寫和提交材料。請各有關科技主管部門根據創業投資機構申報材料和實際情況研究提出初步審核意見,并填寫“引導基金資格初審意見匯總表”(附件二)。
三、請將以上申報材料一份報送到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金融發展處(北京3823信箱復興路12號C座三層,郵編:100038,聯系電話:010-63923564/5,2012年5月后010-88656285/6/7/9)。
四、截至到2011年底已通過引導基金資格審查的創業投資機構(名單可在創新基金網站“2011年項目申報文件”中查詢),可直接申請2012年引導基金項目,不需再次提交資格申請。
特此通知。
附件:
1.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資格申請材料目錄
2.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資格初審意見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