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國工業報
出于安全考慮,日本核電事故發生后,中國迅速暫停了核電項目的審批。一年多來,經過幾番審慎論證和探究,中國需要繼續發展核電已是共識,但新項目審批至今尚未開啟,何時開閘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最大懸念。
不久前,利好消息終于出現,國務院原則通過了《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簡稱《核安全規劃》),核電界似乎看到希望正在變為現實。
“《核安全規劃》的通過,表明了國家安全、高效發展核電的決心和主導思想。從時間點上來說,核電項目重啟一觸即發”,日前,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委員、資深核電專家趙志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樂觀地表示,“審批開閘已經處于臨界狀態”。
核電重啟四要素已經具備
作為當今世界上在建核電項目最多的國家,中國的一舉一動都格外引人關注。實際上各界最為關心的核心問題只有一個,即核電建設何時才能重新啟動。
對此,中國核能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項目重啟至少要滿足四個條件。其一,要看國內核設施實施安全大檢查結果。其二,編制完成《核安全規劃》。其三,是編制修改《核電安全規劃》以及《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其四,是要總結日本核事故經驗和教訓。
目前,我國核電站實施安全檢查已有基本結論:除局部問題需要整改或關閉外,整體上我國核電站核設施管理水平是好的,風險可控。
核實施安全檢查為現有的核電項目運行已經做好保障工作,而《核安全規劃》的通過則為下一步新建項目放行,鋪好了新的基石。
另據趙志祥介紹,“最近《核電安全規劃》以及《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已由國家能源局上報國務院,預計很快就能正式發布。”那么,政策層面就剩下一項約束條件了。
不久前,相關部門對《國家核應急預案》和《國家核應急工作“十二五”規劃》進行了修改和審議。據了解,此次《國家核應急預案》系統修訂,是按照國務院的要求,總結汶川特大地震和日本福島核事故的經驗教訓,目的是健全核應急的預案體系,提升整個體系的有效性。這也被看作是核電重啟的最后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至此,從安全規劃到應急保障,中國核電重啟已經做好了充足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