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財經雜志
6月19日,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發布《加強電力監管支持民間資本投資電力的實施意見》稱,加強市場準入監管,支持和引導符合資質條件的不同所有制企業進入電力市場。
電監會稱,不斷完善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及小水電等可再生能源的許可準入條件,平等對待各類投資主體,對民間資本投資的電力企業及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依法頒發許可證。
此外,電監會還表示,加強調度和交易監管,保障不同所有制發電企業的合法權益。督促電網企業按照有關規定與民營發電企業簽訂并網調度協議和購售電合同,切實履行合同義務,嚴格執行電力調度規章和規程。
而在新建機組并網監管方面,電監會稱,將保障民間資本投資的發電機組公平、無歧視接入電網。監督電網企業公開新建機組接入系統審核程序、審核標準和審核進度。
此外,加強電價及電費結算監管,對不同所有制企業實行統一的電價政策。保障民營發電企業享受平等的電價政策,并及時足額結算電費。
6月19日,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科技服務中心主任張京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表示,鼓勵民營資本進入電力市場,將更有效地促進市場公平競爭,長期來看會改變“電荒”和“電力虧損”等問題,但由于電力市場此前一直沒有放開,民營資本進入需要一個慢慢適應的過程。
電監會稱,加強可再生能源發電調度監管,促進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在不同所有制發電企業的全面落實,保障可再生能源公平、無歧視接入電網,按規定優先調度。
對此,張京認為,民營資本進入后會從一定程度上減少資源浪費。以風電為例,由于很多風電不能及時上網,造成嚴重的浪費,而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后,將促進全額保障性收購和并網,從而解決棄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