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4家國內大型電力公司全數拿下了首批海上風電4個特許權招標項目曾引得一片艷羨;但如今,它們的進展卻并不順利。
記者通過多渠道了解到,本應在2011年年中獲得國家能源局審批的4個項目,目前都沒有上報到國家能源局,最快上報時間可能在今年6月底。
之所以進展緩慢,維斯塔斯公司的一位高層昨日就表示,是因為雖然企業中標了,但各職能部門的協調并不夠。
審批推遲1年
國家能源局曾在2010年推出了我國首批海上風電特許權招標項目,總計為100萬千瓦,全部都在江蘇省。其中,兩個近海項目分別位于濱海和射陽地區,裝機各30萬千瓦,而東臺及大豐則各有20萬千瓦的潮間帶項目。
當年9月的開標會上,某企業曾投出了0.61元/千瓦時的超低電價,令市場所震撼。因為相比陸上風電,海上風電工程無論是建設或者是運營難度上都更大,但目前我國陸上風電標桿電價也不過是0.61元/千瓦時。
隨后,包括中電投、魯能及華能新能源等多家公司將上述四個海上風電特許權項目瓜分。但昨天,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副理事長施鵬飛告訴本報記者,截至目前,上述四個項目沒有一個獲得了國家能源局的審批,整個特許權招標的進程是較為緩慢的。
記者昨日采訪了國家能源局的一位官員,其答復是,特許權的項目是要(通過當地有關部門)向國家能源局上報后才能被核準并開工的,但據其所指,他們都沒有上報。
多位知情人士告知本報,某中標企業是在2010年10月拿到中標文件的,而據當時的時間表,應在9個月內能獲得國家能源局的核準,也就是說2011年7月前后,該項目應該可以開工了。但目前所有項目都被推遲,因而整個進程至少比原計劃延遲了近1年。
一位熟悉特許權招標工作的專家向記者介紹,被國家能源局核準的項目,要由中標公司委托有關設計院或者其他機構做相應的前期工作。
這些前期工作包括測風、地質勘探、測量、支持性文件、可研報告等等。如果某一個工作未完成,那么當地政府或企業,都無法向國家能源局提交材料并獲得核準文件。
另一知情人士告訴本報,就“支持性文件”方面總計為八個,涵蓋了海洋部門、海事部門、國土部門、電網等等。目前,有企業因海事部門的文件審查還在進行中,所以也還不能達標,估計最快6月應會獲海事部門認可并提交給國家能源局。
規劃博弈成主因
上述四個項目都是央企或大型企業所獲得,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出現大的問題,但為什么海上風電的這4個特許權項目會被延遲呢?
據記者掌握的信息,目前四個項目被耽擱可能與海洋主管部門對項目的部分規劃存在異議有關。
一位熟悉內情的人士向記者透露,按照原來的規劃,30萬千瓦的兩個近海風電項目——濱海和射陽項目,原來做的用海面積規劃是150平方公里,但海洋主管部門認為這一海域資源(即用海面積)可能有些大,因而目前調整到了50平方公里的用海面積。
而東臺項目,則從原來的海域使用規劃位置,向海洋深處推進了十多公里,使得海上風場的用海面積有所縮減。
也有報道稱,國家海洋主管部門在2010年對東臺的海洋功能區劃做了調整,新增了“工業與城鎮建設區”類目,其中包括可供臨海企業、工業園區和供沿海市政設施、濱海新城等建設的海域,因而國家海洋局要求海上風電項目向深海布局。不過,這一說法并沒有得到國家海洋局的直接證實。
一位央企內部的某新能源業務負責人向本報說道,用海功能和海域使用面積都是海洋主管部門來負責的,該部門若對項目的這些規劃有異議,那么企業就不能完整地拿到8個支持性文件,自然不可能被國家能源局核準。
國家能源局上述官員說,以前在做規劃時并沒有說過有些內容是不能調整的,“所以,即便是有調整,也是正常的。”
一位曾經參與海上風電前期工作的專家也透露,由于一些規劃需要修改,因而部分企業也出現了相應損失,“在提交報告前,部分企業投入的資金應該在4000萬元左右。”
而一位風電領域的企業高層表示,除了資金上的損失之外,因為規劃的改變,對未來海上風場的運營也可能帶來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