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地方性法規引起的輿論震動,當地政府恐怕始料未及。出臺迄今僅十日有余的《黑龍江省氣候資源探測和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因提出“從事氣候資源探測活動,應當經省氣象主管機構批準”、“氣候資源歸國家所有”等規定,飽受抨擊。
“經濟參考微話題”邀請博友從新能源和民企發展的角度探討《條例》的合理性。有博友指出,對于企業而言,多一層審批就是多一道枷鎖,推行氣候資源探測審批制度與國家鼓勵民企投資新能源行業的大政方針背道而馳。也有博友認為,規定太陽能、風能歸國有并無不妥,但必須保障不同市場主體享有平等開發權。
黑龍江省氣象局有關負責人近日回應輿論質疑時強調,氣候資源“國有化”并非行政審批擴權,并非尋租收費。國家氣象局法規司人士也表示,對風能太陽能開發進行審核,主要是基于國家安全的需要。
一層審批一道枷
博友“-Zazz-”對此表示認同,他指出,氣象信息確實屬于保密性質,平時也許不重要,但戰時就不同了。二戰英國就從不播報天氣預報。而為了獲得歐洲上空氣象因素變化的源頭北極,德國和英國甚至在北極圈內不斷的想盡辦法驅逐對方。
然而,更多博友保留看法,他們的疑慮不是有關部門片言只語即可化解的。
博友“java小強”反駁道,我記得看的一條微博,在德國公司沒有年檢的,公司不需要年檢,如果那個部門搞年檢,那只有一個理由,這個工作對該部門有好處。
“權力意味金錢。”認證資料顯示“《福州日報》房產部副主任”的騰訊微博用戶“葉成豐”寫道“看看房地產行業就知道,從拿地到交房要蓋幾百個章,層層吃拿卡要。”
博友“武曄卿_電子可靠性技術”評論稱,企業經營,一個審批部門就是一道人造枷鎖,且重批不重監督,守法經營成本偏高,投機拿到批文就可大搞。沒給政府部門稽查審批人員塞過禮物、送過紅包、請客happy過的大小老板請舉手,無語問蒼天啊。
絆腳民資無益效率提升
無論有關部門是否存擴權之心,博友認為《條例》都將事實性地成為民企投資新能源領域的一道新門檻,這似乎與中央鼓勵民資進入該行業背道而馳。
“一邊說要吸引民資,一邊又說風能太陽能是國有,真逗。”博友“刀客在跑步”評論道。博友“追憶惘然6811”抱怨,黑龍江規定民企開發風能太陽能要經過氣象部門許可,實在荒唐,為了追逐尋租權利,已經有些頭腦發昏了。管理部門不為中小企業發展予以扶持,凈想設置障礙。
博友“咸魚翻身”明確指出《條例》將太陽能、風能列入國家能源,管理部門就是黑龍江省氣象局,這無疑給民資進入這些領域設置了門檻,與國家鼓勵民企投資諸多行業的新政是背道而馳的。
博友擔心,新門檻無益于提升市場效率。
博友“D nax設計客”表示,從可持續利用的角度來講,資源開發不光是個量的問題,還涉及開發的方式與效率、對環境的影響、持續性與循環性等多方面問題。博友“忍著樂”擔憂,新能源行業“繼續壟斷下去,只能進一步降低社會效率,只能趕走更多的投資,中國資產價格也無從談起。”
規范市場不能傷害公平
一些博友認為,規定氣候資源歸國有并非不經之談,但要防止《條例》在執行時傷害市場公平,進而挫傷民企積極性。
博友“水靜先生”提出,黑龍江省提出太陽能、風能歸國有,這個論題是正確的。但是下一步應該出臺相應的合理競爭條文,而不是讓國企壟斷,或是以冠冕堂皇的理由向民企收取“租金”。市場經濟的精髓不是高效,而是公平;公平的競爭機制下,自然能夠高效 。公 平 競 爭 的 本 質 ,就 是 反 腐敗,政府該做的交給政府,市場該做的還給市場!
博友“趙友”也表示,風和太陽能資源是一個如何科學開發利用更好地為經濟生活服務的問題。目前現狀是:國家資金緊張,能源包辦不了,電力供應緊張;地方特別是民資投資積極性高。要發揮國資和民資兩個積極性,不能簡單壟斷。政府發揮統籌規劃職能,同時很好地利用民間資本,使清潔能源利用開發得到更好發展
“呼吁加強國家層面的立法,平等對待不同市場主體,保護民企對風能太陽能的開發利用。”博友“京鵬律師”如是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