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自2013年起,在倫敦證劵交易所注冊的企業將被強制要求公布其溫室氣體排放,此舉將使股票價格與二氧化碳的排放成本掛鉤。
該規定將由英國副總理尼克·克萊格(Nick Clegg)在近日舉行的里約+20可持續發展峰會上正式對外公布。從明年4月起,將有1800家企業必須在其盈利報告中公布碳排放情況;到2015年,所有大型企業都將遵守該規定。
這一新規定旨在推動企業更好的管理其環境影響和能耗,并在盈利和溫室氣體排放增長之間找到適當的平衡點。
克萊格指出:“對企業而言,有效地使用資源是自身發展的一個重要需求。例如,百事可樂依靠水來創收、聯合利華依靠農業土地和魚類資源維持發展,因此,所有企業都需要穩定的能源供給才能生存下去。雖然現在企業家十有八九都會表示,可持續發展是企業成功的根基,但只有一兩成會真正記錄自身的能源消耗情況。”
然而,英國環境管理與評價研究院表示,該計劃要想真正發揮全部效力,必須將所有約2.4萬個大型企業全部囊括在內。
一些企業和游說組織則認為,新規定在已經存在的環境管理法規的基礎上又給企業增加了一層不必須要的負擔。造紙行業聯合會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現行的歐盟排放交易體系、英國氣候變化法案和碳減排承諾方案等,已經將幾乎所有造紙企業都包括在內了。如果又推行節能減排的新法規,將給企業帶來額外負擔,希望英國政府應當三思而后行。”
在歐盟排放交易體系下,所有大型溫室氣體排放企業都必須報告其在歐洲生產的設備和產品的碳排放情況,但并不需要公布企業的碳足跡。
普華永道表示:“該法規不應被看做是一種負擔。實際上,在備選的四種方案中,企業代表最支持的是強制性的方案。對企業來講,進行碳核算意味著設定目標,減少成本,增加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