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已塵埃落定,確定為8厘/千瓦時,但新能源發電企業電價補貼被拖欠情況仍然嚴重。
“2010年之后的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都沒有拿到。”幾家大型新能源企業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現在下面的廠里已是怨聲載道。”
湖北與北京的某兩家生物質電廠負責人更是告訴記者,“補貼發不下來,企業現金流已到非常緊張的地步,現在都靠貸款維持下一季的原材料收購。” 此外,據河南電監辦的消息,國能浚縣、國能鹿邑電廠情況亦是如此。
理不順的管理體制
“現在2010年第四季度的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還沒有結算完,所以企業還沒有拿到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表示。
補貼結算為什么需要如此長的時間?山東一家生物質能源企業負責人對此給出的解釋是:行政程序復雜。
而電監會價格與財務監管部副主任黃少中給出的說法卻是,在電費結算時,電網企業也存在變相減少新能源企業發電量、壓低上網電價的問題;加上各省的補貼資金調配時間差,導致新能源發電企業往往需要半年至一年才能拿到補貼。
為解決此問題,2012年3月14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與國家能源局出臺《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即日起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統一歸口財政部,由財政部定期向電網征收后上繳國庫。
“以前是省電網公司征收,發改委價格司核準之后,由電網公司下發。現在程序變為省電網公司征收之后上繳財政部,財政部再預撥給省級財政部門,按季預撥、年終清算。”北京一家風電企業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從行政審批來看,確實麻煩一些。”
然一位接近發改委的人士卻表示,財政部只是給收上來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資金單獨劃出了一個賬號,“具體多少他們都沒看過,最終還是發改委價格司在管”,但最終撥付補貼的時候,卻還要經過財政部與地方財政部門之手。
“這筆資金怎么管理、資金下撥具體怎么操作、誰來監督都沒有明確的說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說:“這種涉及到多個部門的政策操作起來往往難度更大。”
電價附加有多少?
與拖欠企業補貼相對應的,是業內人士對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的樂觀預測。有專業人士預計,2012年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將達340億元;更樂觀的測算是,2020年這筆資金將達到5000億元以上。
然而,目前的實際情況是,近幾年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越來越入不敷出。2009年,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缺口13億元;2010年擴大至20億;預計2011年將達到100億左右。
“現在調高至8厘,電價附加資金只能說是得到部分改善。”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表示,“現在的問題是,可再生能源產業還在迅猛擴展。以光伏行業為例,2011年中國光伏裝機量已達3GW,同比增長了3倍,但今年,有業內人士提出了5-7GW的發展目標,若照這樣發展下去,每度8厘的電價附加資金遠遠不夠。”
據中電聯統計,2011年底我國的發電裝機容量已達到10.56億千瓦,其中水電、核電、風電等非火電類型發電裝機容量比重達到27.50%,比上年提高0.93個百分點。此前中電聯發布的《中國新能源發電發展研究報告》也顯示,截至2011年底,全國并網新能源發電裝機容量達到5159萬千瓦,占總裝機容量的4.89%。
“目前每度8厘電價附加資金仍然不夠補貼新能源企業,現在電價附加的征收率太低,只能達到40%-50%。”一位政府部門人士說。
資金缺口如何填補?
即使上調至8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寅吃卯糧”的局面也還在上演,如何填補這一缺口成為了業內面臨的一大難題。
按照2009年12月審議通過的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國家財政年度安排的專項資金和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組成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二者可以相互彌補使用,即電價附加不足時由專項資金補充,附加征收資金有余量時,可在基金支持范圍內調劑到其他用途。
但現在,財政部主管的專項資金和發改委主管的電價附加依舊是兩套體制,各走各的渠道。在這種情況下,電價附加只能自食其力,通過上調來緩解捉襟見肘的尷尬。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王斯成曾表示,“如果電價附加增加到每度一毛錢,到2020年累計就可以提取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6430億元,就完全可以滿足國內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需求。”
然而,發改委價格司人士卻明確表示,抑制通脹作仍為國家首要任務。國家發改委經濟研究所所長、價格專家劉樹杰則做了更具體的研究,其結論是“電價調整10%,對CPI的影響是0.7%”。
“現在電價附加不該再在調高電價上做功夫。”一位行業資深專家說,“最理想的辦法是‘費改稅’,把錢納入財政預算體系內管理,中國可以通過對化石能源燃燒征稅來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以煤為例,假如燃燒一噸煤征稅20元,那么燃燒41億噸煤征收的費用足以支撐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等的發展。但是推行‘費改稅’必然會迫使一些強勢部門放權,如何解決部門權力爭斗,這又是一個更大的難題,關鍵看國家領導層的決心。”